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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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674件,审(执)结41332件(含
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41%和10.71%。其中,中院受理5821件,审(执)结
589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0.72%和25.83%。最高法院、省法院23次
转发信息简报,推介全市法院工作经验;省、市领导先后13次对法院工作作
出批示;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后6次在头版头条宣传报道
全市法院的经验做法。

【刑事审判】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43件,判处罪犯3501人。其中,审结杀
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
件646件,判处罪犯1208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
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4件,判处罪犯238
人,维护经济秩序;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
判处罪犯29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
09件,判处罪犯123人,审理彭庆国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犯罪案
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件,
判处罪犯236人,净化社会环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审结未成年
人犯罪案件68件,公布6起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强未成年人的司
法保护。依法减刑、假释2407人,促进了罪犯改造;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
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完成了特赦任务。就近年审结的6起组织、领
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向全社会发布布告,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和扰
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事审判】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8929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
等案件522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审结物业管理、房屋买卖等案件376件,
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189件,努力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
维护社会诚信;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959件,保护群众生命
健康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968件,妥善化
解涉普利化工、枣建集团、枣庄张山子煤业公司等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

【商事审判】 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850件,标的额12.5亿元。其中,审结买
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335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银行借款、
票据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334件,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审理破产案件45件,涉
及职工2万余人,资产总额14.3亿元,债务总额33.8亿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审结一审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60件,审理涉及“熊大熊二”动漫
形象、新东方教育、“六个核桃”等案件,促进创新发展。加强对经济运行
态势和各种市场风险的分析研判,中院《关于金融纠纷的调研报告》获山东
银监局积极反馈,在银行业内开展专项自查,并进行系统整改,取得良好效
果。

【行政审判】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0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3件。
推动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和执行司法裁判制度,配合市政府出台《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6人次。发布《枣
庄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3-2014年度)》及部分典型案例,提出推
进依法行政的建议。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救济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执结各类案件9508件,标的额34.99亿元。完成“总对总”全
国法院金融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建设,实现在线查控,在线查询11000余次,冻
结、扣划银行存款1300余万元,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逃避、抗拒执行行为
制裁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01人,司法拘留696人、罚款91人,移交
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7件,判处9案9人,强化执行威慑力。

【审判监督和信访】 中院审结二审案件229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46件。全
市法院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36件,保障合法诉求;审结再审案件112件,
改判和发回重审33件,补充救济当事人权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接待来访
群众4800余人次;推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制度,中院副县级以上干部轮流接
访1100余人次。 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上年6月份以来,律师在法院值班
400余人次,接待群众申诉咨询480件次,化解信访积案17件,代理申诉61件。

【审判管理】 加强质量管理,实行合议庭全员阅卷、全员负责,发挥内部
监督制约功能;落实审委会讨论规则,确保依法用权,全年召开审判委员会
会议105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510件;随机抽查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诉讼
卷宗,定期分析审判态势和质效数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逐案剖析
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加强案例研讨工作,2起
案例被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采用,1篇案例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
发布,3篇案例被省法院《案例参阅与指导》发布。强化效率管理,案件全
部流程均实现信息化无缝隙监督管理;立案、送达、审判、执行各环节依法
限时办结,通过错时送达、夜间执行等措施,提高各环节工作的一次成功率;
落实催办、督办制度,严格控制审限变更,实行凭送达回证报结案制度,有
效防止了隐性超审限,平均审限同比缩短12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
院简易程序适用率50.98%,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提升办案效果,推行司
法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处置预案,落实化解措施,努力预防和化解
社会稳定风险;深入推行“四心工作法”,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继
续实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法庭、假日办案等便民做法,方便群众诉
讼;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加强判前
释法、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工作,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市法院一审裁
判正确率98.25%,一审服判息诉率91.31%,二审服判息诉率98.89%,全省部
分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枣庄召开。

【法官能力作风建设】 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定向分类培训干警124期1000
余人次;开展5轮审务督察,落实提醒、诫勉等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4
个集体和45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
官”,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
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省法院新批6处人民法庭,法庭布局更
加合理;开展基层建设推进活动,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分发
挥中院的宏观指导、审判监督、干部协管作用,提升基层工作的质量。全市
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5437件,同比上升8.54%,山亭区法院被记“集体
一等功”,台儿庄区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建成法院专网、政务网、政法网、互联网等多套网络;继续推进科技法庭建
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抓好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档案卷宗
全部数字化录入,中院成为枣庄地区首家“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
单位”。

【司法改革】 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服
务,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
改革工作,全市陪审员数量达到1059名,是基层法官人数的2.4倍,中院和基
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分别达到了78.6%和97.8%,在全省法院中名列前茅;
峄城区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完善交叉指定管辖制度,有效化解行
政争议,依法维护司法权威,两个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异地案件165件,较好
地发挥了司法审查职能。大力推行司法公开,现场直播庭审10场次,在互联
网公布文书18962份,做到了应上尽上;强化官方微博和微信运营工作,中院
官方微信成为全省法院有影响力的公众微信之一。积极搭建诉非对接平台,
做好案件分流、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保障和支持人民调
解等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台儿庄区法院
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深入研究司法体制改
革政策,为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做好准备。
(秦 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