【概况】 2018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民政工作标准提升、质量提升、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
建设、安全信访稳定为保障,狠抓作风转变,强化履职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城乡低保】 枣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年3900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9687户6027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451户14080
人、农村低保对象23236户46197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金21151.6万元。
【特困供养】 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592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74人、分散
供养对象11948人,全年累计支出供养资金8029万元。
【临时救助】 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临时救助标准
由低保标准的36倍提高到512倍。2018年,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70户。
【养老服务】 通过《枣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滕州
实验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12349”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正式运营。申请养老服务专项资金372.83
万元,资助养老服务项目23个。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突出
问题。完成150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及4000名城乡社区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人员培训工作。
【社会福利】 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费,发放资金1300万元。继续开展低保困
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活动,对42名患儿成功实施手术。全面落实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两补
保障政策,将一级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不低于80元调至不低于100元。
【社区建设】 圆满完成2528个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期换届率达到100%。举办新一届
“两委”成员培训班139班次,培训8979人。在峄城区开展了“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新建、改
建7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社区协商示范点79个,其中市级示范点3个、
区(市)级示范点17个、示范社区59个。
【社会工作】 2018年3月,开展“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9月,
开展枣庄市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举办社工人才考前培训,培训规模300余人,169人通过
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同比增长73%。做好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4人被评为第三届“齐
鲁和谐使者”。开展2018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127.5万元,
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民生保障、社会组织党建等领域的社会工作。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
织3个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一次办
好”服务要求和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对179家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
业务培训,指导58家市管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
【区划地名】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清理规范地名标识,累计更换毁损地名
标识12个,升级更新地名牌221个,完成中心城区“一路多名”道路重新命名。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
名普查工作任务,收集地名21057条。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完成5条县级边界联检。
【婚姻登记】 举办了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车静、
潍坊市奎文区登记处主任刘彩霞进行了授课。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动,指导7个婚
姻登记处均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5548对、离婚登记9523对,登记合格率100
%。
【殡葬管理】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非法墓地2处,制止违规私建墓地16起,
通报违规办理红白喜事4起,处理党员干部4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薛城区召开了全市移风易
俗现场观摩会, 强化了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 将1200万元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纳入
2019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市)普遍建立了基本殡葬免费惠民制度,共为7280名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
务项目费用737.47万元,滕州市和枣庄高新区还提高了免除标准。
【流浪乞讨救助】 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救助规程开展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服
务,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54人。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
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行动,及时掌握散居孤儿
实际监护情况和生活状况,有效防范规避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核查,将全市5179名
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台账管理。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2018年, 全市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6.54亿元, 位列全省第9名,同比增长
5.14%,增长率全省第1名。全年共投入56万元,开展了贫困大学生资助、特困家庭救助、儿童节助学、
重阳节慰问、刮刮乐公益行十周年等系列公益活动,
(赵 明)
民 政
视图
【概况】 2018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民政工作标准提升、质量提升、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
建设、安全信访稳定为保障,狠抓作风转变,强化履职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城乡低保】 枣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年3900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9687户6027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451户14080
人、农村低保对象23236户46197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金21151.6万元。
【特困供养】 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592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74人、分散
供养对象11948人,全年累计支出供养资金8029万元。
【临时救助】 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临时救助标准
由低保标准的36倍提高到512倍。2018年,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70户。
【养老服务】 通过《枣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滕州
实验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12349”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正式运营。申请养老服务专项资金372.83
万元,资助养老服务项目23个。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突出
问题。完成150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及4000名城乡社区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人员培训工作。
【社会福利】 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费,发放资金1300万元。继续开展低保困
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活动,对42名患儿成功实施手术。全面落实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两补
保障政策,将一级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不低于80元调至不低于100元。
【社区建设】 圆满完成2528个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期换届率达到100%。举办新一届
“两委”成员培训班139班次,培训8979人。在峄城区开展了“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新建、改
建7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社区协商示范点79个,其中市级示范点3个、
区(市)级示范点17个、示范社区59个。
【社会工作】 2018年3月,开展“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9月,
开展枣庄市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举办社工人才考前培训,培训规模300余人,169人通过
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同比增长73%。做好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4人被评为第三届“齐
鲁和谐使者”。开展2018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127.5万元,
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民生保障、社会组织党建等领域的社会工作。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
织3个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一次办
好”服务要求和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对179家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
业务培训,指导58家市管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
【区划地名】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清理规范地名标识,累计更换毁损地名
标识12个,升级更新地名牌221个,完成中心城区“一路多名”道路重新命名。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
名普查工作任务,收集地名21057条。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完成5条县级边界联检。
【婚姻登记】 举办了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车静、
潍坊市奎文区登记处主任刘彩霞进行了授课。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动,指导7个婚
姻登记处均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5548对、离婚登记9523对,登记合格率100
%。
【殡葬管理】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非法墓地2处,制止违规私建墓地16起,
通报违规办理红白喜事4起,处理党员干部4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薛城区召开了全市移风易
俗现场观摩会, 强化了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 将1200万元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纳入
2019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市)普遍建立了基本殡葬免费惠民制度,共为7280名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
务项目费用737.47万元,滕州市和枣庄高新区还提高了免除标准。
【流浪乞讨救助】 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救助规程开展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服
务,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54人。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
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行动,及时掌握散居孤儿
实际监护情况和生活状况,有效防范规避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核查,将全市5179名
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台账管理。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2018年, 全市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6.54亿元, 位列全省第9名,同比增长
5.14%,增长率全省第1名。全年共投入56万元,开展了贫困大学生资助、特困家庭救助、儿童节助学、
重阳节慰问、刮刮乐公益行十周年等系列公益活动,
(赵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