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 构
2000年1月25日,中共枣庄市委第51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枣庄市招商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2月10日,成立枣庄市引资工作委员会。4月12日,成立枣庄市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
2001年4月2日,成立枣庄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商办),挂招商局牌子,内设办
公室、招商联络科、投资促进科、考核奖惩科和宣传科等5个科室。5月19日,增设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和外来投资投诉中心。
2004年10月,招商局与市外经贸局合并,成立枣庄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招商局)。
2000~2005年,全市招商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97个,其中滕州市21个,薛城区14个,山亭区19个,
市中区15个,峄城区7个,台儿庄区1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市直部门3个。合同外来投资总额
268.78亿元,累计外来资金152.74亿元。
第二节 招商活动和外资企业
一、招商活动
2000年4月2~13日,市招商局带队到韩国举行贸易考察和招商引资活动。同年9月,举办“2000年
中国枣庄经济贸易洽谈会”。会议期间签订项目合同248个,合同总金额50.9亿元,合同利用外来资金
40.3亿元。同年11月上旬,薛城区与市招商局共同承办“枣庄(温州)招商引资洽谈会”。会上签订
项目合同14个, 利用外资3.04亿元;贸易合同17个,贸易额1.3亿元。当年全市累计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1402个,其中市外1284个,国外及港澳台地区118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96.88亿元,其中市外60.95亿元,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35.93亿元。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皆完成合同利用外资目标,其中山亭、
市中、峄城、薛城实际完成数超出目标一倍以上。
2001年3月20~22日,在东莞举办枣庄(东莞)经贸洽谈会,会上签订合同、协议12个,合同利用
外来资金3.3亿元。同年5月,举办2001年广州(滕州)经贸洽谈会和中国滕州(汕头)经贸洽谈会,
两会共签订合资合作项目意向、协议37个,签订贸易合同、协议13个,贸易额4468万美元。5月16~18
日,“2001枣庄(泉州)招商引资洽谈会”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会上共签订各类项目合同29个,合
同利用外来资金6.6亿元。6月2~3日,举办“中国枣庄中外知名企业家暨驻华使节投资贸易世纪行”
活动,共签订合同、协议55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33.5亿元。7月6日,市招商局选聘人员在上海以申
事缘大酒店为依托,筹建市政府驻上海招商联络处。7月中旬,召开“2001年北京(滕州)经贸洽谈会”,
会上签订项目33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35.3亿元。9月16~18日,召开“中国(枣庄)投资贸易洽谈会
暨科技博览会”,会上共签订项目合同229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39.91亿元。11月8日,召开“山东薛
城(陶庄) 投洽会” ,签订意向13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8876万元。12月6日,召开“2001中国香港
(枣庄)经贸恳谈会”,会上共签约项目合同11项,合同利用外来资金4765万美元,利用外资额4165
万美元。当年,全市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合同1150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103亿元,实际到位外来资金
50.2亿元,全部项目资金到位率为48.74%。
2002年4月10~12日,举办“枣庄(深圳)投资贸易恳谈会”,共签订项目合同143个,合同利用外
来资金38.02亿元,贸易合同41个,贸易额1亿美元。5月7日,召开“2002年山东枣庄(香港)投资贸易
恳谈会”,签订投资合同、协议11个,合同金额14.3亿元,外来投资额1亿美元。5月12日,在日本东京
举办的招商活动,签订项目合同、协议11个,利用外资额1.27亿美元,贸易合同23个,合同金额4784万
美元。9月6~8日,召开“中国枣庄第三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共签订投资项目合同273个,合同利用
外来资金47.67亿元, 其中境外投资项目51个, 合同利用外来资金15.92亿美元。 11月16~18日,召开
“2002枣庄(福州)经贸恳谈会”,共签订合同、协议3个,总金额5000万元。12月13日,举办上海招
商恳谈会,签订合资合作项目20个,总金额3.8亿元。当年,全市累计签订各类市外投资项目合同1070
个,其中国外及港澳地区96个,国内市外974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159.83亿元,同比增长55.01%。
2003年3月9日,枣庄市政府驻京办事处新址揭牌暨发展枣庄经济恳谈会在北京召开。4月中旬,在
上海、宁波两地举行合资合作项目洽谈会,共签订合同49个,总投资额22.28亿元,合同利用外来资金
19.38亿元。5月21日,在上海举行“2003山东枣庄(上海)经贸合作恳谈会”,会上共签订项目合同26
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5.2亿元。9月6~8日,召开“中国枣庄第四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共签订项目
合同280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129亿元。10月4~13日,召开中国枣庄(汉城)招商引资发布会,签订
合同、协议19个,合同、协议金额1.07亿元。12月中下旬,全市组成200多人的招商团队在韩国拜会接
触了大量韩国企业和客商。 12月22日,举行汉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订投资项目33个,合同利用外资
2.48亿美元。当年,全市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65.3亿元,完成年目标的116.4%;共签订项目合同1216
个,落实项目合同利用市外资金220亿元,同比增长37.7%。
2004年,组织各级各部门先后在深圳、上海、苏州、东莞等地举办46次较大规模的招商活动。4月
27日,深圳招商引资恳谈会签约项目36个,合同外来资金51.4亿元。5~6月,举办中韩经贸交流年活动、
鲁台(枣庄)经贸洽谈会大型活动。9月17~20日,举办“中国枣庄第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共签约
