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章 民族与宗教

档案浏览器

第一节组织建设

1980年,市政府成立宗教事务所,主管全市宗教工作。此后,各区(县)相继成立宗教事务办公
室。1994年,枣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所更名为枣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与民族事务委员会一个
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统战、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1996年,撤销市民族事
务委员会和市政府宗教事务局,组建市民族宗教局(简称民宗局)。
2005年,建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以市委分管书记为主任的枣庄市民
族事务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党委、政府的33个单位组成。

第二节 民 族

一、少数民族分布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全市常住居民中有38个少数民族,人口14119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
0.44%。其中,回族人口最多,1291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1.3%。其他超过百人的少数民族分别
是:满族248人,哈尼族200人,苗族148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全市常住居民中有39个少数民族, 人口18697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
0.53%。其中,回族14655人,蒙古族1339人,满族542人,朝鲜族423人,彝族363人。超过百人的少数民
族还有藏族、苗族、哈尼族、壮族、布依族。少数民族人口在各区(市)的分布情况是:市中区8123
人,薛城区1560人,峄城区453人,台儿庄区3180人,山亭区1331人,滕州市4050人。全市少数民族居住
相对集中的村(居)71个,其中8个回族村(居),少数民族1827户、6760人,占民族村居人口的52.6%。
二、少数民族政治权利
少数民族村(居) 1990年,全市认定少数民族占总人口50%以上的7个少数民族村(居):滕州市
岗头镇东古回族村,山亭区徐庄镇米山顶回族村,市中区利民回族村、振兴回族村、中心街新凤南里
回族居委会,台儿庄区北关回族办事处、邳庄乡小李庄回族村。有8个村(居)少数民族集中,但人
口未占到50%,不认定为民族村(居):台儿庄区顺河办事处、兴龙办事处、涧头集村、涛沟桥村,
滕州市木石镇位庄村、落凤山村、西台村,山亭区城头乡西城头村。
2002年,认定滕州市木石镇位庄回族村。加上1990年认定的7个,全市共认定8个少数民族村(居)。
少数民族干部 1990年,在认定的7个民族村(居)中,配备21个少数民族干部,占这些村(居)干部
总数的65%。对其他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不足50%,但有一定数量的村(居),也选配适当数量的少数
民族干部。全市1个区配备少数民族副区长。
1995年,市中区市郊乡配备1名少数民族副乡长。当年市、区(市)两级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47
人,两级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50人。至年底,全市少数民族干部总数497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6.8%。
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4人。
1997年4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市民宗局联合制定《枣庄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到2000
年规划和实施意见》,确定8名少数民族县级干部后备人选,市人大、市政协换届选举中安排少数民
族人大代表候选人11人、政协委员候选人13名。
1998年,少数民族千人左右的4个乡镇配上6名少数民族干部。2000年,市民族宗教局选派1名干部
到国家民委挂职,并派2人到省、市党校学习。2002年,选派10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市党外干部少数
民族干部培训班,进行定向培训。
2003年,市中区、台儿庄区和滕州市分别为民族宗教局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任局长或副局长,全年
提拔任用副县级少数民族干部4名。至此,全市副县级少数民族干部增至11人。至2005年底,全市少数
民族中,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13人,全市少数民族干部633人,占全市干部
总数的7.4%。

