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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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专项仲裁宣传服务,参与“3.15”“房展会”
等大型经济活动,推广仲裁制度,共发放“仲裁宣传册”5000余份、仲裁宣
传品6000余份,累计接待咨询的市民300余人。加强仲裁媒体宣传,积极利用
新闻媒体渠道,在《公权与法制》杂志、《枣庄日报》以及本单位网站等媒
体上,以专题报道、以案说法、仲裁员风采、法律条文解析、仲裁员信箱等
形式,发布各类仲裁信息30余条,保证当事人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本会仲裁法
律服务动态,让当事人及社会大众了解仲裁法律知识和仲裁工作动态及仲裁
程序,拉近了仲裁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同时,与省政府法学会联系,
承担了《山东仲裁二十年》(1995-2014)枣庄仲裁部分的编纂工作。积极争
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走访了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房产
局、浙江商会、保险业协会、汽车销售服务业协会等多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经
济合同管理部门,并与这些单位就推行仲裁制度进行了交流,对在其行业内
部推行仲裁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

【仲裁业务工作】 重点确保办案质量。 对《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
《仲裁立案登记制度》等仲裁办案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使之更加适应新的
形势和群众的需求。在纠纷处理上,不断加大和解调解力度,在依法办案的
基础上,坚持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着力化解矛盾,实现当事人的“双
赢”。2015年,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到了63%,有力推动了和谐仲裁建设。
坚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在确保仲裁庭依法独立办案的前提下,凡仲裁
庭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理解发生分歧的,或事关全局和群体性的案
件,通过组织专家讨论会方式为仲裁庭提供处理参考意见。2015年,共召开
专家咨询论证会5次,咨询案件13件。同时,加强了与各级人民法院的联系,
协助当事人办理保全、执行等业务,努力提升案件受理数量。2015年共受理
各类民商事案件317件。其中,金融借贷合同纠纷99件,占31.55%;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146件,占46.06%;保险合同纠纷14件,占4.12%;购销合同纠纷28
件, 占8.8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5件, 占4.72%;其他纠纷15件,占
4.72%。已审结案件202件,按期结案率为96%,快速结案率达到63%。

【仲裁服务工作】 结合仲裁工作的特点,以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为主攻
方向,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修身
律己、干事创业的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密切与群众、当事人之间的联
系,及时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在
仲裁办案过程中,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当事人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
接访工作,规范接访程序,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快速化解矛
盾,解决群众疑难。落实群众服务问责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
于当事人来咨询立案事宜、案件情况,谁接待谁负责,跟踪到底,严禁推脱
责任。健全完善了工作落实督查机制,完善了工作“日小结、周汇报、月总
结”制度,使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时间进度、具体措施、责任人员“三明确”,
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全方位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召开
各类座谈会,汇总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社会各界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
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力帮助多办实事,较好地解决了联系和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开展仲裁庭设施建设,新上了仲裁办
案软件,提高了仲裁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纪 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