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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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保障】 做好普惠制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对80、90、100岁以上的
所有老年人, 每年发放不低于360元、720元、3600元的高龄补贴金,并为80-
89岁和90-99岁的低保老年人分别增发1200元、2400元补贴金。2016年各级财
政共发放高龄补贴金3800余万元,为低保高龄老年人增发高龄津贴1500余万
元。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特别是长寿津贴的发放工作,市老龄办先后印发
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寿津贴、高龄津贴和老年人关爱工程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市长寿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就完善规章制度、明
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等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有效避免了挪用、冒
领津贴资金等问题的出现。2016年,枣庄市还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发
放标准提高到100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对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给予优惠。 按照《枣庄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
60—69周岁列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免交了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对60—69
岁普通老年人减半收取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据统计,全市约有42万老年人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减免优惠政策,每年减免资金达3370余万元。

【老年人关爱工程】 2016年“老年人关爱工程”的主题是“关爱病残老年
人”,主要内容:一是向100名特困重度病残老年人赠送电动代步车;二是集
中帮扶1000名贫困病残老年人;三是向10000名行动不便的困难病残老年人赠
送助行器;四是向30000名高龄困难老年人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是广泛
组织开展为病残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活动。为把该工程实施好,3月1日,市
老龄委印发了《枣庄市病残老年人关爱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程的指导
思想、主要内容、帮扶范围、实施办法、实施时间和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过努力,整个工程共投入资金176万元,在“敬老月”期间全面完成,关爱
物品发放完毕,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投保手续全部入机,志愿服务热情周到。
枣庄市“病残老年人关爱工程”的实施,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广大老年人的普
遍好评。

【银龄安康工程】 为扎实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分别于2月19日和4月28日召
开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推广了各区(市)扎实推进此项
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表彰奖励等各种措施,
不断加大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力度,充分调动了全市社会各界的投保积
极性。2016年,全市保费规模达536.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9万元;投保
人数28.53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4.1万人;覆盖率达48%,较上年增加3.02%。
【养老产业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为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2016年,在
省级对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6500元的基础上,市政府对每张床位再
给予补助2000元。继续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扶持。其中,由枣庄市推荐
的枣庄市市中区三合街养老院和滕州市清水湾老年公寓均顺利通过省老龄办
审核验收,分别获得省级财政18万元资金扶持。枣庄市仁慈老年托养康复中
心等8家养老服务机构分别通过市级审核验收,共获得市级财政120万元资金
扶持。机构建设迈上新台阶。总投资3.16亿元的枣庄市社会福利(养老)服
务中心和总投资7亿元的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一期工程竣工,即将投入使
用。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达2.2万余张,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
养老、照料、休闲服务。老龄产业博览会。2016年,枣庄市共发动组织了10
家涉老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并设置了长寿之
乡特色展区。通过参加老博会,不仅宣传了枣庄,而且使枣庄市涉老企业开
阔了视野,为进一步壮大老龄产业积累了经验。

【老年权益维护】 实施全面考核。制定印发了《枣庄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
作考核细则》,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健全了考核评价体系。2016年11月
下旬,市老龄办、市综治办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区(市)2016年老年人权
益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服务示范站建设。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采取全面布置、广泛动员等方法,以
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为标准,层层推荐、优中选优,最终枣庄市法律援
助中心等9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枣庄市公安局治
安支队一大队等30家单位被评为市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有效调动
了全市法律工作者和老龄工作者开展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做
好信访工作。2016年,全市共接待老年人来访15人次,受理老年人来信3件,
负责老年维权工作的职能科室,及时处理涉老来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
有交代。多次与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市内新增公交线路、刷卡系统因升级换代
影响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等问题进行协商,及时解决了老年人免费或
优惠乘坐公交车问题。

【老龄工作宣传】 评选表彰“枣庄市孝亲敬老幸福家庭”。2016年,联合
市文明办、市妇联组织开展了“枣庄市孝亲敬老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经过认真推荐、初选、公示和评审,评选确定了10个“枣庄市孝亲敬老幸福
家庭”和10个提名奖家庭,由枣庄市推荐的滕州市北辛街道杏坛西区居民韩
生凤荣获“山东省十大孝星”荣誉称号。举办枣庄市老年人文艺汇演。为纪
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市老龄
办于6月28日举办了“枣庄市老年人文艺汇演”。汇演从节目审查、举行汇演
历时4个多月,从全市推荐的近50个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节目中挑选出12个优秀
节目,展示了枣庄老年人热情奔放、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突出抓好老龄调
研工作。在全省健康与长寿论坛论文征集活动中,枣庄市共上报论文19篇,
其中,有2篇获得一等奖、4篇获得二等奖、6篇获得三等奖、7篇获得优秀奖,
市老龄办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省老龄政策专题调研展评中,枣庄市上报的
论文, 有1篇荣获二等奖, 3篇荣获三等奖; 在全国老龄新锐问题报告会和
2016年综合学术论坛上,枣庄市推荐的论文有9篇获奖。持续加强老龄宣传信
息工作。老龄信息工作方面,全国、山东省老龄办网站和山东省老龄工作动
态共采用枣庄市老龄信息稿件292篇,荣获全省一等奖;老龄宣传方面,省级
以上老龄媒体共采用枣庄市老龄宣传稿件401篇,荣获全省二等奖。

【老龄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2016年5月,经过认真审
查验收,全市成功创建4个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镇(街)、40个规范化村(居)、
10个“十佳”村(居)。对验收合格的老龄工作规范化镇(街)、村(居)、
十佳村(居),发放以奖代补物资价值达34万元。全市已成功创建规范化村
(居)677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27.44%。加强村(居)老龄组织建设。
市老龄办按照全国和省老龄办的要求,结合枣庄实际情况,2016年下半年正
式启动基层村(居)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并争取在2017年实现市、区(市)、
镇(街)设置老龄办,村(居)设置老年协会的老龄工作体系。加强老年学
学会建设。老年学研究专业委员会配合完成了全国调研论文征集和山东省老
龄政策调研、健康与长寿论文征集等工作;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先后组织专
家到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人家中,开展了免
费健康查体、送医送药、健康咨询等活动;老年书画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书
画名家开展了走进薛城区环卫所为环卫工人送春联、走进市中区甘泉养老康
复中心为老年人送书画等活动;老年摄影专业委员会举办了“枣庄市首届老
年摄影大赛”;老年文艺专业委员会联合枣庄市老年艺术团举办了“全市老
年人文艺汇演”、“文化敬老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
发挥了学会联系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助推枣庄老龄事
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周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