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统筹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党的十九大
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筹备召开全市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等一系
列会议,组织协调7个专项督导组开展2次集中专项督导,组成7个明查暗访组开展3次明查暗访,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加强情报信息调度流转、分析研判和重要维稳信息的跟踪落实,构
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打防并举、奖惩分明”的工作体系,既实现十九大安保维稳“五个不发生”
的目标,又实现信访“五个不发生”的目标。二是积极参与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关于
进一步健全落实枣庄市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军队退役人员涉“11条”政策落
实信访处理办法》等文件,并对涉军信访人员基本情况、主要诉求、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横到边、纵
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排查工作机制,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核实“双实”(实有人
口、实有房屋)信息,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及各类安全隐患的调处稳控工作。先后组织3个检查组在全
市开展3次明查暗访活动,发现问题31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并逐项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
【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综治工作体系。完成新一届市综治委换届工作并召开新一届
综治委全体(扩大)会议,综治委成员单位从65个调整为60个。改组调整市综治委17个专项组组成人
员,进一步明确各专项组工作职责任务,理顺综治专项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出台《枣庄市健全落实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综治考核、问责和奖励机制,起草并以市“两办”
名义印发实施《枣庄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是建立综治工作实绩档
案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制度的通
知》,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四是做好2016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评表彰工作。以
差异化考核为导向,分别制定对区(市)、镇街和综治成员单位的考评办法。全市评选表彰83个集体、
119人,通报批评10个、黄牌警告1个、一票否决4个镇街。7月1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
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来枣庄市调研,对综治工作给予高度
评价。
【综治平安建设】 一是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行“纵向+横向”联通、“线上+线下”
联动、“实体+奖补”联用的“三个互联”工作模式,积极打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通道,切实
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研发“枣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平
台”,使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全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8.9%,全
市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7%。二是启动“雪亮工程”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将“雪亮工程”建设纳入
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和惠民实事重点工程。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立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雪亮工程”为统领,积极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公共安
全视频联网应用系统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市、区(市)、镇街三级综治中心与平台互联共享。截至年
底, 全市50%的区(市) 和100%的镇街已经实现与同级公安机关视频联网共享。联合市公安局制定
“技防示范村”创建活动3年规划,在全市成功创建了81个“技防示范村”。三是深化网格化服务管
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注重网格化与信息化、
党建、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筑牢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全市共设置网格5756
个,城区网格1041个,农村网格4715个,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的网格化服务管理
格局。四是开展“示范综治中心”创建活动。65个镇街以及条件比较好的社区(村居)都建立综治中
心,接入综治信息系统,8个镇街综治中心被评为“全市示范综治中心”,成功打造齐村镇综治中心、
文化路街道平安主题公园、常庄镇综治主题公园等一批基层综治工作的“亮丽风景线”。全市50%的
区(市)、70%以上的镇街,30%以上的村(社区)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综治中心。五是有序推进综治专
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和监护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实
施分类奖补政策,把三级以上患者奖补标准提高至2400元/人/年,其他患者奖补标准不低于600元/人/年,
直接受益人近4100人,惠及人群2万余人。深化“平安铁路”创建活动,集中开展禁止铁路沿线烧荒点
火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涉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除烧荒点火隐患32处,治安隐患20余
处,排查涉路矛盾46起,当场处置30起,协调妥善处置16起。创建铁路护路联防“网格化+科技化”管
理模式,受到中央护路办、省护路办肯定。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率先取得慈善
组织资质。全年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4人,先进群体10人,奖励资金27.5万元,追授先进个人1人,
发放慰问金10万元。积极开展“治安保险进万家”主题宣传月活动,全市治安保险保费收缴额、理赔
额、覆盖率等实现较大提升,实现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群众得平安的“三赢”局面。校园安全、
电力设施电能保护、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击传销取缔无照经营、寄递安全
等综治专项工作,也都取得新进展。
【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组织市直政法各部门通过异地评查的方
式,对全市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化解一批
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二是统筹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有效解决。充分发挥政法委协调各方职能作用,
对社会影响大、重点复杂信访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处置。三是积极推进律师
执业权利保障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开展。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专
题调研组,赴各区(市)通过到看守所及律师值班窗口实地查看、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督导,
并对市直律师值班情况进行暗访。四是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市级
开展司法救助41案113.73万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使一批涉法涉诉当事人主动息诉罢
访。
【政法综治宣传】 一是政法宣传工作形成新格局。在全省政法委系统率先改版升级“枣庄长安网”
门户网站,6月,开通“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枣庄政法委”官方微博、“枣庄市委政法委”今
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共发布推送新闻信息1000余条。深化《市民热线·法治版》栏目品牌建设,全年
共播出95期,280余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电话1330余个。在枣庄日报社《枣庄晚报·平安枣庄》专
版刊印信息稿件24期。积极做好十九大主题宣传工作,中国长安网采用稿件11篇,山东长安网采用25
篇。二是政法信息工作实现新突破。以“出精品、攻大报”为目标,积极推送一些重要稿件,在《长
安》杂志发稿2篇,在《法制日报》发稿3篇,《山东政法综治简报》刊发经验型信息5篇,《山东政
法》杂志刊发信息稿件20余篇次,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枣庄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平安主旋律更响
亮”政法专刊,全面总结报道5年来全市政法综治成绩。三是政法调研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新提升。积
极开展政法工作调研,完成“关于新形势下党委政法委六项职能的几点思考”“涉军信访维稳”“政
法队伍建设”等专题调研报告10余篇。
【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党建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坚持实行周五机关学习例会制度,全年共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20余次,认真学习
了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资料,组织观看党风廉政专
题片。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
议党员、28日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年委机关党支部共召开支部会议10余次、党员大会6
次,召开主题党日活动7次,各党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累计30余次。三是稳妥推进司法
责任制改革。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
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遴选员额法官313人、检察官214名,6月举行宣誓仪式。
按照“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推动设立新型审判(检察)团队,提高
团队办案效能。四是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精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浙江大学举办为期7天
的“枣庄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专题培训班”。组织到江西赣州和湖南岳阳考察学习政法队伍纪
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经验。选派优秀同志到山亭区冯卯镇西岩下村任职村第一书记,扎实有效开展住
村帮扶工作。
【枣庄法学工作品牌】 一是打响“法治枣庄百人宣讲”品牌。成功举办“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
启动仪式暨市委理论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闪
淳昌作《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对》专题报告。全市共举办法治报告会129场次,2.6万余人接受法治
教育。二是打造“法律服务进基层”枣庄模式。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学会
会员等,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成“一区(市)一品法律服务进基
层”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宣传推广。三是围绕全市大局开展法学法律研究。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法
学法律交流活动,征集论文90余篇,5篇论文获奖,2件课题纳入2017年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立
项。开展应用和对策调研活动,为依法治市提供法治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8月21日,中国法学会会
长王乐泉视察法学会工作,对法学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在《枣庄市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上作出
重要批示。
(马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