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药品经营
一、药品经营网点建设
1986年初,全市有二级批发站3个,区(市)药材公司5个,经营组10个,零售店18个。至2005年底,
国有企业和国有参股零售药店发展到70余家。
(一)二级批发网点
药材采购供应站 1971年7月,枣庄市药材公司采购供应站筹建。1972年4月正式成立,经营中药材、
中成药、化学药品制剂、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六大类”商品,参加全国一、二级采购
供应站进销业务的交流。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西药为代表的工业品逐步受到消费者青睐,中药材销
售呈现逐年减少趋势,中药材购销工作也随之弱化,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进入艰难发展时期。2000年,
仅有部分职工经营中药材购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在2004年底前没有完
成GSP认证,2005年起停止所有购销业务。
医药采购供应站 1979年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二级医药批发经营业务实行专业化。1981
年,成立山东省医药公司枣庄经营部,从事药品的二级批发业务。1984年1月1日,枣庄经营部改建为
枣庄医药采购供应站,负责全市西药经营。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枣庄医药采购供应站销售额超过当
时的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成为枣庄市医药商业企业中的龙头企业。至20世纪末,企业销售5000万元,
企业职工300多人。2002年10月30日,在枣庄医药采购供应站基础上,由枣庄市财政局以及24名职工共
同出资,成立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7.87万元,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
销售毛利率下降、人员观念陈旧、企业负担沉重等原因,企业一直摆脱不了经营亏损局面。2005年初,
由深圳联合和黄投资有限公司和部分员工出资260万元,买断原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有职工股金,
成立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完成第二次改制。同年10月,该企业建设医疗超市,建筑面积3280
平方米,是全市最大的医疗超市。当年,公司销售额过1.3亿元。
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 1982年1月1日,枣庄医疗器械综合商店成立,专营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
学试剂等二级批发业务。1984年1月1日,医疗器械综合商店改建为枣庄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2002年,
枣庄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员工并入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经营,原企业只有部分
人员留守。
(二)三级批发网点
1985年始,按照专业化经营,“六大类”商品三级批发业务分别由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枣庄医
药采购供应站和枣庄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3家二级批发部设直属批发部经营。2002年10月,枣庄药材采
购供应站和枣庄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直属批发部全部并入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企业成立药品
部和器械部。为避免内部竞争,实行按照销售区域划片经营,所有商品实行统一购进,资金统一使用。
2003年,康泰药业有限公司GSP认证时,只保留了三级批发网点3个,其余撤消,人员并入销售部,保
留原划片经营模式。
1994年,各区(市)所设药材公司全部更名为医药公司。各区(市)在原有驻地批发网点基础上,
不断在主要乡镇增设经营组,至1997年底,全市药材经营组已有10处。2002年6月,滕州医药公司改制
为滕州中和医药有限公司。2004年7月,薛城医药公司破产清算。8月,山亭医药公司破产清算。随着
国家对医药经营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特别是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立,区(市)医药公司逐渐淡化
经营组的建设,部分经营组经营方式由过去的批发、零售一体转变为单一的零售网点。
(三)零售网点
1987年,市国有医药、药材公司所属零售网点在市驻地、区(市)驻地共有11处,乡镇7处。20世
纪9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零售网点不断增加。2000年,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筹备成立,枣庄医药采购供应站将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和枣庄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的零售药店合并,
组建成立康泰大药房,实行连锁经营。后由新成立的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枣庄康泰大药房
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下设零售连锁门店30余家。2001年,为发展民营经济,全市药品零售业逐步放开,
