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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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管理】 2015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55万户,新增加注
册资本325.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31.01%。截止2015年期末全市市场主
体累计达到27.55万户,同比增长7.0%;实有注册资本(金)1934.34亿元,同
比增长30.11%。其中:个体户22.66万户,注册资金133.36亿元;企业4.41万
户,注册资金1691.42亿元;专业合作社0.47万户,注册资金109.55亿元。全
年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51万户,比去年同期2.28万户增长10.22%。新登记
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7.02万人,累计吸纳就业53.74万人。私营企业持续平
稳增长,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全年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0.95
万户,占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3.55万户的26.82%;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
资本259.6亿元,比去年同期171.5亿元增长51.37%。截至2015年底,全市私营
企业总户数达3.82万户,比去年同期3.21万户增长18.95%,占全部企业总户
数4.42万户的86.43%;私营企业的实有注册资本总额达1139.93亿元,比去年
同期796.56亿元增长43.11%, 在全部企业注册资本总额1691.42亿元中的占比
67.39%。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稳中趋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全年
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73户,比去年同期845户减少172户;新登记农民专业
合作社出资总额19.73亿元,比去年同期22.79亿元减少13.41%。截至2015年底,
全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0.47万户, 入社成员3.7万个, 出资总额累计
109.55亿元,比去年同期87.78亿元增长24.8%。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步
伐明显加快,发展凸呈上扬态势。全年培育发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总数1657户,完成了全年计划目标1500户的110.47%。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
体3.55万户, 新增加注册资本325.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30.4%。截至
2015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达到27.56万户,同比增长7.0%;注册资本2041.24亿元,
同比增长28.1%,市场主体总量居全省第11位。

【市场管理】 一是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1、严格
备案管理。要求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销售前,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商
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和“总经销”、“总代理”的授权
书等相关手续,主动到工商机关报验、备案。2、推行贴标销售。对于主动
报检备案合格的农资商品,编排出17位数字构成的条形码,贴在农资商品的
外包装上。3、加大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和“夏季农
资市场的专项检查”行动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78个批次,立案查处3起,
共解答农户咨询150人次,受理农资消费投诉6件,调解6起,为农民群众挽回
经济损失80余万元。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流通领域肥料质量专项抽检工作
通知》精神,在全市抽取42个品牌肥料样品,检验结果39个品牌合格,3个不
合格,对3家不合格已立案处理完毕。二是强化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工作。引导市场开办主体及场内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意识,营造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使市场在创建活动中得到提升和发展。
为使创建“诚信市场”活动顺利开展,形成长效机制。上报省局全国诚信市
场创建活动工作突出单位1个;全国诚信示范市场1处,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6
处。三是规范汽车市场经营行为。制定印发了《全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通过专项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汽车销售服务领域的监管,促进
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规范化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其经营行为,努
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先后为市场内的1320余家经营业户建立了经济
户口信用监管档案,印制了《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在二手车经营户
中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其诚信经营。指导二手车市场主体
成立了枣庄市汽车流通协会,大力倡导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日常监
管,对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积极配合做好报废机
动车管理、开展机动车“四非”专项整治行动,每月按时上报行动报表和小
结。全年累计共出动执法车辆205台次,执法人员840人次,检查汽车销售企
业9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10户,检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经营户722户,
检查废旧物品收购站点60户。

【合同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推进合同执法监管。
一是印发了《全市工商系统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和《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函[2015]64号文
件的通知》,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在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
管过程中随时调度各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规范监管过程中,共收集旅游
业、银行业等各类文本10类,共计19份,发现问题格式条款21条,纠正涉嫌
违法违规格式条款14条,约谈企业次数2次。二是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至2015年11月20日,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7件,
主债权金额29.1亿元。三是依托“合同指导服务站”,大力服务“三农”发
展。利用合同指导服务站遍布全市,贴近农村的优势,不断完善基层工商所
“合同指导服务站”的制度和工作规范。今年,共向涉农企业、农户和农村
经营者提供法律咨询、签约指导200余次,调解涉农合同纠纷5起,涉及合同
纠纷金额7.7万余元,切实实现“合同帮农”的意义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拍卖
活动监管,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2015年,全市共办理拍卖活动备案143起,
现场监拍46次,审查拍卖委托书272份,委托金额5.15亿元,成交确认书366份,
成交金额1.83亿元。五是做好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推进企
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区(市)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共上报市级“守合同重信
用” 企业名单354家(包括往年认定的市级守重企业278家,新申报的企业有
76家),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共
发现6家企业存在各类不同情况,不符合公示要求。符合公示要求的348家企
业,已在枣庄红盾信息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商标广告管理】 全市共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1925件,同比增长20%。其中:
中国驰名商标15件,省著名商标70件。统计各区市商标发展情况,对2014年
度全市商标发展与保护情况进行了通报。认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制定
宣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下发文件等形式普及宣传新《商标
法》,严厉打击注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激励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注册商标
权利人合法权益”专题宣传。在市委党校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全市品牌发展报
告会,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区(市)政府、乡镇(街)办分管负责
人,200家民营企业家代表共400人参加。积极做好驰著名商标企业培育、推
荐、认定工作,共帮扶企业36家,指导申报材料13000多份,推荐上报省著名
商标认定企业材料27家, 国家商标局对推荐上报的“莺歌” “中科蓝天”
“新美华”三件商标进行了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拥有
驰名商标15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2件集体商标
专用权保护的专项行动。对全市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主要生产区、销售集中区
开展排查2次,清查不标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商标、标志等产品信息1000
余件,清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QS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绿色食品等标识、标志违法的使用。检查批发市场、超市、食品店、土陶工
艺、 干果专卖店170户, 清除标识1036件,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
462次,责令整改5户。同时认真发挥广告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
序。

【公平交易执法】 指导各区(市)办理各项经济检查案件20件,其中:不
正当竞争案件15件,罚没金额4.5万元,案值10.59万元,其他案件15件,罚款
金额100.23万元,案值169.17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在工商机关的配合下共立查
网络传销案件18起, 破案14起, 涉及人员6180人,其中刑拘52人,涉案金额
3.38亿元。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站点50个,张贴
公告8000余份,发放宣传单40000余份。以公益短信的形式向全市手机用户发
送打击传销内容警示10余条,受众30万人次。规范直销工作。审核直销企业
会议报备116场次,对15家拟开办和拟增加经营网点的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进
行调查核实,并按时将核实情况上报省局。从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查处
假冒伪劣行为。共受理涉嫌商标侵权申诉14起,立案查处4起。在全省统一维
护“六个核桃”合法权益专项检查中。3月初,联合广州宝洁公司,对宝洁
公司系列洗化产品进行了专项清查,截止目前查获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
用权产品,货值4万余元。配合市公安局查处假冒雪花纯生啤酒3316箱(1X12),
非法货值26万余元。 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汽车经营4S店
18家,立案4起,处结2起,取得明显社会效果。其中对滕州某汽车销售公司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金额9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