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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 全市保险业深入学习贯彻保险“新国十条” 、鲁政发
〔2015〕9号文件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
见》(枣政发〔2015〕15号),找准工作定位,把握行业发展的大局,稳步
推进全行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
“助推器”作用。截至12月底,全市有市级保险公司43家,其中,财产险公
司19家,人身险公司24家。保险中介公司63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60家,保
险公估公司3家。保险从业人员33742人。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实现
保费收入68.06亿元,同比增长14.33%。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4.13亿元,
同比增长11.47%;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53.93亿元,同比增长15.1%。年末,
全市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保障6172亿元。全年产、寿险赔付总额20.24亿元,
同比增长26.57%。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7.35亿元,同比增长29.63%;人身
险公司赔(给) 付12.89亿元, 同比增长40.87%。 全市保险业缴纳各项税金
3.47亿元;其中代收代缴车船税1.39亿元。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
务业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5〕15号文件)出台后,全市保险业紧紧围
绕15号文件确定的总体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内外部协调,对照文件明
确的任务分工,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市)政府的协调,积极向
上级公司争取政策支持,做好任务的认领、对接和落实工作。重点突出对政
策性农业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等服务民生类险种的推动工作。
4月28日,市金融办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推动全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专题调研座谈会,部分保险公司重点就推动市政府15号文件任务对接的具体
措施、保险资金运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险业服务精准扶贫工作、马铃
薯、生猪目标价格指数保险、森林保险、安全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校
园责任保险、居民大病保险、银龄安康保险、首台(套)技术设备保险、大
学生村官保险等重点险种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发言。会议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提出指导性意见。会后,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助市金融办调研了项目资金需求
情况,向山东保监局报送了保险资金对接项目信息。同时,为推动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0号文件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5〕50号)在枣庄的落实,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向市政府分
管领导和市金融办汇报,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市政府将文件批转到涉及的
12个部门后,市保险行业协会主动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任务
对接工作。年内,市保险行业协会先后与市食安办、市交安办、市农业局、
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联合印发有关
保险工作的文件或开展活动,确定涉及保险业务的政策或落实措施,推动相
关保险业务的开展。

【行业自律】 财产险自律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的政策规
定,巩固2015年试点阶段取得的成果,调整充实枣庄市机动车辆保险自律领
导小组。二是全年召开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自律措施,
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依法合规经营。三是组织车险自律
检查2次,按照省保险行业协会车险数据分析及车险自律公约宣导会议精神,
制定车险自律检查方案,对全市车险业务规范承保进行自律检查。四是针对
车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11、12月份多次分类召开各层级会议进行分析研
讨,重申山东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规定和省级保险公司签订的自律公
约,加大落实措施。
人身险自律 一是组织人身险公司服务质量达标测评工作。3月中旬,抽调
部分公司业务骨干组成测评小组,经过先期培训,对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
人民人寿、阳光人寿、天安人寿、农银人寿进行服务质量试测评工作。11月
份,对全市人身险公司进行服务质量测评工作,被测评21家公司,其中18家
公司达到市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3家公司达到达标服务单位标准。二
是组织开展经营评价指标试测评工作。4、5月份,按照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要
求,对各人身险公司2015年经营评价指标进行试测评。三是开展《人身保险
销售从业人员防止销售误导自律公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1月份,组成检
查组对全市人身险公司落实《公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根据山东保监
局通报的个险新单件数13个月继续率和犹豫期内回访成功率的情况,制定改
进措施,9月份组织各公司开展整改工作。五是做好人身险自律公约梳理工
作。9月份,按照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对执行中的6个人身险自律公约进
行梳理,对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标准进行汇总,形成《人身保险公司
自律检查相关信息汇总表》。六是按照山东保监局要求,9~11月份开展了专
业中介机构信息普查工作, 共普查63家专业中介机构,其中50家正常营业,
13家未开展业务,建立完善了专业中介机构信息档案。

【行业宣传信息】 行业宣传信息工作始终立足于服务行业发展,向社会传
递党和国家的保险方针政策,宣传保险知识,创造优良舆论环境,展示行业
良好形象。一是利用好媒体资源,办好专题栏目。在继续与枣庄日报、枣庄
广播电台、齐鲁晚报、枣庄大众网合作的同时,新增与中国山东(枣庄)网
的合作,巩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关系。二是将宣传贯彻“新国十条”、枣政
发〔2015〕15号文件列为行业和公司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在报纸、网站和
内部刊物刊发协会会长和公司总经理访谈文章。三是主动与市消费者协会联
系,组织全行业参与市、区(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3.15集中活动。各保险
公司组织本级并指导县级级机构参加所在区(市)3.15主、分会场的活动。
四是根据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总体部署,开展“7.8全国保险公
众宣传日”暨“保险文化建设推进周”活动。市保险行业协会早打算、早谋
划,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提前进行活动预热,7月2日宣传活动全
面启动,是历次7.8宣传活动参与面最广、声势最大、活动内容最多、社会反
响最好的一次。五是组织部分财产险公司开展以“食责险——尽享美食、全
程无忧”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
泰康人寿、国寿财险等公司参加由省、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山东金融消费教
育进学校、进农村活动。