项目合同230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166亿元,其中26个大项目在投洽会上奠基。9月,赴欧洲开展招商
活动,与欧洲华人华侨、德中高级人才交流经贸促进会等商协会中介组织建立了密切关系。11月,赴
韩国举办大规模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合同26个,合同利用境外资金1.85亿美元。当年,全市实际
到位外来资金133.3亿元,比上年增长63.6%,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27%;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16亿
元,增长78%,完成全年目标的136.5%;新签项目合同1074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311.9亿元,增长41.8
%; 新批境外投资项目46个, 合同利用境外资金1.53亿美元, 实际利用境外资金9577.4万美元,增长
104.6%。
2005年4月27日,山东枣庄(浙江)投资贸易恳谈会集中签约投资项目合同66个,合同利用外来资
金109.5亿元。9月5日,第六届中国枣庄国际石榴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共签约投资项目合同196个,合同
利用外来资金80.9亿元;境外投资项目19个,合同利用境外资金2.6亿美元;签订贸易合同75个,贸易
成交额1.1亿美元。当年,全市新签外来投资项目945个,合同利用外来资金314.6亿元;实际到位外来资
金160.2亿元, 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30.3亿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6.8%和104.2%,分别增长20.2%和
12.3%;新批外资项目61个,实际利用外资10175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01.8%。
二、外资企业
1986~1990年,全市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8家。其中由美国加利福尼亚联合开发公司与市中区皮鞋
厂合作组成鲁星皮鞋制品有限公司,投资与注册资本为54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32.4万美元,外商出
资21.6万美元,成为枣庄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1991年,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9家。
1992年,审批利用外资项目114家。当年6月,批准成立由香港大湖公司投资50万美元、注册资本35
万美元的枣庄大湖香港针织品有限公司,为枣庄市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同年9月3日,香港维斌南洋
公司投资500万美元与枣庄市橡胶厂合作,成立山东安泰橡胶有限分公司,为枣庄市第一家中外合作
企业。
1993年,批准外资项目180家,超过前6年的总和。
2003年,全市有外资企业153家。7月,由韩国客商文庆国认购枣庄市海石花蜂业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折合人民币30万元),并增资4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经营蜂业制品深加工、
蜂具加工及农产品深加工等,成为枣庄市第一个股权并购企业。
2004年,全市有外资企业201家。11月,德国哈尼尔集团凯莱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盖泽实业有限公司合
资在滕州市设立山东盖泽硅钙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外方出资70%,实现世界500强在枣庄市投资零的突破。
2005年,兖矿集团和美国国泰煤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建成投产。该工
程被列入国家及省重点工程。
第三节 优惠政策与奖惩措施
一、优惠政策
2000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枣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收费、土地和其他方
面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条件。
对来枣庄市投资新办各类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及农业高科技园区等投资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
资金扶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以及为扩大生产和流通规模的贷款贴息等。
投资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地方政府部门受益的,
3年内减半征收;新办工业企业和办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项目,自投
产开业之日起30日内,报纸、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给予5次免费广告。
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采取出让、租赁、入股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高新技
术项目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执行最低地价;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困难的,先付征地费和
按规定应上交中央、省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在五年内交清;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
业,土地出让金最低按评估确认地价的40%缴纳;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的,按划拨方式提供用地20
年;B0T、TOT方式合作项目,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按合作时间提供划拨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原划
拨的,租期30年,重大项目放宽至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并缓缴3年土地租金。
开发土地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30年,最长50年;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先付清土地出让金中的征地费,其余部
分5年内每年按5%缴纳,从合同生效第6年起,剩余金额每年按20%比例5年内缴清;租赁国有荒地、
荒山的,5年内政府免收租金;以国有荒地入股的,5年内政府不参与分红。