当年新审批开办个体药店100余家,并鼓励社会和个人到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开办药店。2005年底,
全市开办各种经济成份的零售药店426家,12家药品批发企业,其中11家通过GSP认证,国有及国有参
股零售药店70余家,通过认证验收的农村药店181家。
二、医药购销
购进 20世纪80年代初,全市医药产品的“产、供、销”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调拨、
统一管理”。1985年,根据国家医药总局要求,对25种西药原则上不予外采,中成药凡二级站满足的
不予外采等。1995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区(市)医药公司积极参加全省乃至全国性
的药品交流会,自由交易日趋活跃。之后,药品购进完全放开。2000年后,总经销、总代理经营模式
逐渐成熟,伴随着通讯手段的快速发展,全国性的交流会会期不断缩短,参会人员多为大型工商企业
的购销人员以及新药代表,三级公司多数不参加会议。取而代之的是医药代表登门销货、电话要货等
形式,商品购进更加便捷。随着药品流通逐步向少环节、多渠道方向发展,区(市)公司为占领市场,
提高毛利,区外购进迅速增加。至此,二级站“蓄水池”作用完全丧失。1997年,枣庄市曾筹集资金
推行统购分销,主要针对部分大品种和部分合资企业品种。前期取得一定效果,地区购进规模增大,
商品进价降低。但后期由于受资金困扰,地区销量增长缓慢,同时企业间利益不好协调,统购分销运
行一年多就匆匆结束。
销售 20世纪90年代后,二级站采取召开医疗单位供货会的办法,为全市医院提供服务,后联合
医药工业企业召开新产品发布会,联络沟通,反馈产品信息。各经营单位普遍采取分片承包的方式考
核业务人员的经营业绩。为鼓励业务人员开拓市场,提高企业效益,市医药公司开展评选“销售状元、
销售明星”活动。是时,医药批发业竞争异常激烈,销售毛利不断下降,企业间欠款严重,资金回收
困难。众多商业企业纷纷将发展方向转向零售经营,把零售作为企业效益的增长点来抓,加快零售网
点建设,零售经营迅速增加,膨胀式发展。而国家放开零售市场以后,民营经济进入药品零售领域,
其灵活的价格、优质的服务给国有医药零售带来强烈冲击,多数国有药店销售下降、效益下滑。2000
年以后,全市国有医药零售进入缓慢发展时期。
三、质量管理
2000年7月1日,《医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颁布实施,商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科学。商业企业从管理软件、硬件建设入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抓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建立以经理为组长,质量、供应、销售、仓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领导小组和质量管理机构,设
立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商品养护组。至2005年底,枣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枣庄康泰大药房零
售连锁公司、 滕州中和医药有限公司、 台儿庄医药公司、峄城医药公司及其他改制后的公司都通过
GSP认证。
第二节 地产中药材
一、中药材生产收购体制改革
1984年以后,由市医药公司统管全市的医药生产经营,市药材采购供应站与区(县)医药公司只
存在业务关系,对全市中药材生产收购工作不再履行管理及监督职能。考虑到地产中药材生产收购工
作的重要性,市医药公司决定仍由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生产科负责全市中药材计划的落实和统计工作,
此项工作一直持续至1996年。期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明确中药材为农副产品,可
以实行自由买卖,个体药材收购商因此大量增加,致使中药材的生产种植难以按照发展规划正常进行,
野生中药材资源遭到破坏,收购数量日益减少,导致全市中药材生产收购机构撤并,人员分流。1993
年滕州医药公司生产股撤消,1995年山亭医药公司生产股撤消,其业务承包给个人经营。1998年枣庄
药材采购供应站生产科撤消,翌年,其业务由原企业职工个人承包。2005年初,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
中药材生产收购并入新组建的山东康泰药业有限公司运行。
二、中药材的生产种植及收购
1986年前,药材按照计划种植,市医药公司会同市农业局下达播种计划,市供销社根据计划调拨
平价化肥,所产药材由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等单位统一收购。1986年,制定《1986~2000年发展规划》,
前五年为稳定调整期, 后十年为发展振兴期, 目标是建立以地道药材为基础的商品生产基地。各区
(市)根据规划,先后建立6个各具特色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台儿庄区兰城乡三付楼村以生地、菊花、
黄芪、牛子为主的基地,峄城区棠阴乡以生产荆芥、红花、玄参等为主的基地,市中区西王庄乡以薏
苡、牡丹、芍药、元胡等为主的基地,山亭区水泉乡以银花、丹参为主的基地,滕州市界河镇以北沙
参、半夏为主的基地,滕州市南沙河镇以黄芪、板蓝根、生地等为主的基地等,中药材的种植稳步发
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市医药公司会同市农业局、市供销社每年召开一次中药材生产种植计划会
议,并层层落实生产种植计划,使全市的中药材种植,逐步发展并稳定在3000~4000亩。其中,市中
区为1200~2000亩,滕州市为1300~1500亩,山亭区为300~500亩。种植面积较大的品种有生地约500亩,
黄芪约300亩,板蓝根约300亩,薏苡约200亩,丹参约200亩,元胡约40亩,牡丹、芍药常年保持约400亩。
199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品种达40余个,推广的新技术有20余项。1987~1992年,随着市场放开,撤消
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种植面积及品种由各单位根据销售情况自行确定,市供销社也不再调
