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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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态品质】 枣庄市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建成环中心城
区绿道200多公里,新增造林面积65万亩,2015年又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全面完成82处露天开采矿山关闭任务;治理破损山体、塌陷地、废气矿井坑
等3万亩,关闭露天采石场82家、储煤场244个,新增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1个、
森林公园5个。完成106个行业扶贫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获得中央和省专项资
金1.6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全覆盖;新型城镇化
示范镇达到13个,100个村达到美丽乡村创建标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通
过省级认定;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抓好节能减排】 2015年,枣庄市环保局严格执行能耗前置审批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下大气力淘汰落
后产能,关闭全部立窑水泥生产线和30万吨以下小煤矿,关停“小火电”机
组8台,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
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削减12.61%、12.20%、22.72%
和19.76%,主要污染物平均削减率为16.82%,超额完成“十二五”科学发展
考核目标。

【稳步改善环境质量】 2015年,枣庄市全面完成建成区567台燃煤锅炉“煤
改气” 和6.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环境空气四项主要指标PM2.5、PM10、
SO2、NO2年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1%、5.9%、23.1%和18.2%,其中NO2浓度
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172天,获得
省级环境空气生态补偿资金483万元,居全省第11位。全市7条主要河流断面
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6%、
34%,深化了“治用保”、创造了“枣庄标准”。调整划定21个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营造生态文化氛围】 2015年,枣庄市共建成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3个、生
态镇(街)45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5个、湿地公园12个。举办枣庄市纪念
第4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
境友好型企业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
级“绿色学校”43所,省级“绿色社区”11个,环境友好型企业15个。枣庄
环保政务微博在2015年第三季度人民日报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中,位居全国
十大环保系统微博第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