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主党派工作
一、组织建设
1985年前,全市5个民主党派,除九三学社在1984年9月成立市委会外,其余4个民主党派(民革、
民盟、民建、农工党)均为基层组织(支部)。1985年开始,市委统战部帮助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
做好各党派成立市委会筹备工作。1985年12月,农工党枣庄市委会成立;1988年4月,民盟枣庄市委会
成立;1989年8月,民建枣庄市委会成立;1993年8月,民革枣庄市委会成立。至2005年底,全市有民革、
民盟、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5个民主党派市委会,下辖基层组织75个,其中总支(基层委员会)8
个,支部(社)63个,小组4个。5个民主党派共有成员1169人。其中,民革103人;民盟261人;民建260
人;农工党272人;九三学社273人。成员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科技、经济、政府机关和社会中介
组织等领域。
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职能作用
1986~2005年,建立由中共枣庄市委出面的重要问题坚持民主协商和情况通报制度。20年间,中共
枣庄市委坚持与民主党派协商每年不少于1次,重要情况随时协商。协商的内容涉及到市党政主要人
事安排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协商会安排在市委明确提出“三个之前”(协商在市委
决策之前、人大决定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在坚持民主协商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委托市委
统战部向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每年最少2次,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中共枣庄市委每年组织民主党派对全市的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环保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调
研,并就以上工作情况要求各民主党派提出意见和建议。《关于我市观光农业的思考和建议》(民革)
《建议设立五类市场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民盟)《关于新城区行政机关后勤改革的建议》(民建)
《关于扶贫工作的提案》(农工党)《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九三学社)
等提案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995年,中共枣庄市委转发《中共枣庄市委统战部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
对口联系的意见》,并由市政府主持召开对口联系座谈会,使各民主党派与13个政府部门建立对口联
系。1997年,根据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变动情况,对各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部门进行调整。中共枣庄
市委还把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和到政府及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当作帮助各
民主党派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措施,确保民主党派成员任职人数达到要求。2005年,全市民主党
派成员中有省人大代表2人,其中常委1人;市人大代表72人,其中常委1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省政协委员12人,其中常委2人;市政协委员108人,其中常委34人,
副主席4人;区(市)政协副主席11人;副市长1人;副区(市)长4人;在市政府部门担任副职的2人。
三、帮助民主党派搞好机关建设
1984年以前,枣庄市没有民主党派机关。从1984年起,随着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的成立,民主党派
机关开始建立,最初的机关人员编制由各民主党派上级组织直接划拨。1997年市机构改革时,为5个民
主党派增加4个编制。2002年,根据工作需要,市编办为民革市委会增加编制1人。1997年《国家公务
员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民主党派机关人员以调入为主。1997年以后,各民主党派机关人员参照公务
员管理,开始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2001年,民盟、民建、九三学社市委会机关各招录机关工作人
员1人;2003年,农工党招录机关工作人员1人;2005年,九三学社招录公务员1人。2005年底,全市5个
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共有编制19人(含工勤2人),实有人员18人(含工勤2人)。帮助各民主党派市
委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民主党派机关工作制度化、正常化。
第二节 党外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一、人事安排
人大代表 1988年,枣庄市党外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7人,市人大代表165人。市人大常
委会有2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人大常委会有5名党外副职;市政府有1名党外副职;市政协有4名党
外副职,6个区(市)政协有17名党外副职;市直部门中,有副县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2人。1993年,
枣庄市党外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9人,市人大代表150人。市人大常委会有1名党外副职,6个
区(市)人大常委会有5名党外副职;市政府有1名党外副职,3个区(市)政府有党外副职或区长助
理;市政协有5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政协各有3~4名党外副职;市直部门有副县级以上党外领导
干部2人。1998年,枣庄市党外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8人,市人大代表102人。是年,市人大
常委会有1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人大常委会有3名党外副职;市政府有1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
政府有2名党外副职;市政协有5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政协有19名党外副职。
2003年,党外人士中枣庄市有省人大代表3人,市人大代表72人,市人大常委会有1名党外副职,6
个区(市)人大常委会均配备党外副职;市政府有1人党外副职,6个区(市)政府均配备党外副职;
市政协有5名党外副职,6个区(市)政协有17名党外副职。市直部门有副县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3人。
1所专科院校配备党外副职。2005年,市直部门有副县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10人。
政协委员 政协第四届枣庄市委员会协商确定增加4个界别:民革界、民盟界、民建界、农工党界,共
设24个界别。
1988年1月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安排委员308人,其中党外人士189人,占委员总数的61.4%;常务
委员44人,其中党外人士35人,占67.3%。
1993年3月五届市政协一次会议安排委员316人,其中党外人士192人,占委员总数的60.8%;常务委员48
人,其中党外人士37人,占63.8%。
1998年1月六届市政协一次会议安排委员345人,其中党外人士211人,占委员总数的61.2%;常务委员57
人,其中党外人士45人,占65.2%。
2003年2月七届市政协一次会议安排委员345人,其中党外人士211人,占委员总数的61.2%;常务委员64
人,其中党外人士49人,占65.3%。
二、教育培训
1992年6月8日~7月8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党外干部培训班,科级和副县级干部41人参加,学
习中共党史、统战理论和业务知识。