拨平价化肥。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和滕州医药公司及时调整收购政策,与各基地签订中药生产保护价,
前期效果较好,后来随着个体药贩增加,药材收购出现困难。1992年,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采取了最
低保护价的办法,药材播种前企业与药农签订协议,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照市场价收购,药
农不得自行外销,当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格时,仍按照保护价收购。但一些药材基地和农户不从长远
利益考虑,当药材市场价格走高时,他们不卖或少卖给药材站以获得高利,当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格
时,他们就虚报产量,以从外地购来的产品出售给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致使企业每年亏损十几万元。
1993年以后,全市中药材生产种植进入低潮期。1996年后,枣庄药材采购供应站停止安排药材种植工
作,全市中药材生产衰败。
三、野生中药材资源及收购
1984年前,全市年收购各类药材37万公斤,价值500万元。药材品种130多个。1986年,对全市中药
材资源分布及储量进行普查,全市有药用植物146科499种。其中,植物类118科471种,动物类26科26种,
菌类2科2种,已开发利用170种,约占总数的34.07%。药材总储量600万千克,数量较大的品种有远志2
万千克,地榆10万千克,石榴皮6万千克,酸枣仁5万千克,柏子仁8万千克,翻白草20万千克,全虫1
万千克。濒临危绝的品种有白蔹、黄精、玉竹、南星、马兜铃、何首乌等。新发现的有穿山龙、金钱
草、黄连木、土大黄、白英、拳参、郁李等。
1987年,结合中药材资源普查资料,确认山亭区东凫山一带俗名“鬼针草”的药材即为枣庄中药
厂生产感冒灵所用的一种叫“金展银盘”的药材。遂后,药厂在当地山区组织收购,价格仅为南方调
入价格的五分之一,每年节约开支8万元,当地老百姓则可增加收入近10万元。
1988年开始,根据普查,技术人员发现,山亭区徐庄镇柳泉试种野生徐长青获得成功,种植面积最多
达到300亩,亩收入3000多元。同时推广从山上收丹参到平原栽培的种植方法,亩产500~600千克,亩
收入1500~2600元。
2000年,全市收购总量下降至10万千克,投放资金下降至160万元。其中,全虫由于市场用量过大,
加之个体药商不按季节且又高价收购,导致农户连子蝎一起捕捉,全虫繁殖能力下降,全年收购降为
150千克。银花保有面积下降至2万亩,年收购降至4~5万千克。远志、半夏等已面临灭绝。
2005年,全市专门从事中药材收购的不足60户,比改革开放初的300户下降80%,收购量从1984年的27.29
千克下降到2000年的不足10万千克,投放资金从300万元下降到160余万元。
第三节 药品管理
一、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1986年,市卫生局药政科、各区(市)
卫生局药政股及卫生各相关单位聘请专、兼职药品监督员,专门负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1999年12月29日,成立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药政科和市药品检验所整建制划入枣庄市药
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全市有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人员62人,专职监督员40人,兼职监督员230人,形成
比较完整的药品监督体系。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除着手开展药品行政监督工作外,仍然承
担着原医药管理局(医药公司)对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管理职能。
2002年7月,滕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其行政关系隶属于滕州市政府。2003年9月,枣庄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划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滕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随之划归枣庄市药
品监督管理局管理。2004年,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亭区分局、峄城区分局、台儿庄区分局先后成
立,薛城区药品检验所划归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2004年11月,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区(市)分局(所)也随之更名。2005年2月,枣庄市食品安全协调
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半年,成立薛城区分局、市中区分局。至2005年
底,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辖滕州市、 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市中区6个分局
(局)和枣庄市药品检验所7个直属单位,干部职工185人。
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1986年,药品质量考核合格率73.1%。1988年,开始对各制药厂、经营单位、医院制剂室生产线或
经营的重点品种,实行定期向药检所报验制度,对生产含有麝香、牛黄、人参等贵细中药材中成药进
货、投料实行现场监督制度,并根据监督检验结果及时发出质量公报。对从事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
业调进的虎骨、豹骨、麝香、熊胆、牛黄等11种名贵药品实行进货逐批报验制度。对用量大、质量不