三、民族经济
1990年,滕州民族宾馆、枣庄清真饭店、山亭清真食品厂相继开业、投产。
1992年,全市集体工商民族企业64家,少数民族经济联合体189个,工商个体户2575家,民族经济
总产值7200万元,纯收入3763.59万元。
1993年10月,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投资1800万元的滕州民族大厦投入使用,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
仁为大厦题名,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题词祝贺。当年,全市民族经济总产值8202万元。
1995年,市民委通过国家民委中国民族贸易发展公司,帮助峄城区与芬兰伊沃公司达成合资1.6亿
元建发电厂协议,帮助台儿庄区北关办事处与中国民族贸易发展公司合作建成编织袋厂。至年底,全
市共创办集体、联合体和固定资产5万元以上个体民族企业76家,年产值4632.7万元,安排少数民族职
工2756人。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2000余家。
1996年,市民宗局通过省民委以65%的优惠价格,为山亭区米山顶村、台儿庄北关引进小尾寒羊22
只,扶持少数民族村(居)发展。市中区投资20万元,帮助回民糕点厂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滕
州市财政扶持24万元,为民族大厦完善消防设施。
1997年,组织各区(市)有关人员到东平、淄博等地考察养殖项目,参观少数民族企业。以65%
优惠价格从东平县引进小尾寒羊67只,在台儿庄北关和山亭区米山顶村建成2处繁育基地。当年,市
财政拨款15万元用于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1998年,争取少数民族发展基金24万元,以50%的优惠价格从东平县引进小尾寒羊59只,在滕州市
东古回族村建成第二批良种繁育基地。协调山东益康集团公司与伊斯兰教协会合作开发清真产品。当
年,全市有10家民族少数企业被推荐为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促进会会员。
1999年初,邀请省民委鲁羊基地技术人员到滕州东古村等民族村(居)进行小尾寒羊饲养繁殖技
术指导。当年,获取省民委30万元扶持基金,以50%优惠价购得价值8万元的小尾寒羊种羊78只。5月,
市中区委统战部、乡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村(居)负责人到菏泽及河南焦作考察少数民族经济。
6月,台儿庄北关办事处到临沂考察环保餐具项目。7月,市中区政府与北京宣武区牛街回族办事处缔
结友好城区对子。11月,薛城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和陶庄镇负责人赴东平考察小尾寒羊项目。
2000年10月,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和民营经济现场经验交流会。12月,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少
数民族干部经济工作培训班,有60余人参加。
2002年,市民宗局制定全市各少数民族村(居)发展规划,建立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确定发展
项目63个,投资2409.3万元。全年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5万元。市中区振兴村建立1处小尾寒羊繁育
基地,存栏量达800余只,新上羊肉片加工生产线。台儿庄顺河街扶持两个养羊大户,分别占地10亩和
5亩,同时,发展大棚藕池30个。滕州市位庄回族村建成占地30亩、存栏量500头的养牛场。同年,成
立枣庄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推选第二届省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13个。
2003年,获取省民委拨付扶贫资金20万元,引进小尾寒羊286只,台儿庄区小李庄回民新建大棚藕
池9个, 滕州市东古村建成自来水设施和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亭区米山顶回族村新栽经济树木
2.2万株,市中区振兴回族居委会建立养羊基地。当年,台儿庄区北关回族居委会和滕州市住庄村李
庆富、枣庄日报社雷素云被省民委分别授予“团结进步奔小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4年,落实扶持资金的建设项目,完成山亭区米山顶村蓄水池工程,重新对8个少数民族村(居)
进行调查, 确定4个重点发展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2005年,建设经济发展项目5个,投入发展资金
30万元。

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生活设施建设 1985年,山亭区筹款18万元,建房159间,修路2500米,架电线8500米,把徐庄乡米
山顶回族村搬迁至山下,解决村民吃水、灌溉、通讯、交通、看电视等生产、生活困难。
1994年,市中区市郊乡投资590万元,对枣庄街进行全面改造,拆除危旧房屋6000平方米,建成118
栋标准较高的独家院二层楼,总面积11800平方米,水、电设施配套,道路硬化10500平方米,形成具
有民族特色的回民小康楼。
文化教育体育建设 1988年, 滕州市木石镇在位庄建回民中学1处, 在岗头镇东古村建回民小学1处。
1989年,市中区回民小学建教学楼1座,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992年,台儿庄区北关办事处投资36万
元建回民小学教学楼1座。为交通方便,滕州市位庄中学得到省民委资助1万元,从位庄村迁至镇驻地。
1993年,市中区回民小学以及刘寿泉、李君章、周乐然3名回族教师被评为全省民族教育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1995年,省、市、区三级政府筹集民族教育扶持款45万元,用于市中区回民小学扩建改
造。创办枣庄市民族武术馆,组队参加山东省第四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在武术比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二
名。
1997年,上半年筹资15万元,用于滕州市岗头镇东古村回民小学校舍、操场和围墙建设。台儿庄
投资30万元,帮助北关办事处建民族幼儿园。
2000年,市中区回民小学和台儿庄回民小学,用省民委扶持资金15万元及世界伊斯兰银行扶持资
金6万元,进行学校配套建设。2002年,省伊斯兰教协会划拨扶持资金10万元,帮助市中区回民小学建
成阶梯教室。
2003年,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1金、2银、3铜的好成绩,实现枣庄
市金牌零的突破。同年,为落实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全年为562名少数民族考生进行身份认定。
2004年,为571名少数民族考生进行身份认定。
2005年,为台儿庄回民小学争取省级扶持资金10万元,新增微机教学室和多媒体教学室,配备教
学微机15套、多媒体教学设备1套。为台儿庄区邳庄镇李庄回民小学争取省级扶持资金10万元,拆除危
房260平方米,新建教室400平方米。协调落实滕州市滨湖镇东古回民小学危房改造资金40万元,拆除
危房500平方米,新建二层教学楼1座,建筑面积1130平方米。
清真寺建设 1999年5月,由市、区两级政府拨款扶持和当地穆斯林群众集资10万余元,在陶庄镇
动工建设清真寺,10月15日竣工。清真寺建筑面积210平方米,礼拜堂为阿拉伯式建筑风格,穹型门窗,
绿顶白墙,大门为仿古建筑。
2002年,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筹资10万余元,改造枣庄清真寺南北讲堂、两大殿,增高望月楼,
扩展西大厅月台。
2003年,台儿庄区进行望月楼重建和清真寺庭院改造。2004年,举办台儿庄清真寺望月楼落成典
礼暨台儿庄大战66周年纪念活动,全国政协、省政协、中央民革、省民革及市有关领导出席典礼活动。
2005年,指导伊斯兰教协会在枣庄清真寺举办纪念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
和平祈祷仪式。
回民公墓建设 1989~1991年,在市中区、台儿庄区和滕州市妥善解决3处回民公墓用地问题。
1996年,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制定清真寺、殡仪馆、回民公墓三位一体有偿服务
管理办法,并在全市推广。
1999年9月,市中区在卓山之阳建成占地6亩的市驻地第二回民公墓,并制定公墓管理规定。
2000年,完成枣庄穆斯林殡仪馆场地和市驻地第二回民公墓700米道路硬化工程。

