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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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工作】 一是高龄补贴发放。2015年,全市分别为80、90、100岁
以上的老年人,每年每人发放不低于360元、720元、3600元的高龄补贴金,
各级财政共计发放4100余万元;为80-89岁和90-99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年增
发1200元、2400元高龄补贴金,各级财政共增发1600余万元。为了切实做好
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市老龄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寿津贴、高龄
补贴和老年人关爱工程工作的通知》,针对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二是医疗保险优待。继续为70岁以
上老年人及60—69岁列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免交个人需要缴纳的全部费用;
对60—69岁其他老年人减半收取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据统计,2015年,全
市约有39万老年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全年减免资金达2740余
万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
标准发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并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社会化发
放率达到100%。

【老年人权益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2015年,市老龄办、市司法局联
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
工作的通知》 , 调整充实了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组织,统一规范了区
(市)、镇(街)老年人维权机构名称,健全完善了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维权网络。以区(市)法律援助联络中心为重点,依托镇(街)司
法所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将老年人维权工作延伸到村(居),构
筑了“城镇半小时、村居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市司法局开通了“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在线解答老年人的涉法问题。三是创新服务举措。会同市法
院等部门探索开通了“快速通道”、“绿色通道”、“点援制”服务等符合
枣庄实际的法律援助之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联合市司法
局开展了“法治阳光·温暖老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实施了“老年人普法
维权大篷车走进老年公寓公益行动”,邀请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
律师向老年人释疑解惑、现场说法,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四是实施目
标考核。2015年,市委政法委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综治暨平安
建设专项工作考核范围,并对各区(市)组织实施了目标考核,确保了老年
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全面落实。由于工作优异,枣庄市有7个单位被山东省授
予“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

【老年人关爱工程】 一是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程”。主要内容是:向
100名特困老功臣赠送液晶电视,集中帮扶1000名特困老年人,向10000名贫
困老年人赠送多功能收音机,向10000名困难老年人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情暖特
困老人救助活动。为切实帮助广大贫困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在严冬到来之
际,市老龄办多方筹措35万元资金,采取走访慰问等形式,集中对700名60岁
以上的病残、失能、贫困老年人给予重点救助,确保他们能够度过一个欢乐
祥和的春节。三是组织为老志愿服务“暖冬行动”。为使老年人能够温暖过
冬、安度晚年,市老龄办针对不同区域老年人在严寒冬季的不同需求,联合
各区义工协会等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为老志愿服务“暖冬行动”。
为此,市老龄办筹措资金6万元对活动进行资助,各区也投入了部分配套资
金,在寒冷冬季为老年人送去实实在在的温暖。四是实施银龄安康工程。1
月23日和5月15日分别召开了“银龄安康工程”表彰会议和专题会议,对推动
“银龄安康工程” 提速扩面进行了精心布置和有效探讨, 认真总结了各区
(市)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经各级不懈努力,2015年,全市
共收取保费490.55万元,投保人数24.03万人,覆盖率达44.98%。该项工作荣
获全省三等奖,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组织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老龄队伍建设。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持续抓好机关作风转变,使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
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不断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5月,枣庄市
经过认真检查验收,成功创建4个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镇(街)和56个规范化
村(居),其中“十佳”村(居)10个。全市已成功创建规范化村(居)637
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25.86%,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老龄工作基础。三是
不断加强社团组织建设。9月1日,召开了老年学学会全体会员大会,对学会
进行了换届。新一届理事会下设老龄研究、老年医学、老年书画、老年摄影、
老年文艺等五个专业委员会;支持成立了乐之灵老年人合唱团。在此基础上,
广泛组织开展了各项敬老助老活动,推动枣庄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老龄产业发展】 一是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蓬勃发展。全市新建30处老
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60处农村幸福院,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
程进展顺利,并为11家敬老机构免费安装了太阳能集热系统。据统计,全市
新增养老床位5930张,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达到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
养老床位达到30张以上,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二是
继续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奖励扶持。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
省政府对新增床位每张补助6500元、市政府补助200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局、
市老龄办继续对优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奖励扶持。其中,滕州市清水湾
老年公寓等10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市级评审验收,得到240万元资金扶持。此
外,薛城区如家老年公寓等2家养老服务机构还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得到40万
元资金扶持。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山东省老龄产业博览会。2015年,市老龄办
共发动组织了14家涉老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这是该博览会举办以来,枣庄市参加规模最大、质量最高、效果最好的一届。
通过参加老博会,不仅宣传了枣庄,而且使枣庄市涉老企业开阔了视野,为
进一步壮大老龄产业积累了经验。

【敬老舆论氛围】 一是“敬老月”活动形式多样。“敬老月”期间,召开
了全市庆祝老年节会议,隆重表彰了第三届枣庄市“十大孝星”和提名奖获
得者,市委书记、市长签发了《致全市老年人的慰问信》,“老年人精神关
爱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各区(市)也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助老解困和权
益维护等敬老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敬老养老助老的舆论氛围。二
是老龄宣传调研工作成绩斐然。年内,召开了全市老龄宣传工作会议,总结
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了新一年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先
进集体、先进个人,充分调动了基层老龄工作干部的积极性。据统计,全年
共在省以上报刊媒体发表老龄新闻稿件473篇、动态信息409篇,组织撰写调
研论文29篇。其中,《枣庄市持续推进“老年人关爱工程”》荣获“山东省
十大老龄新闻”,并有1篇新闻作品获得“山东省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二
等奖、2篇获得三等奖、2篇获得优秀奖;在全国老年宜居环境和医养服务业
高峰论坛上,共上报论文7篇,均获组委会奖励,并有3篇收录于《中国老年
学和老年医学学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在全省健康与长寿论坛上,共上报
论文14篇,并有2篇获得一等奖、4篇获得二等奖、3篇获得三等奖,市老龄办
荣获组织奖。全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在所有入户调
查问卷和调查表格送达全国老龄办后,全部一次性通过,受到全国和省老龄
办的好评。三是文化养老活动精彩纷呈。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举办了“首届老
干部文化艺术节”,会同市邮政局举办了“枣庄市中老年广场舞大赛”,举
办了枣庄市老年人“迎国庆文艺晚会”,组织参加了全省银龄风采艺术节、
老年书画大赛和老龄主题摄影大赛等,并持续开展了“文化敬老进乡村”活
动。通过举办以上活动,活跃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周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