稳定的品种,每一品种每年要报验一次,医疗单位自制的药剂每半年也要报验一次。1989年,全市共
有报验单位44个,报验品种80种、227批次,合格209批,合格率92.07%。市卫生局及时对报验结果进行
公报。
1990年后,打破国家三级计划供应体制,允许地区之间和专业公司之间交叉经营,一些个人非法经营
药品和非法销售假劣药品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
理的规定》,并组织多次专项检查,查处一批非法经营药品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其中比较突
出的是山东省医疗器械公司非法经营药品案,单县医药公司销售假维生素案等。1991年,组织药品质
量检查4次,查处伪劣药品片、丸剂21.13万片(丸)、针剂16万支、中药材241.14千克,货值金额1.19
万元,查处伪劣药品全部销毁,并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1993年5月,对药品生产单位组织抽查,发现
滕州实验药厂、枣庄第一制药厂生产的头孢氨苄含量和麦白霉素崩解时限不符合质量标准。1994年,
开展查处假西洋参、假息斯敏、假淋必治等专项打假活动,及时调查处理沂蒙新华药厂加苄青霉素案
和徐州第五制药厂、徐州古彭药厂大输液案。查处的典型案件还有山东省医疗器械公司枣庄公司非法
经营药品案,没收其非法所得10万元。
1995年,全市药品质量考核合格率96.8%。完成全市87家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院制剂室许
可证工作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申办新产品生产文号17个,新
批准新药品经营企业3个。至1995年10年间,累计为8家药品生产企业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为58家药品经营单位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为2070家医疗单位颁发《用药许可证》。查处游
医药贩480余起, 查获假劣中草药4768.54千克,西药57.75万(支片),价值31.16元,累计罚款32.5元。
1997至1999年,全市批准药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89家,医院制剂室17家,批准药品生产文号178个,
制剂文号432个。
2000年初,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公安局配合下开展全市药品质量大检查,历时近3个月。共监
督抽检药品160批,其中不合格24批,不合格率15%,查处假劣药品29批,价值8556.28元;过期失效药
品2批,价值426.61元。2001年,对维生素C片、注射剂等25个药品统一品种进行重点抽验和全检。是年,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组分三批对全市申请换证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全市9家药品生产企业、
29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5家医院无菌制剂室、10家医院普通制剂室全部通过省局验收,取得继续生产
和经营资格。2002年,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及山东枣庄希力药业有限公司胶囊剂车间
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下同)认证。对全市9家药品生产企业、16家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
许可证年检工作,审核制剂品种432个。确定13家批发单位、58个零售单位具备经营二类药品的资格。
完成上报核发药品批准文号192个。其中,益康药业53个,三九药业81个,百科药业79个,滕州阿胶4
个,希力、鲁化、强源化工各1个。同年,开展对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用药质量检查。查处降压1号、
2号、3号和板蓝根颗粒等假药案件及重复使用输液瓶生产制剂等案例。2003年,查处假进口药品贺普
丁和假冒降压1号、2号、3号药品案件。2003年,检查抗“非典”药品、器械,对假冒药品中药饮片、
医用器材进行查处。2004年,查处假冒国产贺普丁、假冒地奥生产的“黄芪注射液”和未经注册的大
型医疗器械案。2004年12月,枣庄市药品监督稽查大队随着机构改革更名为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稽
查大队。
2005年,对全市有关医疗机构使用牛黄及其代用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广防已等6种药材
及其制剂的监督管理。开展了对氯胺酮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完成了对全市医疗机构制剂的整顿和核
发批准文号的工作,上报220个品种,批准文号177个。完成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包括新产品)包
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工作,备案品种69个。
三、特殊药品管理
1989年,整顿换发《麻醉药品购用印签》,并对全市麻醉药品开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从1990
~2005年10月底,共发放晚期癌症镇痛药品专用卡2701人次(以上数字仅限于市驻地和市中区区域内),
并在全市推广“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根据病人病情,先使用麻醉药品缓释片口服,如病情发展
到晚期,再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缓解疼痛。一改过去的控制供应数量为跟踪随访调查,以满足供应为
目的。
