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控】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7%,低于预期调控
目标。省授权管价项目由9类43项增加到11类54项(含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
其中,市级管理32项占59%,区(市)管理22项占41%,政府定价更加贴近基
层。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向上争取将山亭区马
铃薯纳入保险试点范围,并率先成为全省4个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市(县)
之一。2016年参保亩数达46.59万亩,较去年同期上涨70.91%,获省级保费补
贴4701.52万元,同比上涨84.46%。整合监测系统数据资源,完善应急监测预
警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二级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
制度落实。117个监测点全部录入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地图监管系统,对10类
农副产品进行专项调查,对597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无缝隙监测。及时
启动寒潮、煤炭、食盐等各类应急监测工作,开展了粮油等重点价格预期调
查。
【价格管理】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基本落实。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
格制度建立并顺利实施,第一档基本价格不作调整,基本用量覆盖用户比例
超过80%,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引导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公立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实施。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6169.83万元;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859项,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
945.99万元。放开医保基金支付以外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基金支付以
内的形成竞争或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扩大县级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权限,公立医疗服务价格管价权限下放一级,由原省、市二级管理改
为省、市、县(县、市、区)三级管理;实行更加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形式,由上限管理变为管理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和中
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
【收费管理】 深入抓好国家和省已取消、减免和停征的涉企收费政策落实。
新取消收费项目6项,放开服务价格29项,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
业性收费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内的
项目只减不增,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执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彻底规范收
费行为,整理公布了市、区两级现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
目录清单,涉民、涉车及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等
4个清单。
【价格检查】 在全省率先开展水、电、气、热等行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
项检查,对11家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进行警示告诫,全市价检机构共查处价格
违法案件44件,实施经济制裁751.39万元,收缴罚没款674.71万元。加强日常
和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定期对城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价格行为开展
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规范。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对客运车站、旅
游景点等的专项检查,全力稳定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公开服务群众】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枣庄·价格通、“掌上价格
通”手机客户端、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搭建起服务市民、
服务企业、服务政府的精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平台。“枣庄·价格通”每天
更新35万个品种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市物价局网站每天更新80余个品种
的农副产品价格,微信公众平台每天更新50余种蔬菜批发价格。2016年,微
信公众号推送价格信息267条,价格通网站浏览总量已逾790万次。牵头民政、
人社、财政和统计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
动机制,扩大政策保障对象范围,降低联动机制启动门槛。增加农产品成本
调查品种,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扎实开展特色农产品调查,对17个品
种129户开展常规、直报和专项调查,加强成本预测分析。升级12358价格举
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互动、跟踪督查,将价格
违法案件办理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全力维护企业群众价格权益。去年,全
市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994件,实施经济制裁0.5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
失0.77万元,办结率100%。充分发挥成本监审工作在约束企业成本、加强垄
断行业成本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成本
监审,全年共完成监审项目18件,核减不合理成本1.87亿元,核减率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