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境 域
枣庄市位于山东省南端,南与江苏省徐州市的铜山县、贾汪区、邳州市为邻,东与临沂市的苍山
县、费县、平邑县接壤,北与济宁市的邹城市毗连,西北濒独山湖,西与济宁市微山县相连。
全市地跨东经116°48′30″~117°49′24″,北纬34°27′48″~35°19′12″。市境西北至东南为一不
规则长方形,东西最宽56公里,南北最长96公里,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占山东省总面积的2.97%。
市行政机关2004年6月从枣庄市中区迁至位于薛城区的新行政机关中心,北距省会济南245公里,距首都北
京750公里。
第二节 建置沿革
枣庄市境域原为峄县、滕县辖地。
夏朝,境域南属鄫国,北和西部属滕国和薛国。
商朝,今枣庄市西北部为滕国、郳国和薛国,东北部属鄫国,中部为蔇国,南部为偪阳国。
西周,今枣庄市东部属鄫国,南部属偪阳国,西部属薛国,北部属滕、郳(鲁国附庸国)二国。
春秋时期,今枣庄市东属鄫国,南属宋之偪阳国,西部属薛国,北部属齐之滕国和小邾国。宋灭偪阳
国后,改偪阳为傅阳。齐国南进占领薛国后,薛国更名为舒州。
战国时期,东部为兰陵,南部为傅阳,西为齐之舒州,北部仍为齐之滕国。后舒州又改称薛国,小邾、
傅阳、兰陵皆属楚国,公元前254年,全境属于楚国。
秦朝,废分封制,置郡、县,枣庄境东为郯郡的兰陵县、鄫县,南为傅阳县,西为薛郡的薛县、戚县,
北部为滕县。
汉,撤小邾置蕃县,西北部先后属鲁国、沛国,东南部分属琅琊国、彭城国,置氶县、鄫县、阴平县,
全境均属东海郡。
三国时,今枣庄地区属魏。魏沿袭秦制。
晋,袭汉制。
隋朝,升滕县为滕郡,郡治滕县。废鄫州,改兰陵县为氶县,不久改氶县为兰陵县。
唐朝,北置滕县,南置兰陵县。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改兰陵为氶县,隶属沂州琅琊郡。滕县
属彭城郡。
宋朝,仍为北置滕县,南置氶县。
金元代,置滕阳州和峄州,后滕阳州又改为滕县,属山东西路。
明朝,北置滕县,南置峄州,后峄州降为峄县。先属济宁府,后属兖州府。
清循明制。
民国时期,仍为峄、滕两县,分别属山东省第十 五行政督查区、第一行政督查区。
抗日战争时期,峄县于1939年11月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属鲁南专区。滕县分滕东、滕西两县,分属鲁
南专区和湖西专区。1944年建立滕县抗日政府,属鲁南行署二专区。还先后建立白彦、临城、麓水、
双山、凫山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峄、滕两县分属台枣专区和尼山专区。1950年,峄、滕两县属
滕县专区。1953年改属济宁专区。1958年峄县机关迁至枣庄镇。1960年,峄县改为县级枣庄市。1961年,
枣庄市改建为山东省直辖市。1979年,滕县划归枣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