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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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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 2016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8.37亿元,完成年
计划的146.99%,同比增加3.69亿元,增长14.95%;新增缴存人数2.46万人,
完成年计划的246%, 同比增加0.2万人, 增长8.45%;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21.2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20.52%,同比增加1.76亿元,增长9.02%;发放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6.10亿元,其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293户,16.10亿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166.84%,发放贴息贷款3169户,10亿元,贴息605.74万元。
实现增值收益1.3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4%。当年提取、贷款占当年归集额
的131.76%。本单位在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类22个部门(单位)中,
排名由2015年度的18位提升到11位,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考核进位奖”,当年成功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扩大归集覆盖面】 一是强化宣传促扩面。充分利用中心网站、报纸、电
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枣庄日报专栏刊发公积金政
策问答26期,每天在电台固定时段播出公积金政策、解疑、释惑,参加市纪
委、市电台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2期,将公积金新政通过网站媒体及
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将枣庄市降低门槛、降
低首付、提高额度等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提高干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的积极性,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面。二是行政推动促扩面。借助区(市)
委、政府的力量,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镇(街)年度考核,督促财政
部门按时执行拨付代扣代缴工作,强化行政扩面的推动机制。三是银行合作
促扩面。与受委托银行讨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方案,把新增归集量作为
考核受委托银行的一项重要指标,提高受委托银行归集扩面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多措并举,全市2016年实现归集28.37亿元,创历史新高。

【公积金提取】 2016年以来,市中心通过“风险分类、权限分级、系统分
权”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工作举措,不断增强甄别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能力,
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推行使用提取业务电子档案拍照程序,通过与人
民银行征信系统、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
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冻结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账户80余户,
有效遏制了骗提套提公积金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贴息贷款】 2015年12月枣庄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
款业务,2016年市中心积极与贴息承办银行对接,通过理顺贴息贷款流程,
统一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贴息贷款银行受理网点等措施,实现了贴息贷款在
枣庄市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发放贴息贷款10亿元,
占全年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8.31%。贴息贷款的发放缓解了全市住房公积金流
动资金不足的压力,使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始终保持在80%-85%的合理
范围。省住建厅对枣庄市贴息贷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省内进行了
推广,2016年威海、济宁、淄博、滨州及河南商丘等市先后来枣庄市学习贴
息贷款经验做法。

【贷款提速增效】 针对职工反映贷款发放慢的问题,市中心对全市住房公
积金贷款办理时效进行详实的统计分析对比,印发了《关于对各受委托银行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时效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受委托银行和市中心各
部门严格按照《关于缩短贷款办理时效提高放款速度的通知》要求办理业务。
通过努力,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平均时间由49.3天缩短为41.42天,其中:
市中心的平均时间由19.12天缩短为13.85天。受委托银行和房产抵押部门的
平均时间由30.18天缩短为27.57天,贷款时效有了明显提升。

【规范业务】 一是明确了枣庄市2016年“控高保低”缴存标准。将最高缴
存额由2792元提高到2980元,最低缴存额由130元和145元提高到139元和155元;
同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进行了筛查,对超过或低于标准的单位和个
人全部予以规范和整改。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流
程的通知》,理顺了二手房贷款和贴息贷款流程,扩大了贴息贷款的覆盖面。
三是印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和《住房公积金贷
款征信审核细则》,简化了贷款手续,取消了逐月对冲和冲抵贷款余额两项
纸质申请表。四是严格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
产开发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开发企业如实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证
明22份。五是按照与各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协议》和《山
东省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考评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完成
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的考核。

【公积金执法】 一是认真做好法院冻结、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工作。及时
对接法院研究商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的具体意
见,使市中心各部门对法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等业务的办理有据可
依;二是认真对待有关单位职工投诉。全年接待来中心投诉4起,分别进行
了一一调查、核实、回复。通过学习外地行政执法经验做法、咨询相关律师,
初步建立投诉受理机制;三是为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职工权益,起草了《枣
庄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
上报市法制办审核。

【会计核算】 一是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每月向省住建厅和市财政局等相关
部门报送业务报表;二是及时核准贴息贷款。对各部门和受委托银行提交的
贴息贷款申请及时进行核准,准确拨付资金;三是不断完善财务拨款流程,
提高住房公积金付款效率。四是根据备付金标准,及时将活期存款转存为定
期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五是认真落实财务制度,及时与各部门
和受委托银行对账,做到账平表对,财务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零差错”。

【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完成灾备系统建设。将同城灾备系统采用托
管形式建在市政府政务云中心,确保数据安全隔离。二是完成12329短信系统
建设。12329短信的顺利上线为住房公积金信息推送增添了一个新的渠道。三
是完成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验收。对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整改要求,系统开发企业年内均已整改到位,达到了验收的目的。四是顺利
完成了机房的搬迁。将老城区的机房顺利地搬迁至新城的机房,做到了设备
完好无损,运行平稳正常。

【强化监督,提升服务】 一是先后进行了工作纪律、统一着装、办公用房
使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4次集中检查,进一步树立了干部队伍的规
矩意识,净化了工作环境。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全市业务大厅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
统一流程”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窗口人员着装、举止、
态度等服务标准。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对待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2016年共接听12329服务热线电话7750件,回复主任信箱187件、
市长信箱51件、民意通34条,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四是充分利用“枣
庄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对住房公积金运行的
实时监控,确保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使用、贷款发放、资金拨付等环节的
安全运作。五是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在2016年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评
议工作中, 市中心位列经济与社会管理服务类第11名,科(室)评议位列第
16名。

【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
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要求,市中心加大网点建设工作力度,
努力消除空白网点,改变基层部门租借银行办公的局面,2016年,新城区管
理与业务用房和服务大厅已经启用。山亭管理部和滕州分中心管理与业务用
房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开拍卖的方式完成了购置。峄城、台儿庄管理部管理与
业务用房合作使用协议已经签订。新增设的光明东路服务大厅使用协议签署
完毕。市中管理部已搬迁至市中心原办公地点。高新区管理部也迁至原西城
分理处服务大厅内。枣矿、薛城、高新区三个服务窗口完成了整合,并对大
厅内的便民服务设施进行升级和改造。对市中心旧址进行了维护和修缮。这
些窗口的增设迁址,更好地方便了群众办理业务,提升了服务标准,也为市
中心下一步的窗口服务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 超 王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