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部队建设
1980年2月,枣庄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大队成立。同年6月,枣庄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二
中队组建。二中队主要担负枣庄市城市武装巡逻任务。1981年1月,组建枣庄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
大队三中队,主要担负枣庄市劳教所的护卫勤务和黄河以南17省(市)收审人员的外转任务。
1983年1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枣庄市支队组建成立,隶属于武警山东省总队领导,为正
团级编制,主要担负枣庄市辖区6个看守所的武装看守和滕州监狱的武装看押任务,山东十里泉电厂
守卫,城市武装巡逻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同年,成立枣庄市支队薛城区和台儿庄区中队。两中队
分别担负薛城区看守所和台儿庄区看守所的内看守任务。1987年4月,组建枣庄市支队峄城区中队,
担负峄城区看守所的内看守任务。同年5月,成立枣庄市支队直属四中队,担负滕州监狱的外围看押
任务。 1999年2月,组建枣庄支队直属五中队(后改称六中队),担负十里泉电厂的武装守卫任务。
2000年2月,组建枣庄市支队山亭区中队。同年12月7日,潍坊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整建制转隶枣庄市支
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枣庄市支队直属大队第五中队”,担负滕州监狱徐庄监区的看押任
务。
2005年, 枣庄支队辖看押、 看守、警卫、守卫、城市武警巡逻等勤务在内的11个建制中队,有干警
600多人。
第二节 政治教育
1988~1989年,支队组织官兵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清除精神污染教育。1991年3月,总结支队
6年抓好安全工作的经验,每季度分析官兵思想制度,完善和规范“个别人”思想转化工作制度,形
成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预防的“三早”工作法。1992年,支队坚持“两手抓”“抓两头”工作方
针,突出信念教育,打牢官兵政治上永远合格的思想基础。1993年,制定《干部管理奖惩措施》,解
决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1995年,落实江泽民关于加强武警
部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组织开展革命人生观教育、爱国奉献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尊干爱兵教
育。
1997年,支队开展“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忠诚卫士”“绿色警营”征文活动,组织8名官兵
以爱国奉献为主题到各中队巡回演讲。3月,支队投资2万元对部分中队兵器室进行加固,对支队军械
库、中队兵器室逐一进行安全鉴定。上半年多方筹措资金40万元,整修基层部分中队营房,铺设地板
砖,制作课桌,添置不锈钢厨具150余件,改善官兵生活、学习条件。8月1日,枣庄支队代表武警部
队在军事博物馆参加建军70周年成果展。9月,武警部队总部给支队记集体三等功1次。10月,支队被
武警部队总部评为“基层建设标兵单位”,并出席表彰大会。
2000年4月24日~7月30日,基层各单位分两批开展“三讲”正面教育和“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
卫士”教育。年底,支队被武警山东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支队”。2001年,在支队党委机关开展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端正领导作风”集中教育活动。2002年,组织各部门及机关干部全面查
摆机关自身建设及指导部队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委成员、机关干部进行“作表率、尽职责”教育整顿,
查摆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03年,支队围绕“再创基层建设先进支队”目标,
抓好党委、支部班子建设,以落实临沂会议精神推动部队建设全面发展,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和各项任
务的完成。2005年,支队召开第二次党代会,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在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方面,
认真落实胡锦涛“三个下功夫,一个真正落到实处”重要指示,强化铁律意识。
第三节 执 勤
一、警卫
1983年,枣庄支队组建后,每年都要派出兵力协助公安机关完成枣庄市历届人大、政协两会及党
代会的警卫任务,各区(市)中队也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派出兵力参加当地重要会议警卫任务。
1992年5月,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开始担负枣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的警卫任务。此
