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
作会议,印发《枣庄市2016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14项重点工作任
务。二是出台《纲要》。市委、市政府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年)》,明确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
依次提出38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36个部门,为确保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绘
好“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制定“任务书”。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组
织开展2015年度区(市)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考核,调整印
发《2016年度全市依法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通过考核促进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四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5月31日,邀请
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区
(市)政府、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220余人参加。6月26日至7月1日,在
浙江大学举办枣庄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市直执法部门、
各区(市)法制办负责人60余人参加。11月14日至18日,在南京大学举办枣
庄市政府法制干部行政能力提升班。市直各执法部门法制科长、各区(市)
法制办负责人60人参加培训。五是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市政协委员开展依法
行政视察活动,6月16日,市政协副主席杨家国带队一行8人,对全市依法行
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区
(市)政府全部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增加科室和人员编制,市直执法部门
统一调整、设立法制科,并赋予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实现一级政府明确一个
监督部门、一个部门明确一个监督机构的改革试点要求。5月31日,市政府举
行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仪式。二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印发《关于加
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配套
制度, 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48个市直执法部门
4126项行政处罚权限按照五个档次细化为19352项,实现行政处罚“零裁量”。
坚持个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对食药、质监等部门15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
行评查,及时查处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三是深化行政
执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台儿庄古城保护条例》,推动古城相对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全面完成滕州市全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集中16个部
门行政处罚权,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国土、农业
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举办各类培训
班12期,培训执法人员2200余人,组织在线考试23场,颁发、审验山东省行
政执法证件4000余个。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清理注
销不合格证件1031个,以市政府名义公布首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6个。五是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印发《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
通知》,确定3个区(市)、15个镇(街)、17个市直部门作为市级首批依法
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坚持市、区(市)、镇(街)“三级联创”,每年一批,
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枣庄市人民政府重
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各类规划编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纳入重大行
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
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政府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科学编制立
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确定重点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
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1号令),健全立法机
制,完善立法程序,确保政府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发挥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稳
定的引领作用,开展城市管理、地下管线保护、山体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
等方面的立法调研。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
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从立项、起草、审查、公布等7个方面进行规范。审
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15件,出台12件。办理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
规章草案征求意见23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
度, 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24件。清理建市以来到
2012年前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12件,继续有效的108件,需要修改的16
件,宣布废止的88件,维护法制统一。
【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关
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总体目标、工作内容等方面对
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规范和改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颁发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698个。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
联系点制度,确定联络点263个,配备联络员277名,实现行政复议网格化管
理。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60
余件,办结157件。开展“阳光复议”工程,网上受理申请32件,公开决定书
97份,打造便民利民新平台。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枣庄市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代市政府办理行
政诉讼案件82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三是健全
行政调解机制。 履行牵头责任, 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
《行政调解工作规则》,成立枣庄市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中心,设立行政调解
室,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议,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健康开展。
【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一是全面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
于建立镇(街)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将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拓
展和延伸,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做好法律顾问换届工作,
落实更新退出机制,清退不合格法律顾问3名。9月18日,举行第二届市政府
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庄里
水库移民安置等重大决策60余次,审查修改重大协议、合同58份,参与土地
房屋征收、进京非访等重大涉法事项调处76余次。三是继续开展“双百互联”
活动。组织市、区(市)两级100名政府法律顾问(专家),联系服务100个
重点民营企业,先后为企业举办法制讲座80余场次,修改合同协议170余份,
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为企业解决大量涉法问题,助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
展。
【法治宣传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市、区(市)两级均
开通“政府法制网”,设置重大决策、政府立法、复议应诉、法治服务、执
法监督等版块,及时宣传报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好经验、好做
法,累计刊登各类信息3000余篇,浏览量达86000余人次。二是强化法治政府
建设宣传。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成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征文评选和寻找最美行政调解员活动,
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宣讲报告会23场,营造浓厚法治舆论氛围。三是全面做好
政策解读。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解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枣庄市政府规章制定
程序规定》出台后,分别于1月26日、9月1日和10月20日,举办三场新闻发布
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
晚报等20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葛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