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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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
入工作全局和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严格落实领导
责任制。2015年4月8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平安枣庄建设大会”,总
结工作, 部署任务, 表彰先进。市委书记、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区
(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市委书记、市长
等主要领导坚持亲自研究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情况,
市委常委会多次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继
续发扬“三舍得” 精神, 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市级按照人均0.5元,区
(市)1元、乡镇(街道)3-5元标准将综治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
预算,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全年市级财政共拨付综治平安建设经费160余
万元, 拨付视频监控建设奖补资金400万元、 城乡社区网格化专项奖补资金
300万元;并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专项经费180万元,见义
勇为奖励经费30万元纳入2016年度市财政预算,为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
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综治委采取群众安全感调查、日常检查、专项
工作考评、年终检查和加减分项目“五位一体”的方法对区(市)进行综治
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并将群众安全感、“两无”创建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得
分情况报市考核办,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
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2015年初,根据年度命案发案数量、辖区刑事案件
发案率(万人比)、辖区村居(社区)无刑事案件覆盖率和群众安全感四项
指标对全市65个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考核,对社会治安状况总成
绩排名前10名的乡镇(街道)推荐为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乡镇
(街道),总成绩排名后10名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另
外,还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主要安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的4个乡镇(街道)在全市通报批评。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先后制定出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
见》和《三年规划》,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打造地面、地下、空中、
水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实现视频监控工
程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在人财物上给
予全力支持和保障,拨付了1200万元财政专款作为奖励资金。按照全面实施
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综治委制定印发了《工程三年规
划》和《考核奖补办法》,按照“立足实际、突出实用、利于实战、力求实
效”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用、高强度保障”,
全社会动员,全方位推进。截至2015年底,全面完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三
年建设任务,全市累计投入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资金2.1亿元,在用视频
监控探头6.2万个,其中1080p高清探头超过2万个。二是开展“两无”综治主
题创建活动。继续将“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综
治主题创建活动纳入2015年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突出强化组织保障、
落实督导检查和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统筹做好防范、管理、整治、打击等各
个环节工作。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增强了“两无”综治主题创建活动考核的
针对性、指导性和科学性,有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无命案乡镇(街
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数量逐年提升。三是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区域
整治。建立健全“严打”长效机制,持续组织开展“扫黄扫赌”“打四黑除
四害”“打击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场所行业、治安乱点和突
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影响稳定、危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
断净化社会环境。 2015年, 市综治委把10个被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的乡镇
(街道)列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范围,并对整治效果进行日常监测、
明查暗访和综合考核,实行警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
发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和覆盖城乡基层的信息网络的作用,
深入排查土地征用、棚户区改造、劳资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涉法涉
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行业
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强化联动联调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全市共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3个,人民调解组织达到2800余个,矛盾
纠纷调处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二是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
位。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在滕州市试点推行“411”法治惠民
工程,《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头版和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均对该做
法刊发推广。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
遗留的矛盾纠纷,提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构想。一方面强调
矛盾多元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调解体系建设,
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在全面掌握实情、迅速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上下功
夫。另一方面,构建矛盾纠纷诉非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诉非对接平台建设,
将诉非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
权、依法保障诉权的前提下,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更多地选择最适当的纠纷解
决渠道和方式解决纠纷。6月份,市委政法委组织了全市矛盾纠纷和影响稳
定问题专题调研,9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到眉山、厦门考察学习经验做法,结
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市委全面深化改
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

【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2015年,将城乡社
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并列入政府惠
民实事,加大了对该项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开发“全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
系统”,逐步将公安、司法、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工作充实整合到网格
中,通过网格管理员的每天巡查和入户走访,全面掌握网格内“人、地、物、
事、组织”等基本情况,并将重要信息通过三级管理平台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办理,并加大了督办考核奖惩力度。4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
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市委书记李同道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对全面深
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8月2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
玉同志到市中区专题调研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在全市推行网格化管理,实
现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力量整合,有效维护了社会
的持续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基层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各区(市)、各
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新建一站式综合大厅或调整集中办公的形式,
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建工作平台。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牵头,整合信访、
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流程,推
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
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五联”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确保综