外,枣庄市的一些重大活动,如高规格的重要会议、省级以上领导人的视察、全国全省性的体育赛事、
大型群众性文艺晚会、首长专列途经枣庄等,枣庄支队都出动数量不等的武警官兵与公安人员共同担
负警卫巡察任务。1991~2005年,共动用武装干警870多人次,均万无一失地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守卫
1999年2月1日,第五中队进驻十里泉电厂。中队组织官兵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电厂有关纪律制度,
加强执勤业务训练。
2000年,贯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总队两级执勤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勤务专项治理整顿
和执勤中“两病”(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理工作,“三个一遍”(即:对执勤工作检查一遍,对目
标单位走访一遍,对执勤形势分析一遍)活动开展正规、经常。开展专勤专训,组织《守卫勤务》有
关规定学习及《守卫勤务情况处置二十法》演练,与电厂开展“三共”(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
动,定期座谈分析执勤形势,通报执勤情况,共同监督执勤工作。同时,开展“三优”(优秀哨兵、
优秀领班、优秀哨位)评比活动,激发战士执勤积极性。
三、看押
1987年5月,东营市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成建制调入,组建武警枣庄市支队直属四中队,担负山
东省武所屯劳改支队(后改为滕州监狱)外围看押任务。1988年10月,召开执勤现场会,就如何简化
勤务组织指挥程序,实现快速反应等课题进行演示、探讨。1992年,落实总部、总队两级执勤战备工
作会议精神,加强勤务研究,加大专勤专训力度,从执勤实际出发,将基础课目、防暴科目于一体,
加强处理突发事件演练。1994年,直属大队四中队看押目标实现连续7年无犯人逃跑,荣立集体三等
功。1997年6月,支队派出检查组,对直属大队四中队看押目标和执勤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
的不安全因素和苗头及时进行整改。2000年3月,出动12名官兵,协助滕州监狱完成150名在押犯的长
途押解转运任务。9月,在二中队召开执勤工作现场会,对“四哨”(上哨、站哨、换哨、下哨)动
作、执勤文书、专勤专训课目内容进行规范统一。2002年,与用兵单位协调,争取资金20余万元,先
后为直属大队四中队、第五中队、滕州市中队安装“三级网”。1月30日,直属大队第五中队出动5名
官兵,从淄博监狱押解100名犯人到滕州监狱徐庄监区。9月12~13日,直属大队四中队出动7名官兵,
协助滕州监狱完成50名犯人的押解任务。2005年,落实《正规化执勤等级评定标准》等制度规定,落
实总队执勤命令,采取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实地查与监控查相结合,每日网上查勤通报、每月执
勤讲评等措施。
四、看守
支队组建前看守勤务有两处目标,一是枣庄市看守所,二是滕县看守所。到2000年底,看守勤务
增加到包括枣庄市第一、二看守所及台儿庄区、薛城区、峄城区、滕州市看守所在内的6处看守目标。
1985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勤务条例(试行)》颁发,支队安排15课时,组织官兵学习看
守执勤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卫勤务组织与实施的基本原则、执勤人员职责和共同守则、使用武器警
械的原则。1988年,重点抓好执勤制度落实。10月,在直属二中队召开现场会,就怎样搞好联系联防,
如何简化勤务组织指挥程序,实现快速反应等问题进行探讨,演示“警民联防、城市武装巡逻、勤务
组织指挥、快速反应”等课目。是年,支队为直属大队二中队安装红外线报警器。1993年4月,支队
在直属大队一中队、四中队分别召开战备执勤工作现场会,投资2000余元为执勤单位更换战备执勤设
施。5~6月,集中35天时间,分4个阶段集中对各中队进行勤务教育整顿,进一步规范执勤秩序。当
年,各看守中队共有32名哨兵被评为执勤能手,30名骨干被评为优秀带班员,3人因执勤成绩突出荣
立三等功。是年,目标单位为中队哨位安装内线电话。1994年4月,参加武警山东总队在台儿庄区进
行的处置突发事件演习,完成假设敌、调整哨和保障工作任务。5月初,举办处置突发事件集训班,
组织学习处突规定、常用战斗文书拟制、识图用图等知识,进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司令部工作和大队、
中队组织指挥训练,提高干部紧急应变能力和指挥水平。7月,在直属大队一中队、二中队进行正规
战备秩序试点,规范值班秩序。
1995年,直属大队二中队等单位看守勤务实现“内转外”,各预审、看守单位为中队建起监墙哨。
1996年9月,滕州中队看守勤务实现“内转外”。10月,台儿庄中队看守勤务实现“内转外”。11月,
薛城区中队看守勤务实现“内转外”。1999年,新《执勤规定》颁发,支队组织官兵学习。9月20日,
直属大队二中队执勤哨兵成功制止一起人犯脱逃事件。11月14日,滕州市看守所8名人犯预谋冲监逃
跑,被执勤哨兵及时发现成功制止。2001年,开展勤务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整治执勤中的“两病”,
规范执勤秩序。9月1日,教导队预提指挥士官培训班和直属大队二中队官兵,成功制止一起人犯脱逃
事件。2003年10月,对看守目标岗楼进行全封闭,确保哨位安全。2005年,枣庄市看守所完成搬迁,
台儿庄区看守所完成设施改造,峄城区中队恢复勤务,支队先后有4处目标勤务进行调整,保证执勤
