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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 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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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库机构建设

1987年3月,为了适应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库管理工作,市人民银行设立国库
科,专门行使经理国库业务职能。1998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市辖区撤销了市中区、峄城区、
山亭区人民银行支行,其原经理的国库业务由市人民银行国库科具体经理,形成“1市3区,两级四库”
的新格局,使“三区”的国库业务得到进一步加强。从2002年1月1日起,为了加快枣庄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的发展,加大招商力度,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库业务由枣庄市人民银行国库科具体经理。2003年,
为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加强区(市)支行人民银行国库工作,将支行会计国库科更名为国库会计
科,进一步明确了“经理国库业务”。2005年,市辖内共设有地(市)级国库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金库枣庄市中心支库,由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经理。区(县)级国库7个,其中市中区、
山亭区、峄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库由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经理。滕州市、薛城区、台儿
庄区国库分别由当地人民银行支行经理。

第二节 国库资金安全

枣庄市辖区各级国库严格执行总行下发的《国库会计核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做到“三坚持”:坚持每天与会计、营业部门对账,确保行库往来、大额支付科目余额天天相符;坚
持上下级国库之间对账,确保上下级国库划解入库数一致;坚持每月与财、税、海关等征收机关对账,
确保国库的入库数与征收机关的征收数一致,使每年的国库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第三节 国库电子化建设

1991年12月,枣庄市人民银行国库科开始利用微机处理账务,1996年6月实现微机通信联网,使全
市的库款报解、国债和预算收支统计等业务全部并网传输。2000年11月,推广使用《国家金库会计核
算系统(1.0版)》,2003年4月推广使用《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枣庄市国库业务实现
微机化管理。 2005年3月14日, 实现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向大额支付系统的顺利切换并正式上线运行。
2005年10月,进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第四节 国债发行和兑付

1985~1995年,枣庄市发行的国债有国库券、财政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保
值公债、特种国债、凭证式国债。

一、国库券
枣庄市每年发行一次,认购对象是国营、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
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社队;城乡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1995年,本市停止
发行国库券。

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为了保证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财政部于1987年首次发行55亿元国家重点
建设债券,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枣庄市当年发行金额为350万元。认购对象为各级地方政
府,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城乡个人等。

三、国家建设债券
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财政部于1988年发行80亿元的国家建设债券。枣庄发行1530万元。发行
对象为城乡居民、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

四、财政债券
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在1988年发行财政债券80亿元,
在枣庄发行174万元。发行对象为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财政债券不给票券,
实行登记制度,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

五、保值公债
为了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筹集经济建设所需资金,国务院决定1989年发行保值公债120亿元,枣
庄市发行2790万元。发行对象为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以及有条件的
某项公司。债券偿还期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保值公债利率浮动,随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期储蓄
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补贴率,外加一个百分点。

六、特种国债
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支援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1989年首次发行50
亿元特种国债。枣庄市分别在1989年、1991年发行565万元、471万元。发行对象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全民、
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
退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车辆购置附加基金管理机构等。特种国债由
各地财政部门办理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

七、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单”的方式,由财政部代表国家通过
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及社会其他投资者发行的储蓄性国债。其主要特点
是信用等级高、 安全性好, 变现灵活、流动性好,利息免税、收益性好,发售网点多、购买方便。
1995年以后,枣庄市停发了其它种类的国债,只发行凭证式国债,一年发行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