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工作】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9
%,低于3.5%的控制目标。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围绕
聚焦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扩大就业、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做好重点群体
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研判和风险防范等5个方面提出了17项政策措施。制定下发了《枣庄市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枣庄市新一轮鼓励创业政策。
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加强创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已认定创业示范园区管理与服务的通
知》,对已认定的创业示范园区在加强管理与服务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鲁南网商谷创业园创业孵化基
地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台儿庄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
基地,枣庄创业大学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创业大学,新评定市级创业示范园区6家,争取省级创业扶持
资金近2000万元。全市有省级创业示范平台9家,市级27家。参加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优秀项目展
示交流活动”,被授予“突出贡献奖”。赴北京组织“创业枣庄·圆梦枣庄”为主题的首次创业训练
营。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5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021人,带动就业8095人。
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深入开展。以强化就业扶贫“四个一批”模式(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就地
就近吸纳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行动转移一批,强化政策
对接助推创业一批)为切入点,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通过转移就业脱贫致富,
全市新增贫困劳动力就业2710人,占存量贫困劳动力的98.11%。联合威海市人社局共同举办了以“促
进供需对接,助力就业脱贫”为主题的“枣庄市—威海市就业扶贫协作招聘周”活动。峄城区红成玩
具厂等11处扶贫车间被国务院扶贫办、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兑现就业扶贫车间奖
补资金48.3万元。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全市为4.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5400万元,
为3.5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3亿元。2017年3月,全省人社系统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枣庄
召开。
高校毕业生就业扎实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创业引领计划”,
完成大学生创业引领1200人。公布认定2017年度56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募244名见习大
学生,落实见习补贴189万余元。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率达98.8%,超过省厅年初
制定的85%的目标。开展了以“送政策进校园进企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在您身边”为主题的“公共就
业与人才服务政策宣讲月活动”,在全市高校及部分重点企业举办宣讲(宣传)专题活动7场,为高
校毕业生送去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
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
落实“红黄牌”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市就业技能培训被省厅评为优秀等次。全年总
计培训各类人员21015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6918人,创业培训4097人,支付职业培训补贴930.8万元。
联合市扶贫办、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组织各类招
聘会74场次,帮助1.58万名劳动者实现就业。联合市民政局举办了2场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招聘会,共
征集岗位206个,有113名退役人员现场选择就业岗位。强力推进“千企万人就业服务计划”,开展职
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政策“一体化”服务,全市对接企业1061家,新
增就业1.33万人。高新区光明社区、市中区孔庄社区等26家社区被评为全省首批“四型就业社区”。
失业保险稳就业、保生活作用更加凸显。将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降至1%,有
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调整枣庄市失业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由950元调整至1030元。开展扩大失业保险
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全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补贴及贴息总支出1393.82万元。积极落实稳岗补
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市为26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2072.91万元,开展失业保
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参保职工落实技能提升补贴。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保基本。狠抓征缴、稽核、清欠管理,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总收入首次突破
100亿元。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67.63万人、35万人、48.06万人、36.51万人、43.4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1.69
万人、310.2万人。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入户调查36.39万人,入户、入库率达到100%,实
现新增参保人员24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执行到位。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
疗保险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促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编制外人员参保、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
接续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按新制度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清算工作基本完成。积极引导效益好的企业
实施企业年金,准予枣庄市公交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枣庄市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更有保障,更
能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在限额标准内“打包收费”,
确定125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全年单病种结算1363人次,总费用1322万元,医疗费用得到有效
控制。开展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年活动,建立住院身份识别系统,促进医保管理服务精细化。
惠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同步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平均增幅达5.5%。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部分抗肿瘤药和治疗其他疾病
的特效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继续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全市135个在
建项目、141个新开工项目全部参保,涉及职工4万余人,参保金额720余万元,参保率100%。批准23家
困难暂缓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滞纳金,惠及14128名企业职工。积极做好枣庄市破产企业养老保
险欠费的核销工作, 报请省政府核销8家企业破产前单位缴纳划入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欠费
2957万元,惠及职工1201人。
优服务。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工作,5月,枣庄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与省和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成功对接,枣庄市共有1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累
计联网结算总额1572.2万元。社保卡持有量达300万张,发行普及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76%。积极推
进社区平台建设。 新增八一社区、 鲁化社区为省AAA级社区,全市AAA级社区达7个,社区管理率达
99.94%。在市直7家定点医院试行就医全程“一卡通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
户实行封闭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划入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参保人不能提现,只能用于个
人的医疗服务定向消费。开通社保卡网上注销功能,实现应急制卡、挂失补换卡的一站办理、立等可
取。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参保缴费的线上查询、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刷脸认证”、社会保险费的网
上缴纳。
强监管。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规范枣庄市社会保险基金案件查处工作。开展定点医
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运用“信息网络+监