根据2005年8月30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规定精神,从2005年11月1日起,该项工作转
交给市卫生局管办。
四、中药加工炮制管理
1987年9月,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30家医院、10个品种进行中药炮制质量检查评比,山亭和滕县名
列前两名。 1988年5月, 召开全市中药工作交流会,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中药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1989年10月,在市药检所配合下,组织中药专家对全市45家医疗单位、20个中药炮制品种进行评比,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枣庄市中医院、薛城区人民医院、滕州市中医院和滕州市城郊乡卫生院获得前
5名。市卫生局还举办1期中药真伪鉴别学习班。1993年,市卫生局抽查27个医疗单位、537种中药品种
进行质量评比。随着医药市场开放搞活,药材收购及流通部门对中药材进行深加工,由原中药材过渡
到成药化,既便于管理,又便于处方调配,更便于病人使用。因此,从1994年以后,医药机构对中药
材的加工炮制工作逐渐取消。
1989年,市卫生局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院制剂室生产经营及配制的制剂实行强化报验
制。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准生产的三级标准以内的品种前三批和引进省外品种前五批,实行逐批向市药
检所报验,卫生部批准生产的新药在试行生产期间实行定期报验。各药厂生产的重点品种,每年也要
向市药检所报验三批。生产含有麝香、牛黄、人参等贵细中药材的中成药,实行现场监督投料。
年内通过认证验收的农村药店181家。年底,全市已开办的各种经济成份的零售药店426家、12家
药品批发企业中的11家均通过GSP认证。
第四节 医疗器械管理
1986年,医疗器械实行全市统一分配,使用单位不拿钱,医疗器械使用混乱,破损严重。1987年
至1988年,对全市的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编码统计,完善建档制度,开展对医疗器械的加工维修工作。
1990年,投资68万元,改善市直医疗器械装备。1997年,承办美籍华人邓明臣捐赠200万美元的医疗设
备的进口工作,发放给有关医疗单位。
2002年,受省医药监督管理局委托,现场审查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6家。配
合省医药监督管理局对4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对1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进行换、发证审查。9月和11月,分别在滕州和薛城召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会
议。
2003年,共对全市7家生产企业核发15个注册证,其中棉签和棉球证5个,医用脱脂纱布口罩证7个,石
膏绷带证1个,医用床证1个,一次性使用无菌检查手套证1个。全市大多数医疗机构都建立毁形制度,
36家区(市)属以上医疗机械配置毁形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80%乡镇属以上的医疗机构和50%以上
诊所、卫生室建立购进、使用、毁形制度,记录齐全。开展“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年活动”,对2家生
产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每季度检查1次;对其他生产二类医疗器械的6家生产企业和37
家法人经营单位做到每半年监督检查1次,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下发《预先警示通知书》,
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验证是否合格的参考依据之一。10月,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
作回头看活动,全市出动362人次,对44家区(市)属以上医院、70家乡镇医院、130家卫生室进行监
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有92家。其中,记录不全的32家,证照不全的8家,毁形不彻底的52家。
没收注射(输液)器11325套(支),罚款2万余元。年内,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防“非典”所涉医
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对7家生产企业、110家经营企业、70家医疗机构进行内容全面检查。
2004年,市药监局对辖区内经营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重点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区(市)药监分局
(站)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市药监局对辖区获证的一般经营每年监督检查一次,区
(市)药监分局(站)对一般经营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
2005年,对枣庄市东大医用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三个种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情况(脱脂棉纱
布2个批次,医用脱脂棉1个批次,1毫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个批次)共进行4个检查。还对全市的
另外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别进行3次以上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