【风险防范和管控】 2016年,全市保险行业从社会维稳的大局出发,把防
范和管控各类经营风险贯穿到业务发展、运营管理、教育培训和日常工作的
各个环节。一是继续把人身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的管控工作放到重中之重。
年初开展了人身险满期给付和退保调研,经调研预测,全年满期给付客户预
计达到6.17万人(件)次,预计退保客户1.35万人(件)次,满期给付和退
保持续走高。根据调研情况分析后,专题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继续加强保
险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报
告》,并召开理事会议专题部署,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媒体、专业银行及辖区公安派出所的日常联系沟通,
避免发生涉保险治安案件,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全年实
际满期给付10.32亿元,退保10.20亿元。二是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
关注。认真落实市政府和山东保监局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成立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非法经营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了《枣庄市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工作重点,
明确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整治工作的任务,组织全行业开展互联网
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山东保监局提供的8家互联网网站备案名单,
对网站进行排查核实。对未在保监局备案的13家保险中介代理公司逐一确认
信息,现场进行排查落实。三是指导全行业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专
项整治排查工作。5月份,全行业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各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专题会议、晨(夕)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分多
个层面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同时面向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宣传,部分保险
公司组织员工签订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市保险行业协会每月、季调度各公
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按时上报,全行业建立起防范非法集资长效
机制。

【消费者保护】 认真落实《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中
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保险业保险纠纷
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规章,贯彻山东保监局有关调处机制建设、
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细化保险纠纷调解中心
(消费者保护分中心)工作制度,调整充实了调解员队伍,并组织相关知识
的培训。每季度结合学习山东保监局《通报》对全市保险纠纷调处和消费者
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保险纠纷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诉调对接工
作的经验做法,做好保险纠纷案件的接访和调处工作。继续保持与市消协、
仲裁委、法院、法医学会及司法鉴定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与枣庄市律师协会
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联合成立保险业律师服务团;12月17日,组织35名
业内调解员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办理执行案件法律实务培训班”。
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消费者保护分中心)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或咨询52件,
通过向公司提出维权转介建议或调解中心(消费者保护分中心)直接介入调
解,调解成功48件,涉案金额138万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保险公司处
置争议案成本,维护了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全年仲裁受理保
险纠纷45件,其中立案后撤销18件,实际仲裁27件,涉案金额149.26万元。全
年发生保险诉讼案件1562件,其中,诉前调解结案220件,诉中调解结案656
件,判决结案686件。

【快处快赔机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枣庄市轻微道路交
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的情况,同时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好的做
法和经验,多次与市、区(市)交警部门联合座谈,结合本市实际探讨推进
快处快赔机制的办法。5月18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市交警支队、市中区交警
大队座谈研讨快处快赔办法;6月8日和6月16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市交警支队、
滕州市交警大队联合召开推进快处快赔工作恳谈会和现场会,听取滕州轻微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线上定损”与“线上定责”办法的构想,11月3日,
与滕州市交警大队联合组织了“车险理赔模拟查勘测试”并试运行“轻微事
故线上定责定损”系统;7月11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薛城区综治委就轻微道
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进行座谈,并与薛城区综治委办公室、区公安分局、
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薛城区轻微人身损害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薛城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预付抢救
费办法》。为配合快处快赔工作开展,各保险公司不断改进车险经营理念、
管理模式、操作手段,充分利用新技术平台、简化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效,
提升理赔速度和服务水平。5月13日,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车险理赔新技术应
用交流会,16家财产险公司分别演示车险理赔应用APP、微信等新技术的理
赔服务手段。演示会邀请了市交警支队、市中交警大队的领导和齐鲁晚报、
中国山东网、枣庄大众网、枣庄日报等媒体现场观摩。

【反保险欺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保监局和山东省公安厅文件和会议
精神,继续加强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密切合作,完善与经侦、刑侦、交警
多警种联动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及运作程序。二是积极配合市公安局经侦
支队不定期到保险公司开展调研指导,对保险欺诈嫌疑案件进行摸底排查,
跟进案件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和落实信息交流制度,与公安经侦部
门建立定期协商联络机制,及时交流传递信息。四是理顺内部调节机制,及
时转交各保险公司上报的嫌疑案件线索,协调各保险公司配合公安部门开展
反保险欺诈工作。2016年,共接报疑似保险欺诈案件61起,立案12起,挽回
经济损失120余万元;移交线索260条,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编纂《枣庄保险志》】 为了集中、系统地展示枣庄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和
历史成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翔实可靠的保险业发展资料和数据,为今
后制订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提供重要的科学决策依据,也为今后
从事保险工作的人员提供参考依据,留下宝贵财富。市保险行业协会决定编
纂《枣庄保险志》。自2013年12月开始至2016年11月定稿付梓,历时近3年,
完成编纂工作。《枣庄保险志》上限起自1950年,下限断至2015年。全书由
概述、大事记、分类各篇和人物、附录组成,共设5篇、24章、104节,约35
万字。11月,经枣庄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审批出版。
(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