治中心有效发挥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能。目前,全市65个乡镇(街道)
全部建起了符合规范化标准的综治工作中心。

【社会治理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11月13日,
市综治委召开全市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具体任务和措施,积极构建
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防控网。全面落实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
要求,强力推动100%过机安检规定,从源头上严防各类危爆物品、违禁物品
流入寄递渠道,积极推进民爆物品管理创新,探索推行远程监控全覆盖安全
监管模式,实现了远程监控、现场监管、一线指挥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新突
破。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物流企业16家,寄递企业8家,涉爆单位53家,危
化品企业20余家,整改各类隐患190余处。二是加强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2015年,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和防范管理工作,专门组织
卫生、司法、人社、民政等部门到江西赣州进行考察学习,并制订出台《枣
庄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及监护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了
一系列救治救助及监护措施,并在台儿庄区进行先期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随后, 枣庄市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 市委政法委
(综治办)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被采纳,并纳入《枣庄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规定,全市乡镇
(街道)与3-5级患者的监护人逐一签订有奖监护协议,对监护责任落实,本
年度内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由乡镇(街道)给予监护人每年不低于
600元的奖励。健全市场运作机制,为辖区精神病人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在
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时,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偿,
相关资金由市、区(市)和乡镇(街道)三级财政负担,市级负担30%,对
患者做到了“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
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无缝隙衔接,
积极探索心理咨询矫治等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模式。目前,共有2742名服
刑人员正在接受社区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0.1以
内。三是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市综治委每年都组织两次校园
安全检查,5月13日至14日,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六家单位对全市学校
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实
地察看等方式,共检查学校41所,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对4个问题严重
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下半年又组织了“回头看”活动,上半年发
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四是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4月2日,召开了
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29位理事全票通过了枣庄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各项工作报告。在年初召开的平安枣庄建设大会上,对绳
明良等28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共发放奖金27.5万元。8月21日,
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了《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账户”
管理办法》,设立了见义勇为“爱心账户”,对全市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
为人员(家属)进行专项救助,给予每月500元的救助金。中秋节和春节,市
委、市政府和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都要走访看望见义勇为人员,共走访见义
勇为人员30多人,送去慰问金5万多元。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了“倡导见义
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栏目,制作了20期专题片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间播
出,社会反响良好。在枣庄长安网上对历年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连载,
目前已经连载44期,在全社会营造出了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
为的浓厚氛围。12月23日,枣庄市薛城区汽车运输服务中心出租车司机绳明
良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称号。五是认真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措施。深化“平安铁路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认真开展治安问题整治和涉路
矛盾排查活动,共排查涉路矛盾39起,当场处置30起,协调处置9起,全市没
有发生因铁路沿线矛盾纠纷或治安案件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突出铁路
沿线视频监控网、社会防控网、专业防控网建设。全市铁路沿线共计安装探
头255个,其中高清探头180个,在铁路沿线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将全市铁
路沿线区域共划分44个基本网格、246个基础网格和650个单元网格,形成了
覆盖铁路沿线、条块结合紧密的铁路护路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严格管理和
人性化管理相结合,为护路队员配发了GPS定位手机,对巡线和值班工作实
行实时定位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护路队员不值班、不巡线、简化巡线程序、
换岗、空岗、漏岗等问题。9月24-25日,承办了全省护路办主任培训班。各
市护路办主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护路办主任,济南铁路局各站段护
路办主任将近300人参加,邀请全国高端人才及专家进行授课培训。12月4日,
赴菏泽市参加全省铁路护路视频监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枣庄市作为四个典型
发言市之一作先进工作经验介绍。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治平安宣传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
“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坚持法治宣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2015年,全市共举办法治报告会169场,6万余
人参加了法治宣讲活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已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
重要形式。《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成功开办15周年,共计播出1540期,
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律师5755人次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热线电
话21 280余个, 解决涉法问题6400余件,听众反映事项办结率100%,满意度
98%以上。强化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利用电视台、枣庄政务网、枣庄政
法网、公共LED显示屏以及公交车内、出租车上的视频、LED设备等为载体定
期滚动播放,努力扩大平安建设的社会宣传面,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
的浓厚氛围。二是探索政法综治宣传新模式。建立了与法制日报社的长效合
作机制,在滕州市设立了基层联系点,是全省第三家。江西、湖南、广东、
山东部分省市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在枣庄召开,进一步提升了“枣庄政法”
美誉度。在《枣庄晚报》创办了“平安枣庄”专版,开辟了政法综治宣传新
阵地。加强长安网站群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长安网全覆盖任务,比省
里的要求提前1年完成。创新开展了枣庄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创新成果奖评
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一、二、三等奖12项先进成果经验,深入挖掘了基层
平安创建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三是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力度。全市政
法系统有90余个集体、120余名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批干警被表
彰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全省优秀法官、优秀公诉人和优秀
公安局长等,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孙启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张开平受到了
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通过《枣庄日报》和枣庄电视台对全省人民满意政
法干警(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进行集
中宣传活动,在平安枣庄建设大会上,对入选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进行了
隆重表彰。10月10日,举办了全省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枣庄专场,
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干警中掀起了向英模人物学习的热潮,形成“崇尚先
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2015年度,市委政法委
(综治办)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枣庄建设先进集体、防范和处理邪教
工作先进集体、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