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宣传教育
一、社会宣传
1995~2000年,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可持续发展”主题,结合纪念“6·5世界环境日”,
报纸、电台、电视台常年开设“环保之声”“环保热线”等环保专栏,向社会宣传环保政策、环保知
识等。
2001~2005年,在《枣庄日报》开设环保专版,在电视台开办《环境与资源》专题节目,在电台
开办环保之声栏目。每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都举办环保知识竞赛和环保征文、演讲等一系列宣
传活动。编印环保法规宣传手册2000份赠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组织环保知识竞赛和书法展览
活动,编印纪念环保事业开创30年宣传画册2500册,赠送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编
排纪念枣庄环保事业开创30年文艺专场演出,在城乡、企业演出30余场次,观看人数达1万余人。
2004年,与市文明办等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参与绿色行动,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绿色
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和规范全市绿色社区评审体系,加强对各试点社区的指导,推动全市绿色社区创
建工作顺利开展。2005年初,对首批8个社区进行表彰命名,同时有3个社区被表彰为省级“绿色社区”。
二、环保教育
1995年后,在市委党校开设环保课程,在枣庄师专开设环保讲座,在中小学开设环保第二课堂,
创建“绿色学校”。
2001年,市环保局与司法、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普法教育,多次举
办各种类型的环保法制和环保知识培训班,加强对基层领导、执法人员和企业厂长经理、环保管理人
员的培训,各级党校、团校把环保内容列入学习课程。
2004年, 对党政领导干部强化环境警示教育。
2005年,举办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绝大多数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参观展览。
至2005年,全市共建成17所省级绿色学校,67所市级绿色学校,80余所区(市)级绿色学校。
三、“环保世纪行”活动
自199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枣庄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至1997年,“枣庄环
保世纪行”活动配合“齐鲁环保世纪行”,组织全市各新闻媒体记者组成采访团,深入企业采访报道,
促进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1998~2002年,“枣庄环保世纪行”活动,分别就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在全市形成环保宣传舆论氛围,为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至2005年,在开展“枣庄环保世纪行”活动中,先后组织28次集中采访活动,涉及全市5区1市156
个企事业单位,有6家新闻单位、280余人(次)参加了集中采访活动,发布各种新闻稿件960余篇(件),
制作专题节目46个,向各级领导提供内参38期,宣传正面典型123个,批评曝光反面典型85个。先后采
纳各种建议80余条。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亲自批示,出台解决问题的文件21件。枣庄环
保世纪行组委会7次被齐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评为世纪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第二节 信访接待和污染事故处理
1986年5月之前,市环保局信访工作由环境管理科承担。1993年5月,成立枣庄市环境监理站之后,
环境信访工作交由监理站承担。2001年6月,市环保局设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人员3名。建立健
全一系列适应新形式下环境信访工作需要的新机制,制定《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制度》《关
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公开集中接访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一岗双责制
度》《重要信访案件专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1993年,收到群众来信57件,处理54件;接待群众来访187人次,处理179人次,依法处理、调解污
染纠纷4起,责令赔偿经济损失41万元。1995年,收到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人民来信99件,处理率100%;
接待来访群众621人次,责令赔偿经济损失4.2万元。1996年,收到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人民来信128件,
接待来访群众650人次,对群众反映集中的209个污染问题,全部进行处理,其中造成经济损失的5起,
进行协调赔偿,赔偿金额2.47万元。1997年,收到反映环境污染人民来信166件,接待来访群众768人次,
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182个污染问题进行处理。1998年4月,为方便群众投诉,设置公开举报电
话3316495,接待群众来访51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27件。2002年9月,开通“12369”环保热线和网上投
诉栏目,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实行首问责任制,并按规定迅速立案,1个月内处结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40日内处结,特殊情况向信访人说明。当年接待群众来访46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64件,
信访处理率达100%。2003年12月,开展对水泥粉尘污染的有奖举报。2005年,开展对废旧塑料颗粒加工
厂及造纸厂水污染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