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机构
一、市属医院
1986年,枣庄市有市属医院5家:枣庄市立医院、枣庄市中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精神
病医院、枣庄市结核病防治院。1988年,建立枣庄市口腔医院。1999年,市妇幼保健院增挂“枣庄市
第三人民医院” 名牌。 2000年, 建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同时挂“枣庄市第四医院”名牌。至
2005年底,枣庄市属医院共7家。
二、区(市)属医院
1986年,枣庄市有区(县)属医院16家: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台儿庄区人民医
院、台儿庄区中医院、台儿庄区妇幼保健院、峄城区人民医院、峄城区中医院、峄城区妇幼保健院、
薛城区人民医院、薛城区中医院、薛城区妇幼保健院、山亭区人民医院、山亭区妇幼保健院、滕县人
民医院、滕县中医院、滕县妇幼保健院。1992年,山亭区建山亭区第二人民医院。1994年,山亭区第
二人民医院更名为山亭区中心人民医院。1988年,滕县改称滕州市后,滕县人民医院改称滕州市中心
人民医院。至2005年底,枣庄市有区(市)属医院共17家。
三、企业、事业单位办医院
1986年,枣庄煤矿系统办医院有:枣庄矿务局中心医院、枣庄矿务局枣庄医院、枣庄矿务局郭里
集医院、枣庄煤矿医院、田屯煤矿医院、朱子埠煤矿医院、甘霖煤矿医院、山家林煤矿医院、陶庄煤
矿医院、八一煤矿医院。
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上工厂办医院有:枣庄市交通医院、枣庄市商业医院(后改名枣庄仁济医院)、
薛城焦化厂职工医院、鲁南化肥厂职工医院、十里泉电厂职工医院、市第一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枣庄
橡胶厂职工医院、市阀门厂职工医院。
1987年,鲁南水泥厂建职工医院。1988年,滕州建财贸医院。1990年,枣庄橡胶厂职工医院改称枣
庄安泰医院,枣庄航运管理局卫生所改建为职工医院。1991年,鲁南机床厂职工门诊部改建成滕州东
郊医院。1993年,枣庄电业局职工医院建立。至2005年底,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办医院有27家,其中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医院5家: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
医院、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滕南医院、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东郊医院、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朱
子埠医院;矿区各矿医院、各大企业及事业单位办医院22家。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至2005年底,全市有乡镇卫生院4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家。
五、集体及民办医院
1999年,薛城区建新华医院。1993年,滕州建滕州骨伤医院。2000年,枣庄博爱医院建立,为股份
合作制医院,以治疗糖尿病、肝病特色专科服务于社会。同年,山亭区民办万康医院建立。2001年,
建枣庄仁和耳鼻喉医院。至2005年底,枣庄市有集体和民办医院13家。其中,综合性医院4家,中医2
家,专科6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267家。
第二节 公共卫生预防机构
枣庄市卫生防疫站 1956年始建,始名峄县防疫站。1960年,峄县改建枣庄市后,更名为枣庄市卫
生防疫站,隶属于枣庄市卫生局,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是年,该防疫站有在职职工160
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4人,行政人员26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8人,中级职称34人,初级职称
72人; 大学学历5人,大专29人,中专90人,高中及以下10人。防疫站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
3854平方米,包括办公、检验、仓库、车房等用房。2003年,撤销枣庄市卫生防疫站,组建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中心分别承担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和综合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3年11月,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行政属市卫生局领导,业
务归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为全额事业单位。中心占地面积8.1亩, 建筑面积6770平方米,业务用房
4800平方米。设有传染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地方病防治科、检验科、药械科、职业病防治科、食
品与环境卫生监测科、学生常见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慢性病防治门诊部等10个业务科室和办公室、
人事科、工会、财务科、监察室5个职能科室。2005年,中心有职工11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8人,
行政人员9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3人,中级职称44人,初级职称50人。
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3年11月,组建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全额事业单位,受市卫
生局委托,依法在全市范围内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管理等卫生监督执法职能。2005年,卫生监督
所编制60人,在编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5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7人,
初级职称7人。
第三节 医疗队伍
1985年后,全市医疗队伍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均有长足发展和改善,至2005
年,正副主任医(护、检验、药及药剂)师数量是1985年的8.19倍,其他医技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
随着医疗卫生改革深入和医疗模式转变,从2003年开始,国家实行严格的医疗医护执业准入制度,医
疗技术人员定义内容发生改变, 统计内容及项目也发生改变。2005年,全市有各类卫生医疗技术人员
13291人。其中,职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5926人,注册护士4901人,药剂人员1123人,检验人员616人,
其他技术人员7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