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访“三大责任”体系】 落实领导干部、属地和职能部门三大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书记李同道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信
访工作情况汇报;市长李峰带头到市信访局公开接访,并在人员、经费等方
面全力支持保障;梁宪廷、石爱作、于玉等分管领导亲自协调重点案件;其
他领导同志“一岗双责”落实有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的主体责任清晰,市、区(市)、镇街、部门“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普
遍提高,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的良好格局。完成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枣庄市信访工作任
务。“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被市委、市政
府授评为“平安枣庄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维护稳定
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机关信访秩序】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维护市政大
厦办公秩序妥善处置群众来访问题的补充规定》(枣办发〔2016〕2号),对
日常值守、巡查、引导、劝离、带离和依法处置作出具体规定,特别对接劝
返时限和劝返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公安、信访每天由县级干部带队在大厦
值班、巡查。市信访局每月印发《市政大厦门前来访事项通报》,对区(市)、
枣庄高新区、市直部门到市政大厦信访量进行排名。市政大厦门前信访秩序
明显好转,回流、滞留和围堵大厦等情况大幅减少。
【进京非访专项治理】 以鲁公发〔2015〕35号和枣公发〔2015〕33号文件
为指导,形成政法委统筹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检法司协调联动、信访
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修订完善《枣庄市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计
分细则》,进京非访连续三年被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坚持月通报和重大
信访问题随时通报制度,实现非访治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全
年发生非访登记68人次,同比下降71.7%,一、三月份实现非访“零登记”。
在全国全省“两会”、纪念建党95周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敏感时
期,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问题。7月21日,全省部分市依法处置非访情况调度会
召开,枣庄市作经验介绍。
【化解信访疑难案件】 坚持把“事要解决”放在首位,建立信访积案动态
清理交办机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性,综合
运用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分类施策、
解决问题,化解一批信访“骨头案”“钉子案”,以点带面打开信访“死结”。
2016年,国家信访局交办信访积案全部按期化解。
【信访基层基础建设】 在基础业务方面,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度明显上
升,2016年度对信访部门满意率99.24%,对责任单位满意率98.42%。全市受
理各级群众网上投诉建议和领导信箱数量同比上升658.83%,占全市信访总量
的50%以上,网上信访逐渐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复查复核工作力度加大,
全市办理复查复核案件155起,比上年翻了一番;召开听证会144次,比上年
翻三番。在干部队伍方面,市信访局配备2名信访督查专员(副县实职)和
成立督查科、网络信访科的申请获批。2月,在枣庄学院举办全市信访信息
系统应用培训班,邀请省信访局有关领导授课。4月,在北京大学举办全市
信访干部培训班,邀请国家局领导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的
专家,就依法逐级走访等9个专题授课。在工作制度方面,年初明确“一二
三四五”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关于实行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
将全年任务分解为7大项、58个小项,逐项落实责任、倒排工期。信访部门精
确定位,用好督查、考核、问责“三个武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研究制定对区(市)、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考核细则;出台《全市信访工作
考核办法》,推动责任落实、提质增效。在宣传调研方面,开展《信访条例》
《山东省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在市广播电视台和《枣
庄日报》 等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阳光信访》 专栏,刊发稿件26篇,编印
《枣庄信访工作》等简报信息15期,向《人民信访》《山东信访》等杂志投
稿21篇。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充分行使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就农民工
工资信访问题、市直有关部门下属破产企业职工上访等问题形成多篇专题调
研报告,报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推动热点难点问题成批解决。12月4日,
“信访法治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薛城区临山广场举办,积极引导群众逐
级信访、依法信访。
(颜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