五、民族团结进步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调处民族纠纷 1987年,妥善解决滕州市东古村部分回族群众要求分村问题。
1992年,解决台儿庄特曲酒外包装使用清真寺图案等问题。
1997年,民宗局与公安、出版、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追缴违禁书籍,维护民族团结。
1998年,进行非法录象带《迷惑党》的追缴工作。市中区政府做好回族屠宰业户的工作,实施清
真牛羊定点屠宰。
2001年,市民宗局会同地方政府及时妥善地处理香港街建设中出现的部分民工不理解、不尊重少
数民族习俗而引发的纠纷,以及龙岳机床公司38名回族职工因宿舍楼养猪出现的上访等问题。
2003年10月,全市开展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知识
问答,在“枣庄普法网”上刊登宣传稿件24篇,广播稿件16篇,播放电视片33次,张贴标语300余幅。
同年,妥善处理2起冒用清真食品标志问题。
2004年10月,全市开展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刊登或播放有关民
族团结进步新闻、个人先进事迹18篇,组织民族村(居)等参加“泰山民族杯”法制竞赛活动,获一
等奖1人、二等奖4人。台儿庄区组织医疗服务队到小李庄回族村开展会诊,为小李庄回民小学200名师
生查体,免费提供2000余元药品,联系台胞台属捐资4000元,救助少数民族困难学生26人。
先进表彰 1988年,山亭区西城头村代表出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受到国务院表彰。滕
州市木石镇西台村等4单位出席全省第二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受到表彰。
1991年,台儿庄北关办事处被国家民委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
1995年5月,召开全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0个先进集体、45名先进个人受到市政府表
彰。
1999年8月,市民宗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9月被国务院授
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02年,市中区利民回族居委会、山亭区米山顶回族村被授予“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
称号。
2004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50
人。同年,滕州市位庄回族村、台儿庄区北关回族居委会被省民委等5部门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村(居)”称号。
2005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孙卓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市中
区人民政府、山亭区委统战部、台儿庄北关回族社区居委会3个集体和丁玉振、杜永光、吴进立、朱
宪磊4人被评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第三节 宗 教