1993年9月13~25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领导骨干培训班,80人参加,学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市场经济知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994年11月7~19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知识分子和党外领导骨干培训班,科级和副县级干部44
人参加,学习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主要职能和方针
政策。
1998年11月9~13日,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市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干部研讨班,35人参加,
学习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002年6月17~21日,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市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98人参加,学
习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三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战线发展历史、方针政策、业
务知识,开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外干部或少数民族干部”的讨论。
2003年12月2~6日,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市党外人士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各
民主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无党派人士100人参加培训,深入学习研讨中共十六届三中
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统一战线工作的有关知识和市场经济、国际政治等方面
的知识。
2005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举办座谈会、读书会、培训班近20次,学习
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
三、后备干部培养
1986年后,建立充足的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并及时充实、调整,不断吸收新的人选,保持后备队
伍的年轻化和知识化。每年举办一次大型培训活动,学习有关政策、业务知识;平时通过小型座谈会、
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开展经常性的教育。
1995年5月~1996年10月,选派3名党外后备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重点培养。1996年8月,市委组织
部、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2005年,枣庄市党外后备干
部共有110人,其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3%,40岁以下的占41%。
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9年10月, 市委统战部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1990年3月,聘请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29名。
1998年,调整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队伍,聘请联络员30名。2000年6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知
识分子联络员工作的意见》,提出具体措施。积极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省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
1988年为3人,1992年为6人,1994年为5人,1997年为5人,2000年为7人,2004年为3人。
第三节 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1986~2005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市工商联组织认真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走
出一条采取学习培训、活动育人、服务凝心、典型带动、媒体引导和联谊交友等方法开展教育活动的
政治思想工作新路子。
1998年10月,市工商联成立市商会民营企业家联谊会。1999年9月,在市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上,18
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合向全市个体私营户发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在经营
活动中从自己做起,带头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信誉宣言》,树立枣庄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的良好社会形象。2003年1月,市工商联创办市直会员活动日。
2000年6月,市委统战部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双思”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
十几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结合自身实际畅谈参加“双思”教育活动的体会,28名民营企业代表人
士联名向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发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倡议书。
2002年5月,市工商联举办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来自各区(市)的22名民营企业界
人士,联合向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发出“争当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的倡议书。同时,市委
统战部与市工商联下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中广泛开展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
建设者”的通知,明确提出评选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7条标准。
2001年上半年,市工商联组织力量,对全市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情况进行调查。全市非公有制
会员企业675家,通过自建、联建等形式,凡具备条件的企业均建立党组织。
市工商联通过调查摸底层层筛选,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为重点
联系对象。2000年以后,对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全市百强民营企业进行走访,从中发现一批新的代表
人士,进一步充实积极分子队伍。1997年以后,先后有1人被推荐为全国人大代表,1人被推荐为省人
大代表,10人被推荐为市人大代表;有省政协委员4人,市政协委员38人;有2人当选为省工商联常委,
5人当选为执委。2002年3月,在市工商联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有9人当选为市工商联副会长,49人
当选为市工商联常委,同时,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区(市)工商联领导班子。
1997年后,全市工商联系统在市、区(市)两级政协会议上提出团体和个人提案100多件,其中一
些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进入各级党政的决策。广大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踊跃参与光
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捐资助学,救死扶伤,修路建桥,抗洪赈灾。1998年8月,市工商联与市
中区、山亭区工商联联合组织赈灾活动,仅半天的时间会员企业捐款捐物价值42.6万元。抗洪救灾期
间,全市工商联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款捐物价值72万元,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2003年,全市工商联系统为抗击“非典”捐款捐物90余万元。
