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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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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与管理

一、教师队伍
1985年,全市共有中小学教师24466人。其中,小学教师17030人,中学教师7436人;公办教师12186
人, 民办教师12280人。 专任教师中, 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65%、18%和31%。
199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27266人,其中民办教师降至11000人,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
为92.6%、49.4%和50.6%。
199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30467人,其中中学教师13524人,比1985年增长82%;民办教师下降为6481
人,占教师总数的21%。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8%、82.2%和65.5%。1998年,
全市开始清退临时代课教师,至1999年底,全市共清退代课教师3878名。
1999年以后,枣庄市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师范类毕业生来枣任教,另一方面加大民办教师
“转、招”力度,加快电教装备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中小学广泛推行“四制”改革,建立“纳强退差”
教师管理机制。至2001年底,全市中小学教师35995人,比1985年增加11529人,增长47.1%。其中,小学
教师19511人,初中教师12831人,高中教师3653人,中学教师比1985年翻一番。专任教师中,小学、初
中和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4%、91.6%和73.2%。
2002年,全市有17104名教师通过认定。2005年,全市最后一批民办教师被转正,全市中小学教师
总数38561人。其中,小学教师19577人,中学教师18984人。全市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
素质较高、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教师职称评聘
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始于1987年,首批评出中级以上职称教师3292名。此后,教师职
称评审工作逐步展开,至1991年底,全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21448人,占教师总数的78%。其中,
高级职称教师254人,中级职称教师2411人,初级职称教师18783人。
1992年,教师职评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1993年,全市组织2次评审,共评出高级职称教师186人,
中级职称教师2523人,初级职称教师4655人。以后,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评审条件和办法也作相
应调整和改革。1994年,要求晋升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教育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否则需参加专业
知识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当年职评人数达4279人。1995年,在市直学校试行评聘分开的办法。
1996年,凡年龄在35岁以下晋升高、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可不占单位分配指标,经评审合格后直接
聘任。1999年,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实行不占指标直接评聘的办法。1996~1999年的4年间,经
评审取得各类教师职称的教师34374人次。
自2000年起,全面推行教师职称评、聘分开的办法,参评晋升的人数有所增加。当年评出高、中
和初级职称教师分别为302人、1072人和531人。2001年,全市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7024人。至2003年底,
全市教师中高级职称者2725人,中级职称者11057人,初级职称者23173人。
2004年高、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分别为483人、1792人。2005年高、中级职称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分别
为441人、1497人。

三、教师资格认定
199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开始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当
年对1993年12月31日前具有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经考核进行教师资格过渡,全市有26904名教师获得
教师资格。
2002年,全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在1996年教师资格过渡中暂缓认定的教师和1994年之后新
增教师进行资格认定。通过认定,全市有17104名教师获得教师资格。其中,幼儿教师294人,小学教
师8462人,初中教师6621人,高中教师1086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48人,离退休人员193人。因不符合
认定条件而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者92人。
2003年,全市共认定各类资格人员2426人。其中,中专教师资格31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
师资格17人,高中教师资格564人,初中教师资格1410人,小学教师资格34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63人。
2004年,全市共认定教师资格人员1917人。其中,中专教师资格36人,高中教师资格361人,初中教师
资格969人,小学教师资格484人,幼儿园教师资格67人。
2005年,全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合格人员973人。其中,中专教师资格29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
导教师资格2人,高中教师资格283人,初中教师资格256人,小学教师资格383人,幼儿园教师资格20人。

第二节 教师待遇

1985年,全市公办教师人均月工资76.46元。1986年,教师开始增加教龄津贴,每月3~10元。1987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普遍上浮10%。1988年后,随着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开展,教师工资主要
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部分构成。1990年,全市对中小学教师工资普遍进行
调整。1992年,全市公办教师人均月工资270元,比1985年增长2.5倍。1993年,全市开始实行新的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教师工资增幅较大,人均月增100元左右。同时,建立正常的增资制度,
规定自1993年起, 连续2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 一般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此后,按照国家规定,于
1997年7月、1999年7月、2001年1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2004年1月6次提高教师工资标准。至2004年
底,全市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850元,是1985年教师月均工资的11.2倍。
1986年后,全市教师除工资收入不断增加外,其他福利待遇也逐年提高。1996年1月,随全省机关
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补贴和误餐补助标准的提高,全市教师人均月增140元。当年8月起,对满30年教龄
的退休教师开始实行按原标准工资的100%发放退休金的办法。1998年起,对满25年教龄的退休女教师
也开始按原标准工资的100%发放退休金。
1999年,开始实行职工住房补贴制度,人均每月约100元。
自1993年1月起,为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岗位补贴的办法,每人每月10元。
1995年12月,再次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上浮一级工资。2005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1002.97元,
较上年增加164.26元。

