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
省率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印发《枣庄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枣庄市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全市政
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及
时研究《枣庄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报送省政府、市委
和市人大常委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
体学法制度,举办各类专题培训、讲座49期,培训领导干部5000余人次。其中,“法治政府建设”专
题讲座、“建设法治政府·法律顾问在行动”主题宣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在南开大学举办领
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班,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班,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在全
市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将各区(市)、市直95个部门单位全面纳入考核范围。印发《2017年
度依法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及时督导通报,注重考核
结果运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宣传和理论研究。强化法治政府宣传。充分利用网络、
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纲要》。开通“枣庄政府法制网”“枣庄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宣传
报道法治政府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征文活动,
征集论文46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面做好政策
解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及时解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
署。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等进行解读,取得较好社会宣传效果。省内外21个
地市来考察交流;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对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政府法
制机构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市、区(市)政府法制机构累计增加工作人员26人,全市
65个镇(街)中53个设置法制办,设置率为81%。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强“一局三中
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调剂增加办公办案用房1100平米,规范设置受案大厅、审理室、听证室、
调解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配备高拍仪、摄像机等办案设备,实现“一局三中心”(市行政执法监
督局、行政复议中心、行政调解指导中心、法制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需要。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严格执行《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定》,对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纳入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
强化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
务会议研究。2017年,全市323项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落实了合法性审查程序,有效提高决策规范性。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急用先立、管用有效、突出特色”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
法、依法立法。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立法项目25件。围绕改革所急、
发展所需、 群众所盼,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枣庄
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已颁布实施。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办理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省
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12件,审查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
备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5件,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备案文件26件。认真落实规范性
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清理建市以来政府规范性文件179件,确认继续有效59件,
宣布废止120件,维护法制统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市、区(市)两级全部成立行政执法监督
局,84%的市直部门设立或挂牌设立法制科,81%的镇(街)设立法制办,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枣庄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探索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新
途径,构建立体交叉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加强日常监督、个案监督和专项监
督。印发《2017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
查,随机抽取20余个部门104卷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市通报。针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
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纠正违法或
不当执法行为12起。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在线考试14场,审验、
颁发行政执法证件8000余个,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1200余名。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专题培训班,
培训专兼职人员188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在全省率先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分三批进行,每年一批,通过市、区(市)、镇(街)三级联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利用三年的
时间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4月,市级第一批创建活动结束。市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枣庄市依法行政
示范单位的决定》,确定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区(市)3个、示范镇(街)13个,示范单位17个。召
开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首批33个示范单位命名授牌,并就市级第二批依法
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受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80余件,办结167件,撤销或确认违法46件,综合纠错率27%。持续开展“阳光复议”
工程,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2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70余份,打造便民利民新平台。加强行政应
诉工作。代市政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33件,组织70名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观摩行政诉讼模拟庭审活动。
建立行政应诉联系点265个,配备行政应诉联络员274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6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行政调解工作
规则》,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议,市、区(市)均成立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中心,设立行政调
解室,各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明确职能科室,依法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
格局。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坚持“建、用、管”三位一体,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3月,市委以
市政府25名法律顾问为依托,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服务范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团延
伸。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全市共聘任法律顾问164名。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实
施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40次,提出合理化建议94条,实现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注重发挥
法律顾问在经济发展中的助推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经济项目、招商引资谈判等136起,
制定审核各类经济合同87份,涉及投资金额千亿元。连续2年开展“双百互联”活动,即组织全市100
名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对接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帮助企业破难题、解实忧。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
社会稳定中的减压作用。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破产改制、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重大涉法事项
230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案件论证等220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葛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