二、服务经济工作
l993年,由市工商联牵线搭桥开展重大咨询活动3项,提供技术和商品信息120多条,组织科技人
员现场服务2次。1995年4月,市工商联成立商会经济技术顾问组,由全市12名经济专家组成,定期深
入民营企业为会员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和技术服务。
1995年4月20日,鲁政发〔1994〕90号文件要求金融部门放宽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取现金金
额的限制,对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举办的资金互助会或基金会等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在征
得市委分管领导及人民银行领导的同意后,积极筹备会员基金会及民生银行枣庄支行前期工作。
1998年6月12日,成立枣庄市工商联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工商联广大会员及个
体、私营企业广开就业渠道。
为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市工商联于2001年在市中区工商联先行试点创办民营经济信用担
保商会。商会是工商联牵头、银企联办、政府支持的非盈利性的中介机构。2004年,市中区信用担保
商会会员企业发展到21家,注入担保金196万元,累计担保信贷资金4100万元,优化信贷环境,密切银
企关系,实现民企、银行、政府“多赢”的局面。
截至2005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当年安置下岗职工近5000人,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约8900
人。
第四节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一、民族工作
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力 按照《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规定,全市认定8个民族村(居),并依
法在8个民族村(居)的村(居)民委员会中配备21名少数民族干部,占村(居)干部总数的65%。对
一些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不足50%、但有一定数量的村,也选配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
千人以上的乡镇中有3个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有一个区配备了少数民族副区长。2000年,全市少数
民族干部633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7.36‰,高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市中的比例。其中,县级干部
7人,科级干部60人,各类少数民族技术人员379人。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1986~1987年,采取引导与扶持并举的措施,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政策、
智力、信息和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指导帮助各民族村(居)因地制宜,走适合当地情况的经济发展
路子。地处城区和乡镇驻地的市中区利民村、振兴村,台儿庄区北关,山亭区西城头村等,利用区位
优势,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形成农贸市场、豆制品加工、清真饮食和房
地产开发四个支柱产业,较早成为当地的经济强村。地处比较偏远,农、林、牧业资源相对丰富的山
亭区米山顶村、滕州市东古村和台儿庄区小李庄村,发展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摆脱贫
困,实现温饱。与此同时,城市民族经济开始起步。1988年以后,先后创办滕州市民族服务社、市中
区回民糕点厂、滕州民族大厦、市中区穆斯林商业街等一批少数民族企业和服务网点。1993年10月建
成的滕州民族大厦投资1800万元,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集饮食、住宿、会议服务等多项功能于一体,
成为鲁南地区较大的少数民族接待服务设施。2001年,市民族宗教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经济
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要求,建立《枣庄市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共确立发展项目63个。通过省民委
鲁羊扶贫工程,先后引进小尾寒羊优良种羊1410只,并于2001年底在市中区建成一处占地30亩、建筑
面积6000平方米、存栏量达1000余只的小尾寒羊饲养繁育基地,同时在台儿庄区和山亭区扶持一批少
数民族养羊大户。2003年,万泰纺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确定为享受中央财政贷款贴息的少数民族特
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填补枣庄市该项工作的空白。山亭区米山顶回族村利用省、市提供的扶持资金,
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大搞小流域治理,累计开发荒山面积1500多亩,栽
种优质果树36000多棵,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向生态旅游型果品基地目标迈进一大步。
台儿庄区小李庄回族村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水资源优势,发展富有特色的“三水”(水稻、水田藕、
水产养殖)农业,建成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大棚式藕池30多个,每个藕池年收入可达2000元以上。滕
州市东古回族村抓住济(宁)微(山)公路拓宽的机遇,开发沿路商业园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
成150多套商业用房,形成辐射半径达数十公里的商品集散地。市中区利民回族居和台儿庄区北关回
族居依托地处城区的区位优势,走为城服务、靠城致富的路子,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商业、服务业,
继续保持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领先位置。2003年,成立枣庄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推
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2005年,全市农村少数民族人均收入突破3000元,基本
实现总体脱贫目标。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1986年后,全市先后认定5所民族学校。各级政府对民族学校倾斜政策,不断
加大投入,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快改善。市中区回民小学除26个普通教室外,还设立了微机、语音、
实验、 图书等15个专用教室。2000年,该校被中国少年科学院定为全国13个科技教育示范基地之一。
2002年,在省伊斯兰教协会等有关方面的资助下,该校建成了一座投资50万元的阶梯教室,办学条件
达到省级一类学校标准。台儿庄镇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先后为当地回民小学建起2座教学楼,实
现“六配套”,还建起1处较高标准的民族幼儿园。全市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
高考、中考录取率连续多年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一批少数民族中青年书画、摄影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多次在
省级以上展览、比赛中获奖。在2000年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枣庄市获得包括一、二等奖在内的8
个奖项。在2003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枣庄市代表团获得1枚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的
佳绩,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2001年12月,《枣庄回族》一书编辑出版,标志着民族
史志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民族团结工作 2001年开始,每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同时,重视解
