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控】 2017年,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低于3%的年度预期调控目标。加强
价格监测点规范化管理,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107个监测点统一录入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地图监
管系统,对10类农副产品进行专项调查,对597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无缝隙监测,及时启动各类
应急监测和价格专项调查,认真分析价格波动因素,科学预测变动趋势,适时提出调控建议。进一步
健全民生保障价格机制,牵头民政等五部门重新修订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由“连续三个月超过5%(含5%)或全年累计超过5%”调整为“单
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联动机制更易启动,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参保55.13万亩次,参保率超过90%,争取省级财政补贴
4336万元,共获理赔8663.85万元,亩均赔付150余元,对稳定马铃薯市场价格、保障农户收益、助推马
铃薯产业化发展发挥作用。
【价格管理】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落实电力直接交易价格政策,全年降低36家大用户企业用电成本
约1.56亿元;严格执行工商业销售电价下调政策,年减少工商企业用电成本1.77亿元。落实居民峰谷
分时电价政策,对全市一户一表用户,坚持用户自愿选择原则进行试点推广,2017年申请居民分时用
户48户。严格将配气环节购销差价控制在0.90元/立方米之内,根据上游气价变动4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
气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0.06元/立方米。推进区域性综合水价改革,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确定南水
北调供水价和再生水水价,积极探索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
案, 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 分级、分类、分档制定农业水价,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17年以市中区为试点,2018年结合市中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
价、气价制度,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已调整至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执行上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
政策和排污收费标准上调政策,运用价格杠杆淘汰平板玻璃、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
落实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加价政策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扶持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脱硫改造合格率已达100%,全年实现绿色发电量约12.39亿千瓦时,获国家、省电价补贴约4.17
亿元,焚烧处置生活污泥6.6万吨,居全省首位,掺烧农林秸秆约104.42万吨、焚烧工业垃圾37.08万吨,
节约标煤35.8万吨,有力促进了我市能源结构优化和大气环境改善。充分发挥成本监审在约束垄断行
业企业成本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办理监审项目21件,涉及供热、供水、供气、
医疗垃圾处理等项目, 审计金额总计38.05亿元,监审核定成本34.96亿元,审减金额3.09亿元,核减率
8.84%。
【收费管理】 细化公布了枣庄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涉民、涉车和进出口环
节4个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印《关于公布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
目目录清单》,做到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及各类协会商会收
费为重点,加强涉企经营性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全年共取消各类收费项目10项,停征26项,降低10项,
放开1项。会同公安等四部门出台《枣庄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停车收费价格形成
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促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明确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行按病种收
费改革。
【价格检查】 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年”行动,出台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涉企审批收费监管、
开展银行收费等重点领域价格行为专项整治等12条有力措施,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层层抓落实,全
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评选出82家“2017年度枣庄市价格
诚信示范单位”。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电子政务平台、建
设等六大领域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和电力、医用耗材、商品房销售等重点领域价格行的专项检查,立
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件,实施经济制裁326.68万元。12358价格监管平台畅通高效,促进市场监管整
体水平的提升,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165件(其中咨询998件,调查举报167件),实施经济
制裁14.39万元,办结率100%。
【公平竞争审查】 以市政府文件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
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7〕12号),建立了枣庄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枣庄市公
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和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组织各部门全面完成了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加大对增量政策的审查评估力度,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
场和公平竞争的,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
【价格服务】 加强服务载体建设,利用“枣庄价格通”“蔬菜价格指数”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
升价格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强价格信息分析运用,编发《枣庄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旬报》,及时向市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级部门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报送,当好领导参谋,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
的价格信息服务,打造枣庄价格服务品牌。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全市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4943件,
总标的额18.54亿元,其中涉纪5件、涉刑736件、涉税4146件、涉行政56件,为保障公正司法、推动反
腐倡廉、维护财税价格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