第三节 教师培训

一、教师进修班
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为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各级师范院校开始举办教师进修班,选拔
优秀教师参加脱产学习。1991年,全市7所教师进修学校共培养脱产进修中师毕业生1282人,枣庄教育
学院培养脱产进修专科毕业生520人,另有部分教师参加省内师范院校的本科进修。1993年,针对全市
小学教师学历偏低的状况,市教委决定在区(市)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半脱产小学教师中师进修班,学
制2年(高中学历进修者可1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市教委验印的中师毕业证书。当年,全
市有1300余名小学教师参加进修培训。1995年,全省小学教师进修工作会议在滕州市召开,推广枣庄
教师培训的做法。此后,随着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的逐步提高,中师脱产进修班相继取消,高师脱产
进修班招收数量也逐年减少。

二、师范函授教育
1986年以后,全市师范函授教育主要分为中师函授和高师函授2个层次,中师函授由2所师范学校
和7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高师函授主要由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教育学院和枣庄教育学院负责。至
1991年,全市中师函授毕业生4170人,高师函授毕业生1061人。1992年以后,枣庄市为适应“普九”需
要,加强高师函授教育。至1993年底,2年共招收高师函授新生573人。
从1994年起,枣庄市高师函授教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至2001年8年间,全市累计招收高师函授新
生977人。2001年,全市函授教育有新突破,当年招收高师函授新生697人。2002~2003年,2年全市仅报
考曲阜师范大学的教师就达3784人,实际录取923人,其中本科691人。

三、“专业合格证书”教育
1991年,全市有1307名初中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1992年,“专业合格证书”教育全面展开,
全市参加培训的教师4000余人。至1994年,全市又有3333人通过省级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此
后,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育逐步过渡为学历教育。

四、中学教师“三沟通”教育
1992年,为加快教师学历教育的步伐,枣庄市采取函授教育、电视教育和自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对中学教师进行培训,即中学教师“三沟通”教育。规定教师参加高师函授、电视大学、音像教育、
脱产进修和自学考试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成绩可打通使用,相互承认。当年全市参加“三沟通”学习
的教师5512人。1994年,市教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参加“三沟通”教育,促使全市“三沟通”
教育稳步开展。1995年,全市参加“三沟通”教育的中学教师4002人。其中,本科学员1359人,专科学
员2643人。至1997年,全市“三沟通”教育工作基本告一段落。

五、教师基本功训练
1996年,全市1.7万名小学教师参加基本功训练。1998年,开始启动初中教师基本功训练,当年全
市约1.2万名初中教师参加训练。1999年,市教委对初中教师通用基本功进行全面考核和等级评定,全
市90%的初中教师达到合格标准。2000年底,为检验初中教师基本功训练成果,市教委举办初中教师
通用基本功比赛。通过推荐、评比,全市评出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30人。至2001年底,全
市小学教师开始综合能力训练,初中教师转入学科基本功训练阶段。

六、骨干教师培训
1986年以后,每年寒、暑假期间,全市都要开展教师全员业务培训,主要研究教材教法。市、区
(市)结合实际还举办相应学科的师资短期培训班,以培养所缺学科专业教师。从1992年起,逐步将
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
1999年,有160名高中教师参加曲阜师范大学举办的政治、中文、英语、数学4个专业的研究生主
要课程进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2000年,派出85名高中教师参加省教委举办的10个学科的高中
骨干教师培训班。同时,全市还评出260名中小学教师作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2001年,全市评出
2000名中小学教师作为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其中, 小学教师1000名,分布在11个学科;初中教师
1000名,分布在15个学科。同年,再次选拔180名中青年优秀教师参加由山东师范大学和曲阜师范大学
举办的4个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7月,市教育局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举办“枣庄市高中教师培训班”,
有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个学科的240余名骨干教师赴上海参加为期3周的培训。2002年,又选
派280名高中教师赴华东师大学习培训,同年,还组织250人参加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2000名教
师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2000名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

七、教育干部培训
1988年,枣庄市采取“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办法,开始对全市教育行政干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
至1991年底, 共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班5期, 参加培训人员487人。至1995年底,全市共培训小学校长
1616人,初中校长291人,高中校长60人,经培训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1998年,校长培训工作开始进
入提高培训阶段,依托枣庄教育学院对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初中校长进行分批提高培训。当年有70名
初中校长参加为期40天的脱产培训。1999年,举办两期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近200名分管德育和教学
的校长参加培训。2000年,全市有87名初中校长参加第四期校长提高培训班。至2001年底,全市共举
办初中校长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的校长347人;举办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7期,提高培训班6期,参加
培训人数800余人。
1999年以后,为提高广大教育干部的教育理论和管理水平,在坚持常规培训的同时,又采取“请
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当年,首批派出25名中小学校长赴烟台市重点学校挂职学习。
2000年,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委托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举办“枣庄市教育干部培训班”,50名教育
干部赴北京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培训。同年,又派出22名中小学教育干部到烟台挂职学习。2001年,市
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国家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举办为期2周的“枣庄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有60
名中学校长参加培训。同年,组织部分农村中小学教育干部到市、区(市)直学校挂职学习。2003年,
先后组织500名教育干部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接受高层次的前沿教育理论培训。2005年,选派17名教师
到重点高校进修提高,22名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第四节 师德建设

