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全市保险业深入学习贯彻保险“新国十条”、鲁政发〔2015〕9号文件和枣政发〔2015〕
15号文件,引领全行业落实中国保监会“1+4”文件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指导意见、工作重点、计
划目标,盯紧任务,找准定位,稳步推进,进一步夯实了协会工作和全行业发展的基础,保险业服务
民生、服务和谐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市保险行业协会被市政府授予“金融支
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集体”称号。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
工作指引》和《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10月20日,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六次会员
大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修
正案)》及《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全面总结了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选举产生枣庄
市保险行业协会第六届领导班子,圆满完成换届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市级保险公司44家,其中,
财产险公司20家, 人身险公司24家;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
80余家。保险从业人员37251人。
【业务发展】 2017年,全市保险业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突出发展,优化服务,深入
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5〕15号),对照15号文
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部门印发的保险工作专项文件,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重点加大政策
性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各类责任保险等惠民保险的推动工作。先后与市老龄办、民政局、畜牧局、
农业局、金融办、食安办、公安经侦支队等单位联合印发有关保险工作的文件或开展活动,推动涉及
保险工作的政策或措施的落实和相关保险业务的开展,保险业务呈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全年实现保费
收入73.27亿元,同比增长10.71%。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6.34亿元,同比增长15.32%;人身险公
司保费收入56.93亿元,同比增长9.45%。年末,全市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保障6254亿元。全年产、寿险
赔(给)付总额21.14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8.69亿元,人身险公司赔(给)付保险金12.45亿元。
全市保险业全年缴纳各项税金1.69亿元;代收代缴车船税1.54亿元。
【行业自律】 财产险自律工作 一是按照山东保监局和省协会要求,召开车险自律工作会议4次,
研究自律措施,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组织车险自律检查2次,按照省协会
车险数据分析及车险自律公约宣导会议精神,制定车险自律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市车险业务规范承保
进行自律检查。
人身险自律工作 一是落实《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防止销售误导自律公约》,每月抽查新入司代理
人《山东省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自律承诺书》签约情况。二是把公司提升个人业务保单件数13个月
继续率水平作为人身险自律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重点对5家继续率低于80%的公司组织了专项调研,
指导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表彰服务质量达标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四是根据山东保监
局的要求,开展产品说明会相关情况调研。五是按照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安排,8月份组织了对全部24
家人身险公司和太平财险、平安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自律检查工作。
【风险防控】 市协会和各公司将防范控制各类经营风险贯穿到业务发展、运营管理、教育培训和日
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工作做在前面,找准风险点,做好风险预测,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
范能力。一是持续关注人身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年初进行调研预测,深入摸排分析各公司满期给
付及退保、高现金价值产品情况,向市政府呈报专题报告。二是高度关注消费者因保险纠纷可能引发
的风险,提高化解纠纷和风险处置的能力,协助公司做好群访事件的处置,快速反应,及时化解了两
起(次)群访事件。三是每季度进行一次人身险公司风险预警报表、代理人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排查
风险。四是主动加强与各主流媒体的联系,提高应对各方面问题的能力。五是根据《山东保监局办公
室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保监办〔2017〕44号)组织
全行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非法集资风
险长效机制。
【消费者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保监局有关调处机制建设、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
神,每季度结合学习山东保监局《通报》,对全市保险纠纷调处和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对
会员保险公司消保(调解员)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及时完成山东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部署的调研、
统计和半年、年终及阶段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报告。继续保持与市消费者协会、仲裁委、法院、律师
协会、法医学会及司法鉴定机构的联系,合作关系更加融洽。经市司法局同意,成立枣庄市保险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枣庄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选定33名业内外人民调解员。
消保中心(调解中心)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来电(访) 44件,其中来电40件,来访4件,均做到“来电
(访)必登记,处理必答复”,通过向公司提出维权转介建议或调解中心(消保分中心)直接介入调
解,调解成功40件,涉及金额94.2万元。全年共发生保险诉讼案件2031件,其中诉前调解结案439件,
诉中调解结案801件, 判决结案791件。 财险公司仍为诉讼案件的主要发生主体, 发生2004件, 占比
98.67%,寿险公司发生27件,占比1.33%。为了全面掌握诉调对接情况,每季度工作结束后市保险协会
对各会员保险公司的诉讼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分析。3月17日,市保险协会与滕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召开
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市及滕州两级14家公司的分管经理或理赔部经理、法务人员和滕州市
人民法院民庭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继续保持与市仲裁委的合作关系,全年共发生保险
仲裁案件18件,实际仲裁16件,撤案2件。已判决结案13件,涉及金额149.15万元。
【反保险欺诈】 一是加强与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密切合作,重点关注人身意外身故重大理赔案件,及
时向公安经侦、刑侦等部门通报情况,跟进案件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二是积极配合公安经侦支队不定
期到会员保险公司开展调研指导,排查保险欺诈嫌疑案件。三是与公安经侦部门建立定期协商联络机
制,及时转交各保险公司上报嫌疑案件线索,探讨有效遏制、打击保险欺诈工作的方法。四是按照省
反保险欺诈工作站要求,定期上报反保险欺诈线索、案例等情况。年内全行业共接报保险欺诈线索50
起,立案10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移交线索150条,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快处快赔】 2017年,市保险行业协会先后多次与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对推进轻微道
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进行深入研讨论证,结合实际探讨推进快处快赔机制的办法,改革创新枣庄
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机动车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实施办法》(枣公通〔2017〕59号),各会员保险公司推出的快赔举措与公安交警部门快处规定相结
合,拟定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规程(试行)。按照山东保监局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对
全市各财产险公司机动车辆理赔时效模拟查勘测评,测评结果良好,对提高财产险公司理赔时效起到
促进作用。
【保险宣传】 一是继续保持与主流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办好在媒体开办的专题栏目。在枣庄日报、
齐鲁晚报(今日枣庄)、枣庄大众网、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枣庄广播电台继续开设保险专版(栏)。
二是市保险行业协会独家承办枣庄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43家会员保险公司的员
工代表组成保险业方队,参加光明广场主会场启动仪式;8家公司代表全市保险业在主会场设置宣传
咨询台,现场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同日,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营业大厅门前或社区设置咨询点,以“美
好生活保险保障——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三是根据上级“7·8全国保险公众宣
传日”活动部署,市保险行业协会6月26日召开启动会议,制定活动方案,提前进行活动预热,协会
和各公司纵横结合互动,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开展了“7.8公里扶贫公益跑”“保险为生活
添色彩”“保险五进入”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四是在继续办好《枣庄保险信息》内部刊物的同
时,开通枣庄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为行业宣传增添新途径。五是开展行业先进人物事迹专访活
动,对行业内优秀员工和营销人员进行专访,在微信公众号、《枣庄保险信息》、枣庄大众网进行宣
传推广,弘扬行业正能量。六是出版发行《枣庄保险志(1950~2015)》,印刷2000册。发送至市及区
(市)几大班子领导、部分离岗市级领导、市直各部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大企业、重点
学校、医院及市、区(市)保险公司,并在省内和苏鲁豫皖毗邻地区保险行业协会交流。《枣庄保险
志》的编纂出版,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保险业发展资料和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制订推动地方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政策提供重要的科学决策依据,对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了解保险和认识保险、提升保险的
社会地位起到很好的作用。
(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