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
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
43号令公布,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并确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为学习宣传好、贯彻执行好《慈善法》,枣庄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
活动。一是9月1日,副市长张兵在枣庄日报发表了《努力开创枣庄慈善事业
发展新局面——写在正式实施之际》署名文章。二
是9月5日,在光明广场举办了“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的首个“中华
慈善日” 宣传活动, 通过设置慈善展板、发放“慈善法”宣传资料、印发
“慈善法百题解答”学习手册等形式,展示了全市慈善工作发展成果,普及
了“慈善法”知识,让广大市民走进慈善、了解慈善、参与慈善。三是充分
发动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力量,依托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在社区发放宣
传单,摆放宣传展板,将宣传活动开展到群众身边,进一步营造了学习宣传
贯彻慈善法的浓厚氛围。
【慈善募捐工作】 2016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
提高慈善募捐水平,慈善实力不断增强。着力组织开展好2016年全市“慈心
一日捐”活动。5月16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
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
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通过
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市慈善总会召开专门会议,就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
的开展作了安排和部署,滕州市召开了慈善大会,各区也相继召开了募捐动
员会。各级慈善办事机构主动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使慈善捐赠参
与面更广,募捐渠道更宽。在捐赠工作中,注重发挥基层镇(街)慈善分会
的作用。各镇(街)慈善分会创新募捐形式,方法灵活,亮点纷呈。如:西
岗镇举办慈善文艺晚会,将慈善文化寓教于乐,现场募捐几十万元,北辛、
龙泉、荆河、级索、西岗、东沙河、张汪等7个分会募捐数额均突破100万元,
其他分会也较好完成了募捐指导性计划,募捐数额都有新增长。多家企业富
而思源,热情参与慈善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广大干部群众也以极大
的热情投入到这次活动中来,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正是有了社会各界爱心
人士的无私奉献,才推动了枣庄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2016年通过“慈心
一日捐”活动,全市共募集善款3033万元。
【慈善救助工作】 按照“党和政府最关心、 困难群众最需要” 的原则,
2016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支出善款近3000万元,组织开展了以“情暖万
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等五大
品牌救助工程为主、内容丰富多样的救助活动。一是“情暖万家”活动。春
节期间,市、区(市)、镇(街)三级慈善组织通过发放慈善救助金、走访
慰问困难家庭和敬老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全
市各级慈善组织支出善款700余万元,救助城乡1万余户特困家庭。二是开展
“牵手关爱行动”。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开展“牵手关爱行动”。
为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权益保护、社会帮扶等方面进行关爱救
助。此次活动支出善款21.45万元,救助全市留守儿童715名。三是开展第四
届“爱心报刊”捐赠活动。为丰富枣庄市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的精神生活,
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市邮政公司在全市开展第
四届“爱心报刊”捐赠活动,为留守和贫困儿童订阅一份报刊,让他们通过
阅读,完善自我,丰富人生,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并以此引导和
呼唤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留守和贫困儿童。四是关爱孤残儿童活动。“六一”
儿童节前夕,支出善款5万元,走访慰问市儿童福利院和部分孤残儿童,用
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五是开展“朝阳助学”活动。“朝阳助学”活动作
为每年实施的救助项目,已成为枣庄市慈善救助的品牌项目。全市支出145.2
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363名;支出135.9万元,救助城乡困难家
庭高考新生650名。六是实施“爱心复明”项目。市慈善总会联合市立医院眼
科专家到部分敬老院进行白内障检查,对筛查出的242名符合手术条件的低保、
五保老人实施免费手术,帮助他们重见光明,安度晚年。七是开展“健康饮
水慈善公益活动”。为改善乡镇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饮水质量,保障五保
老人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慈善总会联合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健康饮水慈善公益活动”,为全市124所乡镇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免费安
装净水器126台,价值15.8万元。八是“康复助医”活动。全市慈善系统累计
发放救助金135万元,开展了“爱童行动”、“脑瘫康复”、“大病救助”等
一系列慈善救助项目,救助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
家庭1000余户。九是其他救助活动。支出20万元,开展助残、助老等救助活
动。此外,本着救到急处、救到难处的原则,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对
因灾、因病、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致贫的特困群体及受灾群众进行了救助,
共发放救助金121.9万元。十是全力助推扶贫攻坚。积极协助市扶贫办做好精
准扶贫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市慈善总会和各区(市)慈善总会从“慈心
一日捐”善款中列支1707万元,用于全市精准扶贫工作。
【慈善工作者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基层慈
善组织综合服务能力,2016年11月,举办了全市慈善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
邀请了山东女子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等专家前来授课,讲解了社会工作理论
知识,解读了《慈善法》,来自各区(市)、镇(街)慈善工作人员、慈善
公益组织负责人、慈善志愿者150人参加了培训,有力地推动慈善工作更加制
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枣庄市慈善工作再上新水平。
【慈善事业公信力建设】 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是慈善事业健康
发展的关键。一年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
强规范管理,围绕打造“透明慈善”,提升社会公信力,主要做了以下四个
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
市各级慈善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提高。二是做好信息公开。
“慈心一日捐”活动期间,通过简报等形式公布各单位捐款情况,在枣庄慈
善网和各区(市)慈善网站等开辟专栏,每天公布捐款情况,报道活动动态,
接受社会监督。市慈善总会每年举行“慈善公开日”活动,全面公开年度财
务账目、原始凭证、文件和相关捐赠、救助档案等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捐助代表等担任慈善社会监督员,
邀请慈善社会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实地查阅财务账目、捐助档案等资料,监督、
评议慈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规范运作程序。出台了《枣庄
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救助资金使用上,严
格“申请、审查、公示、核准”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救助活动中做到人人
经过审核报批,户户建立救助档案,款物发放笔笔登记造册,长期接受社会
监督。救助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项目的复查、核实等工作,确保每一分善
款都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四是抓好财务审计。市慈善总会和部分区(市)慈
善总会每年组织一次财务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
(田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