一、师德教育
1992年4月6日,市教育局转发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于199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范》。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正式施行。市教委印发2万余份,发到中小学教师手中学习。
1995年初,市教委用3~4天时间,市、区(市)驻地城镇中小学以校为单位,农村中小学以乡(镇)
为单位进一步集中学习《规范》和《教师法》,开展师德教育。在学习的基础上,整顿工作作风,查
摆问题,特别是群众、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1996年,全市开展“树形象,育新人”师德竞赛活动,以《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为准则,
组织各种形式教育活动。印发《教师“文明用语”》和《教师忌行》。制定《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考核试行办法》。是年6月20日,市教委、市人事局对评选出的30名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受表彰的
人员享受市级优秀教师待遇。1997年,6名师德模范组成师德标兵演讲报告团,赴各区(市)巡回报告
演讲,听讲教师7000余人。
1997年5月16日,市教委针对市中区市郊乡龙头中心小学1名民办教师在体育课上踩伤学生一事,
向全市发出通报, 在教师中开展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教育。 同年5月26日,市教委又下发关于在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怎样做合格的人民教师”大讨论的通知》。5月27日,市教委召开动员大会。
大讨论历时1个月,期间,组织教师观看电视专题片《不该发生的事情》和师德标兵报告团录像。
1998年4月6日,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为主题,“我的学生我的爱”演讲比赛
活动。同年8月,山亭区水泉镇粮沃小学民办教师刘松花被评为“山东省第二届师德标兵”,受到中
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省教育工会表彰。市中区实验小学被评为“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
体”,同时受到表彰。
2000年,市教委制定印发《关于制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规定(试行)》,对教师体
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工作作较明确的划分和政策界定。是年,山亭区水泉镇粮沃村小学教师
刘松花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2001年6月,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1次“关爱学生,杜绝体罚”专项教育活动,由个人查摆师
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师德承诺书”,并宣读张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005年9~11月,全市开展评选“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喜爱的教师”活动,评出“家长最
满意的学校”29所,“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0人。

第五节 民办教师

1985年,全市有民办教师12280人,约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4.8%。1986年,全市对1985年8月31日前
任教的民办教师进行统一登记注册,并发给“民办教师任教证书”,开始执行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
“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不再招收录用新的民办教师,民办教师数量逐年减少。2001年,
全市有民办教师3305人,约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0%。2003年,全市最后一批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民办教师”作为教师队伍的特殊群体退出教育历史舞台。

一、民办教师转正
1986年以后,枣庄市陆续从中小学选招部分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1年前,每次转正指
标较少,选招范围只限于取得优秀、模范称号的教师。1992年,民办教师转正数量有所增加,选招范
围也有所扩大,当年共有430名优秀民办教师经推荐、选拔转为公办教师,并为其办理“农转非”等
相关手续。1994年,全市又有385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6年对民办教师转正教龄的限制适当放
宽,当年有1200名优秀民办教师被选招为公办教师。1998年,全市民办教师转正人数2500人。2003年为
最后一批2796名民办教师办理转正手续。

二、举办师范民办教师班
1985年,为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枣庄市在滕县师范举办民办教师班3个,通过考试招收157名小学
民办教师入校学习,毕业时纳入当年中师分配计划。此后,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中师招生计划用于
招收民办教师。1992年,除170名小学民办教师被选招到师范学校学习外,另有30名初中民办教师被选
招到高等师范院校进修学习。1993年,中师民办教师班入学考试由参加全省中专招生统考改为单独命
题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3科。当年招收中师民办教师班新生185人,高师民办教师班新
生34人。1994年,枣庄教育学院利用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招收300名初中民办教师,毕业后由市人事局办
理了聘用制干部手续,分配至原中学任教。1995年,全市又有243名民办教师被选送到师范院校学习深
造。自1996年,全省高等师范院校不再招收民办教师班,自2001年,中师学校也不再招收民办教师班。
1992~2001年的10年间,全市有2278名民办教师被选招到师范民办教师班。其中,初中民办教师445人,
小学民办教师1833人。

三、办理民办教师退休、退养手续
1992年,建立民办教师退休制度。按照规定,凡1985年以前任教并登记注册的民办教师符合以下
条件者,可办理退休手续:1.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连续执教20年的;2.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因公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还规定,民办教师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
的工资标准, 发给85~95%的退休工资。此后,按规定,每年为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办理退休手续。
2001年,为483名老民办教师办理退养手续。至2003年底,全市共为163名民办教师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
续。

四、提高民办教师待遇
1985年,民办教师待遇除国家给予一定补助外,主要由乡镇、村负责补贴,全市民办教师月平均
工资60元。1988年,对民办教师实行教龄津贴,每月3~5元,并发放图书、洗理费,人均11元。1991年,
全市民办教师人均月收入提高到104元。1992年,为1万余名在编民办教师每月提高60元的国家补助工
资。1993年,为在编民办教师增加教龄工资和职务工资,其中教龄工资按每年1元计入月工资,职务工
资上调两个档次,月平均增资12元。1996年10月起,再次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对1995年考核称职的
8735名民办教师提高工资待遇,其中中学一、二、三级教师职务工资分别达到205元、165元、105元,
同时按规定继续享受10%的浮动工资。1999年,再次为民办教师调整工资,全市民办教师月均工资增
至3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