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凡投资额较大或带动作用较强的投资者,以及贡献特别突出的科技人才,经本人同意,给予一定
的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
二、考核奖惩
000年1月26日,召开全市全民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出台《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改善招商引资软环境的决定》《枣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枣庄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2月29日,市招商办印发《关于做好招商活动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全市招商引资月调度制度开始
建立,每月按资金到位额多少排定名次,并在《枣庄日报》上公布。4月6日,召开全市发展民营经济
动员大会,对当年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引荐人兑现奖励。6月10日,市招商办将全市40亿元的工作目标分
解下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市)、部门年度考核内容。6月20日,印发《市级招商引资审核认定
办法》,对招商引资的区域、时间、引荐人等内容进行界定,对项目申报程序、材料提报进行严格规
范,明确细化奖励标准和办法。
2001年1月8日,召开全市招商引资表彰奖励兑现暨经济运行情况调度会。会议表彰了在招商引资
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兑现上一年奖金2141.89万元。6月10日,为通过招商引资加速
对国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全市启动企业招商工程,规定大型企业年招商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中
型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小型企业不低于500万元,并实行单独考核。8月3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奖励
兑现大会召开,表彰奖励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荐人。
2002年1月25日,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兑现大会。对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5个区(市)
和97个市直部门通报表彰,授予滕州市等6个区(市)“2001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区(市)”称
号,授予市委办公室等65个部门和乡镇“2001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126名贡献突
出人员分别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奖励,对2001年招商引资引荐人兑现奖励。
2003年3月20日,召开全市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总结表彰大会。授予6个区(市)、87个部门和乡镇“2002
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对173名贡献突出人员分别予以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和嘉奖奖励,
对2002年招商引资引荐人兑现奖励。
2004年2月17日,召开2003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总结表彰兑现大会。会议表彰了100个先进单位、11个
功勋单位,张广泉等13人被授予“招商功臣”称号,市招商局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2月23日,召开全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总结表彰大会。对完成招商引资、外经贸任务的区
(市)、市高新区管委会和93个市直部门通报表彰,授予滕州市、市中区、山亭区为“2004年度全市
招商引资、外经贸工作先进区(市)”,授予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单位为“招商功勋
单位”,授予市委办公室等90个部门和乡镇为“2004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山东鲁
化天诚贸易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为“2004年度出口创汇先进企业”,授予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枣
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枣庄市国家税务局为“2004年度促进开放先进单位”,对江卫等9人记二等功
并授予“招商功臣”荣誉称号,对刘宗启等185人分别予以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和嘉奖奖励。
第四节 外商服务
2001年5月9日,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市长与外商定期会面制度的通知,市长与外商第一次见面活
动在市招商局举行。此后3年共举办6次会面活动,接待外商141人,为外商解决困难和问题55件次。市
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分别为外来客商颁发“特别保护证”和车辆“特别通行证”。
2003年,建立“三大服务体系”(即项目洽谈中的一条龙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体
系,企业开工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体系),开始实施“一员、两卡、一证”(外来投资企业联络员,
收费明白卡、外来投资企业绿卡,外来客商证)保护制度,形成配套完整的外商服务工作体系。7月
中旬,市招商局下发《关于投资企业设立联络员的通知》,对外来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发放《外来
投资企业联络员证》。向外商企业寄发260份《倡议书》,推进以商招商工作。9月,组织开展“三个
一百”活动,即对100个在第四届“枣洽会”签约的重点项目合同提前介入,协助项目办理各项审批手
续;调度100个外来投资企业联络员,调研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走访100个投产运营的投资企业,进
行登门服务、现场办公。
2004年2月28日,外来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2005年,市外商投诉中心共受理外商投诉案件36起,办结28起,协助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联合办
结8起,办结率100%,办理外商客商证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