督”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检查工作,
以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和一次性补缴为核查重点,对确认的违规领取的基金,坚
决予以追回,共追回各类基金231.19万元。
【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工作力量。整合人才职能,市局成立人才开发科,负责人才综合管理工
作。开展枣庄籍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与北京智汇邦、德国吉森大学培训中心、环球英才促进会、千
人智库引才服务中心、全国学习型企业联盟、寰球人才中心等建立多层次合作,形成政府人才综合管
理服务工作合力。
助推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配合市委组织部建立鲁南千人专家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引进12名千人计划
专家。马兆成博士成功入选“山东省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枣庄英才集聚工程”,周华、陈辰、
李识甲等多名海外留学博士分别注册公司。全市新增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57人,扎实做好枣
庄市6.4万余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市新增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80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200人,5人
获评“齐鲁首席技师”。山东威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批省“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授予
224人“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成功举办2017年枣庄市职业技能大赛,77名选手参加了4个项目的决
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组织技工院校参加央视《中国大能手》节目启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同中国
大能手院校联盟签约数控应用专业培训。充分发挥技工教育服务“三农”作用,依托枣庄新型职业农
民学院,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2期、975人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模式,
引导各技工院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实现了教学所教、学生所学、企业所用的有机统一,技工院校应
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0%以上。
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硕果累累。全年为126名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证件。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国际人才交流
会,获批国批重点专家项目1项,省批高端专家项目1项,省批示范推广项目3项。威智医药工业有限
公司谢卡尔·布鲁德团队入选省政府“外专双百计划”,枣庄市涛沟河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获批省
级引智示范基地。加拿大籍专家卫欣荣获省政府齐鲁友谊奖。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开创新局面。举办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表彰了全市人
力资源品牌服务机构2家、诚信服务机构3家,新获商标项目3个,引进高端人才项目1个,标准化建设
项目1个,并兑现了奖励政策。枣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枣庄龙腾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评为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举办了全省第36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培训班,大大提高了参训人员业务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公务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严把公务员“进口关”,推进依法考录、公
平考录、科学考录,全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164人,公务员考录工作实现连续17年零差错。开展从本
土优秀人才中考录公务员试点,首次开展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发挥行政表彰奖励的激励促进作用,
推荐省级以上先进集体42个,先进个人67名。扎实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等3
期培训班,培训学员272名。完成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吃空饷”
防治长效机制,开展“吃空饷”问题治理“回头看”活动与专项督查工作。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8人。规范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备案程序,加强对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承接好省下放的高级职称评审工
作,366名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
为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工资待遇调整等相关工作。
稳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有力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计划安置的45名军转干部全部安置到国家
机关和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送学活动,提升军转干部适应实际工作能力。
人事考试安全有序。全年共选聘473人次社会监督员,实施考场监考与视频监考“双监考”模式,引
入新设备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顺利实施36495人参加的29项各类人事考试。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专
业及重点考场的监控,严防被监控人员作弊,国家、省重点监控的经济、执业药师两项考试考生成绩
“零”雷同。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纪考生116名,对考试违纪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工作不
力的8名监考人员责成考点学校进行了严肃处理,增强了考试的严肃性。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工作,截止2017年年
底,全市已开通网上劳动用工备案企业2597户,备案人数达25万余人。采取有效措施,对化解产能过
剩、企业破产关闭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理进行规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退役士兵
权益保障工作。
收入分配秩序更趋公平。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2017年工资指导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制度建设,指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测算并发布了217个职位(工种)
的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成立枣庄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
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列配套文件,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企业工资宏
观调控体系逐步完善。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市共受理案件1115件,当期结案率97.8%,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案件
604件,调解和仲裁涉案金额共5705.5万元。不断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形成“纵到底,横到边”
的调解网络。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有力。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认定及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引导企
业建立科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全年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890余户次,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1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800余份,促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600余万元,追回拖欠工
资及劳务费1530余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户,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基层基础建设】 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
设,将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纳入智慧城市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制定出台枣庄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
准, 积极推动软硬件设备更新。 以“互联网+”为引领,搭建起以微信、“12333”服务热线、手机
APP、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自助服务一体机“五位一体”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级分解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创建党建工作
品牌11个,编印《党内法规党务知识汇编》。围绕大局观念、团结观念、责任观念、规矩观念、服务
观念、创新观念“六个观念”开展专题讨论,党建工作更加坚实有力。在浙江大学举办了枣庄市促进
就业创业与保障民生专题培训班。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建设”和“业务大练
兵”活动,积极打造“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人社干部队伍。杨慧玲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先进
工作者和全省“人社先锋”等荣誉称号。
(崔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