决涉及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回族
等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先后指导帮助市及有关区(市)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管委会
开展工作,累计投资100多万元,对全市10座清真寺进行维修改造,使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正常的
宗教活动和传统节日活动有了更加便利的场所。另外,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做好
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000~2004年,全市共发生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近20起,都
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20年间,全市共涌现出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1个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2个民族村(居)被评为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13个单位和个人在民族教育、体育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
有关部门表彰。
二、宗教工作
20世纪80年代,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5种宗教在枣庄市都有较大发展。
1986年以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和机会,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中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地方出现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侵权
现象,保护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克服困难,认真落实宗教房地产
政策,解决大量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全市90%以上的宗教房产落实政策。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
陆续设立165处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在不断加强基层
基础工作的同时,特别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努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是由单
纯依靠政策管理,向政策指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转变。二是由单纯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宗教界自
我管理相结合转变。三是由区域分割管理,向属地管理与地区间协作管理相结合转变。2003年12月29
日,宗教联席会议组织成立大会在枣庄召开,徐州、济宁、临沂、枣庄4市分管副市长、政府副秘书
长、民宗局长以及接壤地区20个县(市、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组织章
程和会议决议,交流宗教工作经验,并就宗教事务协作共管进一步达成共识。四是由就管理抓管理,
向重点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转变。
为调动广大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市民宗局提出“信教不忘勤劳致富”
“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人间天堂”等宣传口号,以开展创建“爱国爱教文明场所”活动。依据有关政策、
法规把创建条件分解成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班子团结、民主管理、发展经济、改善环境、服务社会
等十项指标,引导宗教界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政治上,开展揭批法轮功、抵制梵蒂冈“封
圣”、庆祝中共建党80周年和十六大召开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经济上,开展“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人间
天堂”系列活动。以“爱国爱教奔小康”为主题,指导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制作活动展板52块、100
多平方米,同时筛选出12个不同侧面的先进典型,组成巡回报告会,在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巡回展
览、宣讲,深受信教群众的欢迎。至2005年底,全市有52个宗教活动场所、30名个人分别被授予文明
场所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有10个场所被省宗教局表彰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各爱国宗
教团体经常组织信教群众参加救灾、扶贫、助学等公益活动。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他们积极配合
政府做好工作,妥善安排宗教活动,做到万无一失。
第五节 对外联谊活动
2005年,枣庄市共有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华人华侨9995人,其中港、澳同胞3990人,去台人员
5000人, 华人华侨1005人。港、澳、台和旅居海外侨胞的二三代约4.5万人。出国留学人员63人,归侨
53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港、澳、台同胞和华人华侨在枣庄市投资的有229家企业,投资额达
27736.98万美元,其中港、澳同胞22家,投资额1885.45万美元;台胞89家,投资额6176万美元;华人华
侨118家,投资额19675.53万美元。
爱国统一战线的不断壮大发展,使统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新对
象,海外统战工作也发生了新变化。
一、海外经济工作
组织区(市)委统战部长、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他各界人士赴国
内外进行经贸考察。20年间,先后组织180余人次走出省门、国门进行经贸考察,有55名企业界、经济
界人士34次组团、25次随团赴59个国家和地区考察交流,并通过看望老朋友、召开小型市情介绍会、
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扩大枣庄市在海外的影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全市各级统战部门共引
进招商项目227个,引资达41亿元。通过参加省内外城市间统战部门的联谊交流会议和多项活动,畅通
枣庄市与兄弟省市统战部门的联系渠道,拓宽与侨台等部门横向联系的渠道。经常性地召开“三胞”
眷属及华人、华侨座谈会,利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向“三胞”眷属及华人、华侨和海联会会员
及家属发出慰问信,并动员他们开展“送一封信,传送一条信息,引进一个项目”的“三个一”活动,
使海外统战工作取得显著效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和实效的海外联谊活动,广交朋友、凝
聚人心。在联谊活动中,做到“两个结合”:即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动员和组织联谊会会员参与枣庄
经济发展战略的研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计出力;与市内的重大活动相结合,如举办台儿庄大战
胜利纪念活动、经贸洽谈会等,邀请港澳台胞和海外朋友参加。活动在海外同胞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二、枣庄市海外联谊会
1994年9月,成立枣庄市海外联谊会,并分别于1994年9月和2000年9月召开第一届和第二届会员大
会。2005年,市海外联谊会共有会员240人,理事48人,常务理事22人,顾问9人,名誉理事87人。名誉
理事为来自10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友好人士和华人华侨。全市共注册会员企业123家,行业类型达55个,
涉及19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