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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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煤炭系统生产原煤90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4.09亿元、
纳税额4.71亿元;非煤销售收入55.62亿元,同比增长4.86%,利税6.7亿元。
市外煤炭资源储量19.88亿吨,年设计能力达到1536万吨。矿井关闭、储煤场
综合整治、煤炭物流体系建设等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也全面完成。

【煤矿安全监管】 继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机制建设,逐级签订安
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两项许可”、从业资质管理、网格化管理和群监协管
等制度,层层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
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从业资质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全年下矿
检查1729人次, 查处问题2585条。组织召开连续化运输会议,引导全市年产
30万吨及以上煤矿努力实现辅助运输连续化;组织召开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座
谈会,搭建煤矿企业与煤机厂家互相交流的平台。按照市政府小煤矿关闭专
题会议要求,加强计划关闭矿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专题检查、
“四不两直”突查,全面落实驻矿督查员24小时井下盯守、帮包责任人重点
盯靠等措施。争取到位小煤矿关闭补助资金900余万元,保证了小煤矿关闭工
作顺利完成。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群监协管作用,推动成立枣庄市煤炭工会,
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走在全省同类地市前列,成为全国煤炭行业工会先
进典型。

【行业发展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严格产能调控的规定,以生产能力登
记公示和开拓布局审查工作为抓手,合理控制市内煤炭产能。加大对基建技
改建设项目的指导力度,按计划完成煤矿基建、技术改造、高危产能核减等
任务。在云南、贵州召开市外办矿专题座谈会,开展市外办矿专题调研,积
极与市外办矿所在地政府、部门联系沟通,为企业走出去托管煤矿、实施技
术管理装备输出搭建平台。立足本市煤炭行业实际,完成“十三五”规划编
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督查活动,召开储煤场整治现场会议,综合
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认真落实《枣庄市煤炭物流发展规划》,加速推进鲁
南煤炭交易中心和物流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经济运行】 积极开展“访企问难”等联系企业活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
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梳理主要涉煤税费项目34项,
提出20条推动煤炭经济平稳运行的措施,梳理筛选出27项煤炭企业政策性扶
持项目,先后争取中央和省补资金近400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煤炭经济
运行座谈会议精神,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组织5家融资机构和11家煤炭企业集
团召开银企对接会,推动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搭建煤炭供需对接平台,
联合市经信委组织市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召开煤炭供需对接会,
推进建立互利互信、联动合作机制,积极引导本地企业优先使用本地煤炭;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实行煤炭经济指标周调度、月报告、季分析制度,
与市物价部门联合建立煤炭价格监测机制。

【规范依法行政】 全面梳理煤炭法律、法规、规章,修编执法人员手册,
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制定《枣庄市煤炭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枣庄市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11个,修订19个。通过健全
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了执法活动、文书、处罚案件合法规范,
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刘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