一、爱国宗教团体
1985年,市境内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等5种宗教,信教群众约35000人。
1992年,全市信教群众有73000人。宗教职业人员44人,其中伊斯兰教阿訇9人,天主教神甫1人、
修女5人,基督教长老17人、牧师1人、神学生11人。
到2003年底,全市信教群众76273人。其中,天主教3041人、基督教51241人、佛教6539人、道教301
人,穆斯林总人口15151人。全市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65个。宗教教职人员325人。爱国宗教团体13个。
其中,全市性团体4个:枣庄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枣庄市天主教爱国会、枣庄市伊斯
兰教协会、枣庄市佛教协会;区(市)爱国宗教团体9个。
2005年,信教群众77694人。其中,基督教52650人,天主教3054人,伊斯兰教15151人,佛教6539人,
道教300人。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328人。其中,基督教牧师8人、长老16人、传送员238人、神学生26人,
天主教神甫2人、修女13人;伊斯兰教住寺阿訇10人、散班阿訇1人、海里凡5人,佛教比丘6人,道教
坤道3人。全市有各爱国宗教团体13个,其中,市级4个,区(市)级9个。
基督教“两会” 1985年12月23日,枣庄市基督教“三自”(自治、自传、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
(简称市三自会)成立,会址在峄城区南关。1989年5月18日,枣庄市基督教协会(简称市基协会)成
立,会址在峄城区南关。1992年11月20日,市基督教“两会”(三自会、基协会)召开换届会议,听
取上一届委员会(协会)工作报告,修改讨论“两会”章程。1995年1月,薛城区基督教“三自”爱国
运动委员会成立。
天主教爱国会 1991年5月7日,枣庄市天主教爱国会在薛城成立,为全市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
国爱教团体。1999年,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先后成立天主教爱国领导小组。
伊斯兰教协会 1994年11月25日,召开市伊斯兰教协会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协会章程和决议,选举产生
第一届委员会。协会会址设在市中区利民村办公楼。2000年11月10日,召开伊斯兰教第二次代表大会,
伊斯兰教人士和穆斯林代表80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枣庄市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修正案)》。
佛教协会 2002年10月26日,枣庄市佛教协会在市中区甘泉寺成立。至此,佛教事务纳入有组织、规范
化管理轨道。

二、宗教政策

政策法规宣传 1986年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宣传贯彻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
群众的宗教感情。1995年3月和11月,市民宗局负责人两次在电视台发表讲话,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
教政策。
1998年8月,在台儿庄举办市、区(市)两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五教教职人员、重点活动场所负责
人参加的宗教法制培训班。下半年,在市委党校乡镇班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
1999年,在市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市信访工作干部培训班上,以及山亭区、峄城区举办统
战干部、党外干部培训班上都开设宗教政策和法规课,并编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供副县级
以上干部在“三讲”教育中学习。10月,举办为期4天的全市天主教界人士培训班。
2002年, 选派3人参加省委统战部、 省宗教局举办的天主教人士培训班,选送4人参加省基督教
“两会”举办的义工培训班。年底,举办为期40天的全市基督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同时基督教“三自”
爱国会举办神学思想研讨班。
2004年,全市开展第三次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举办各类专题报告13场,召开座谈会62次,
举办巡回演讲10场,38.1万人次直接受教。当年,峄城区还举办反邪教警示教育骨干培训班。
2005年10月,在全市开展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同时,为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组织大规模的《条例》集中培训活动,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和区、乡、村负责人及宗教界人士3000人,
为《条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政策落实 1986年后,全市各级宗教部门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原则,认真落实宗
教房产政策,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至1997年,峄城南关基督教堂、滕州官
桥天主教堂、滕州北关基督教堂房产问题得到落实。
1998年,薛城区周营镇经委占用宗教房产914平方米问题得到政策落实。
1999年,落实滕州市教委占用基督教房产赔偿12万元裁决,并对济南军区驻滕部队占用天主教房
产问题作出裁决。
2004年5月,市民宗局向全市转发滕州市民宗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宗教
活动场所房产所有证、土地使用证的通知》,并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全市宗教房产的规范化管理。
2005年,市政府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市民宗局组
织宣讲团,赴区(市)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受训干部和宗教人士5000余人次。