任务万无一失。
五、武装巡逻
1980年,枣庄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二中队组建,主要担负枣庄市城市武装巡逻,配备8辆
三轮摩托车,巡逻方式主要有徒步和乘摩托车两种。1983年支队组建后,二中队改称为枣庄市武警支
队直属一中队,仍然担负城市武装巡逻。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不断更新各种武器装备、设施,
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加强业务研究,进行勤务方案演练,较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节 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和处置突发事件
1988年10月,薛城区兴仁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0多名矿工死伤严重事件。支队接到市公安
局命令后,派62名官兵参加抢救伤员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1989年5月,枣庄师专、枣庄联合大学、
山东联合大学枣庄分校师生1200人,上街游行示威,扰乱枣庄治安秩序。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
统一领导下,支队出动兵力580人次,车辆38辆次,参与劝阻疏导学生,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市
党政领导机关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1990年8月14日,滕州市张汪镇中学因学校搬迁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少数不法分子乘机闹事,
围攻殴打学校师生。滕州市中队接到市公安局的指令后,派出15名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在公安机关统
一指挥下,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平息事态,保证学校正常搬迁。8月26日,滕州市公安局干警到薛城
区沙沟镇吕沟村执行逮捕流窜犯任务时,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势力,挑唆不明真相群众,围攻殴打公安
干警,抢夺对讲机和枪支,砸坏警车,严重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薛城区武警中队接到公安分局指
令后,派12名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坚持用党的政策说服群众,孤立不法分子,协助公安机关将不法分
子全部抓获。
1992年7月,峄城区王庄乡壕沟村村民争夺水源,砸坏十里泉电厂供水管,造成电厂巨大损失,
正常生产秩序被扰乱。支队接到市公安局指令后,派出80名官兵赶到现场,完成保护现场和警戒目标
等任务。1993年6月,台儿庄区邳庄乡石膏矿发生塌方重大事故,造成矿工重大伤亡。支队接到市政
府、市公安局指令后,派出直属大队一中队20名官兵,历时25天,完成事故现场武装警戒任务。8月,
枣庄地区连降暴雨,造成水灾。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支队出动215名官兵参加抗洪抢险,疏通河
闸4处,抢救群众2人,堵堤坝1处,执勤3昼夜,看押800余万元的救灾物资无差错。12月,薛城区黄
贝煤矿发生井下透水重大事故,造成矿工29人伤亡,支队接到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指令后,派直属一中
队15名官兵赶到现场,历时79天完成事故现场警戒和抢救伤员等任务。1994年7月,枣庄矿北大井矸
子山突发爆炸塌方事故,造成24人伤亡。支队接到市政府的指示后,派出50名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协
助公安人员疏散群众,抢救伤员,消除隐患。
1996年12月,枣庄开往临沂的长途汽车在市中区郭里集乡发生爆炸,车上60名乘客受伤,其中5
人死亡。支队接到市政府紧急通知后,派直属大队一中队25名官兵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
员,组织支队机关20名干部到医院,随时准备献血。2002年3月11日,支队长田德收、参谋长李明华
带领100名官兵,担负枣庄市处置薛城焦化厂集体卧轨事件机动任务。2003年7月29日,派出100名官兵
参与滕州木石“7.26”矿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8月24日晚20时,峄城区一名14岁少年,因与母亲怄气
跳河自杀,因河水湍急、旋涡多无法施救,请求支队出兵救捞。参谋长李明华带领直属大队一中队、
峄城区中队应急小分队立即出动,赶往出事地点,官兵冒雨在河水中进行搜救工作。2005年2月18日,
滕州市中队成功抓获1名趁提审外逃的犯罪嫌疑人。10月8日,滕州监狱发生一起在押犯企图利用炸药
制造恶性爆炸事件,支队出动23名官兵,成功进行处置,确保32名干警、410名犯人和矿井的安全,
受到总部、总队首长充分肯定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评价。10月9日,总部政委隋明太作出“组织严密,
官兵素质高,处置得当,消除了隐患,避免了严重恶性后果,应予表彰奖励”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