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83年产生的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代表大会,1986年后召开2次代表大会。
一、第四次会议
1986年5月27~31日举行。大会听取、审议市长翟文孝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
兼市计委主任朱关兴作的《关于枣庄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
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炳洪作
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发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学田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
别通过决议,予以批准。
大会接受翟文孝辞去枣庄市市长职务的请求, 并于5月31日补选王奎才、 刘世会、张海祜、徐景蓉
(女)为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孙庆传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朱关兴为枣庄
市市长。
二、第五次会议
1987年5月8~13日举行。大会听取、审议市长朱关兴作的《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
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副市长王允琳作的《关于枣庄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
告》、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周炳洪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发作的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学田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予以批准。
大会还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维芬作的《关于枣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
问题的说明》,作出《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枣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
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第二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8年1月4~1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市长朱关兴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
市长王允琳作的《关于枣庄市198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计划原则安排意见的
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收支安排原则意
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海一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
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发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学田作的《枣
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出席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37名;选举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朱关兴为市长,王允琳、褚庆方、汪纪戎、王玉中
为副市长;选举寻玉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杭世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89年3月12~1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朱关兴作的《枣庄市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
王允琳作的《关于枣庄市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文孝作的《关于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寻玉超作的《关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杭世泉作的《关于枣庄市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设立枣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
表提出的“库区人民生活、生产问题和执行城市总体规划议案”办理情况》的专题汇报。
大会期间,代表提出13件议案,其中2件作为大会议案处理,即“关于峄城大沙河严重污染问题”和
“关于根治市造纸厂污染问题”的议案。
三、第三次会议
1990年3月15~19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朱关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王允琳
作的 《关于枣庄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枣庄市
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树德作的《枣庄
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枣庄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文孝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寻玉
超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杭世泉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依法治市的议案》。
四、第四次会议
1991年4月6~11日举行。大会听取并审议代市长秦尧基作的《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刘慎湘作的《关于枣庄市199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
《关于枣庄市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文孝作的《枣庄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寻玉超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杭世泉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作出决
议,予以批准。
大会决定接受刘永泉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关兴辞去枣庄市市长、王玉中辞去枣庄市副市长、
陆巽生辞去枣庄市副市长、寻玉超辞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杭世泉辞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职务的请求,并于4月11日补选寻玉超为枣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孙善友为
枣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秦尧基为枣庄市市长、李德蓉为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
长、曹友林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第五次会议
1992年3月19~23日举行。大会听取、审议市长秦尧基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
委员会主任刘慎湘作的《关于枣庄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文孝作的《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蓉作的《枣
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友林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
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予以批准。
第三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11~18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秦尧基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
计划委员会主任刘慎湘作的《关于枣庄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
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文孝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
长冯维仁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友林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段振方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寻玉超、褚庆方、王希文、徐太轩、崔师亮、李庆
山、郭良志、王英为副主任,崔师亮兼秘书长;选举秦尧基为市长,张建国、杨庆文、汪纪戎、李仲
孚、张德利、王建荣、刘慎湘、赵政民为副市长;选举杜玉平为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友林为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还选举出37名出席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
二、第二次会议
1994年2月20~24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秦尧基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
计划委员会主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振方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玉平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
友林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就以上6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95年2月8~13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秦尧基作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
计划委员会主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葛冀作的《关于枣庄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红作的《关于枣庄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
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振方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杜玉平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友林作的《枣庄市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就以上7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大会补选肖乐章、姜兴奎为枣庄市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接受曹友林辞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补选刘兴法
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3~8日召开。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秦尧基作的 《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1995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同顺作的《关于枣庄市
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红作的《关于枣
庄市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振方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玉平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7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
五、第五次会议
1997年2月25日~3月1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市长秦尧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
主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同顺作的《关于枣庄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
算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红作的《关于枣庄市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段振方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玉平作的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对以上7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
第四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16~24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代市长马金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
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同顺作的《关于枣庄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红作的《关于枣庄市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书面)、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振方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
院长丁义军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7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大会于23日和24日选出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组成人员29人。大会选举张传林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广景、崔师亮、李庆山、王英、
李仲孚、赵恩法、王序晔、牛家义为副主任,牛家义兼秘书长;选举丁秀英等20人为市十二届人大常
委会委员;选举马金忠为市长,杨庆文、王建荣、魏绍水、李峰、王光荣、王亚为副市长;选举丁义
军为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兴法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
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
议还选举出36名出席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第二次会议
1999年2月24~28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市长马金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崔焦山
作的《关于枣庄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同顺作的《关于枣庄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市教委主任李红作的《关于枣庄市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徐广景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义军作的《枣庄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
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大会作出《关于接受牛家义辞去枣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职务的请求决定》;选举金麟云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同顺、陈广济、陈增文为市人大常委会委
员。
三、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25~29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市长马金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崔焦山
作的《关于枣庄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次忠作的《关于枣庄市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
教委主任李华中作的《关于枣庄市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师
亮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义军作的《枣庄市中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
别作出决议。
四、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2~7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市长马金忠作的《关于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
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崔焦山作的《关于枣庄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次忠作的《关于
枣庄市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华中作的《关于枣庄市
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师亮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义军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补选党同方、崔
焦山、徐广余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宝、王顺成、王培青、孔德立、郑济如为市人大常委会委
员;补选纪洪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通过市十二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名单。
五、第五次会议
2002年2月21~2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马金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发展
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贵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枣庄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枣庄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王次忠受市人民政府委
托作的《关于枣庄市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枣庄市2001年市级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师亮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隋明善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法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投票选举隋明
善为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华勇贵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2003年2月20~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代理市长刘玉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
审议枣庄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贵生作的 《关于枣庄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枣庄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枣庄市财政局局长王次忠作的《关于枣
庄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枣庄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
预算,批准枣庄市200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崔师亮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
明善作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勇贵作的《枣庄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关于设立枣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大会
选举马金忠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惠民、党同方、崔焦山、徐广余、孙景瑞、金麟云、衣学
斌、宋西安为副主任,郑灿亭为秘书长;选举王法宝等23人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刘玉祥
为市长,李峰、王光荣、王亚、李守义、吴承鉴、纪洪波、张宝民、周杰华为副市长;选举隋明善为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华勇贵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
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选举出39名出席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4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市长刘玉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
委员会主任王贵生所作的《枣庄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次忠所作的《枣庄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
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高惠民所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明善所作的《枣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勇贵所作的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三、第三次会议
2005年2月19~21日召开。 大会听取并审议市长刘玉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 审议《枣庄市
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枣庄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
主任高惠民所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明善所作的
《枣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勇贵所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补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并表决通过大会各项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