三、宗教事务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1988~1992年,全市先后批准开放基督教活动点12处。1992年,全市教会活
动点45处。其中,基督教34处,天主教2处,伊斯兰教9处。
1993年,新批准基督教活动点3处,同时取消一批家庭聚会点。至此,全市教会活动点共有48处。
1994年4月21日,根据《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市制定《枣庄市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6月开始,以台儿庄区为试点,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登记,并于1995年2月召开现场会,然后
在全市推广。
1996年1月,全市有139处宗教活动场所提交登记申请,对其中118处予以登记,21处不符合规定的
场所分别给予临时登记或暂缓登记处理。4月,对重建于1992年的市中区渴口乡甘泉寺,依法进行登记,
并完善寺内设施和管理制度。当年,对已登记场所抽查43处。为解决场所财务混乱问题,5~6月,举办
两期宗教活动场所财会人员培训班,受训170人,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作为持证上岗依据。
1997年,对全市120处正式登记和11处临时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合格率100%。同年,在
全市范围内清理乱建庙宇5处、土地庙以及露天佛像18处。山亭区抱犊崮三清观作为全市唯一道教活
动场所依法登记开放,山亭区霖泽庙、雪山寺季节性逢庙会开放。峄城区文峰山泰山奶奶庙改为人文
景观,停止宗教活动。薛城区天齐庙改为村民自用,区内其他187座土地庙拆除。当年,组织宗教界
开展“迎回归吾尔兹宣讲”活动,开展创建“爱国爱教文明场所”活动,首批表扬文明场所14处。
1998年,对122个正式登记的宗教场所进行年检,合格率99.1%。结合年检,评出爱国爱教场所13个,
并挂牌表彰。当年,根据需要,新登记开放峄城区青檀寺。至此,全市86%以上信教群众能就近过宗
教生活。
1999年,对全市126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并评出爱国爱教文明场所8处。新登记开放6处
宗教活动场所。至年底,全市正式登记宗教活动场所135处。
2000年,公安、宗教等管理部门对区(市)辖区内乱建庙宇佛(神)像进行清理。
2002年,对全市161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对4个不合格场所采取整改措施。当年,对新发现
的4处乱建庙宇和滥塑宗教造像现象,依照政策法规进行清理。
2003年,结合年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举办报告会30余场。当年,对27处私设聚
会点分类处理,正式登记1处,临时登记1处,合并9处,取消8处,以堂代点8处。
2004年,对全市正式登记的165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合格率100%。
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1980~1992年,薛城区、台儿庄区先后取缔16起“耶稣家庭”非法活动。同
时,对外来自封传道人的活动给以制止和驱逐。
1996年1~5月,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邪教组织的专项斗争,取缔“耶酥家庭”5处,涉
及成员108人,依法收审邪教骨干分子39人,劳教45人。
1997年, 取缔“耶酥家庭” 11处,涉及121人。其中,判刑1人,劳教4人,治安处罚16人。取缔
“呼喊派”等邪教组织36处,涉及526人。其中,判刑1人,劳教15人,治安处罚32人。
1998年7月30日,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至年底,取缔邪教窝点22处,取消私设非法聚会点
81处,合并不合理设置的活动场所21处,采取“以堂代点”办法将家庭聚会纳入依法管理网络113处,
处理自封传道人52人。
1999年,市宗教管理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对个别地方出现的“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进行查
禁取缔。
2000年,开展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新登记场所22处,以堂代点39处,合并堂点22处,
关停聚会点4处,并配合公安部门取缔1起非法宗教组织“同工会”在滕州举办的地下培训班。
2003年,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对顽固坚持非法活动的骨干人员劳教2人,对“东方闪电”邪教活动
人员拘留3人,劳教1人。
地区协作 2002年,积极推动边界地区宗教协作管理试点工作,台儿庄区与江苏省贾汪、邳州、
铜山3区(市)建立“四线一会”工作机制,薛城区与微山县签署协作管理意见。
2003年12月29日,由枣庄市发起成立的苏鲁豫皖接壤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成立大
会在枣庄召开,徐州、济宁、临沂、枣庄4市分管副市长、政府副秘书长、民宗局长以及接壤地区20
个县(市、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组织章程和会议决议,交流宗教工作
经验,并就宗教事务协作共管达成共识。
2004年,台儿庄区与徐州市贾汪区召开加强结合部跨区域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座谈会,签订《规范
结合部跨区域宗教活动协议书》。市中区与临沂市苍山县召开联谊座谈会,签订《边界宗教事务归依
管理意见书》,加强联防联治,制止跨区域的非法活动。同年,参加在徐州召开的苏鲁豫皖四省接壤
地区宗教工作协作会议,枣庄市作《关于苏鲁豫皖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汇报。9月,市民宗局赴临沂有关部门沟通情况,迅速启动区域协作共管机制,妥善处理1起群体性事
件,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有效维护接壤地区的社会稳定。
2005年,市中区依法取缔1起200余人参加的聚会活动。年内,佛教界的各次野外放生活动安全有
序。

四、宗教自养
1993年9月和12月,分别在台儿庄区和市中区召开宗教自养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参观两地爱
国宗教团体开办的自养项目。此后,基督教峄城南关教会、台儿庄教会、滕州北关教会、天主教台儿
庄涧头集教会建营业房(场)计2000平方米,开办毛绒玩具厂、诊所等项目,推动宗教自养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