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按照中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办学原则,全市中小学开始实行市、区(市)、乡镇、
村四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继续由各级妇联主管。1991年4月,全市幼儿教育
工作开始由妇联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市教育局成立托幼办公室,负责全市幼教工作管理和指导。
1992年,枣庄市学校试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年,在市属学校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职工全
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1993年,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增强了区(市)、乡镇两级对教育的统筹权,
调动区(市)、乡镇两级办学积极性。
1994年,进一步明确区(市)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负主要责任,乡镇政府是实施义务教育
的主体。由此,形成全市义务教育由市、区(市)、乡镇三级管理,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内
部管理推行的校长目标责任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三制”改革,由市属学校推广
到全市9个乡(镇)的11所学校。
1999年7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启动“四制”
改革,即在上述“三制”基础上增加校内结构工资制,同时,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当年。通过竞争
上岗,全市有215名校级干部落聘,931名教师落聘,732名教师转岗,2028名教师内退,1878名代课教师
被辞退。
2000年暑假,全市中小学进行第二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32634名教职工参加竞聘,有146名落聘,
356名转岗,1169名内退(含病休);110名校长竞争上岗,158名落聘。
2001年8月,全市中小学进行第三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年,明确区(市)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
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发展责任、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全市开始落实“分级管
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至2005年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共进行7轮竞争上岗。“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落实,
理顺区(市)教育部门对教育干部、教师的管理责任,有4个区的教师工资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市农
村中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提高至1002.97元。
第一章 教育体制改革
1986年,按照中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办学原则,全市中小学开始实行市、区(市)、乡镇、
村四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继续由各级妇联主管。1991年4月,全市幼儿教育
工作开始由妇联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市教育局成立托幼办公室,负责全市幼教工作管理和指导。
1992年,枣庄市学校试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年,在市属学校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职工全
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1993年,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增强了区(市)、乡镇两级对教育的统筹权,
调动区(市)、乡镇两级办学积极性。
1994年,进一步明确区(市)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负主要责任,乡镇政府是实施义务教育
的主体。由此,形成全市义务教育由市、区(市)、乡镇三级管理,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内
部管理推行的校长目标责任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三制”改革,由市属学校推广
到全市9个乡(镇)的11所学校。
1999年7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启动“四制”
改革,即在上述“三制”基础上增加校内结构工资制,同时,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当年。通过竞争
上岗,全市有215名校级干部落聘,931名教师落聘,732名教师转岗,2028名教师内退,1878名代课教师
被辞退。
2000年暑假,全市中小学进行第二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32634名教职工参加竞聘,有146名落聘,
356名转岗,1169名内退(含病休);110名校长竞争上岗,158名落聘。
2001年8月,全市中小学进行第三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年,明确区(市)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
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发展责任、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全市开始落实“分级管
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至2005年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共进行7轮竞争上岗。“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落实,
理顺区(市)教育部门对教育干部、教师的管理责任,有4个区的教师工资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市农
村中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提高至1002.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