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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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建成环中心城区绿道200多公里,
新增造林面积65万亩,又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全面完成82处露天开采矿
山关闭任务;治理破损山体、塌陷地、废气矿井坑等3万亩,关闭露天采石
场82家、储煤场244个,新增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1个、森林公园5个。完成106
个行业扶贫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获得中央和省专项资金1.6亿元,在全省率先
实现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全覆盖;新型城镇化示范镇达到13个,100个
村达到美丽乡村创建标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通过省级认定,城乡环卫
一体化全覆盖通过省级认定;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
列。

【节能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能耗前置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
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下大气力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全部立窑
水泥生产线和30万吨以下小煤矿, 关停“小火电” 机组8台,提前一年完成
“十二五”节能目标。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削减了12.61%、12.20%、22.72%和19.76%,主要污染物
平均削减率为16.82%,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科学发展考核目标。

【改善环境质量】 铁腕治理大气污染,全面完成建成区567台燃煤锅炉“煤
改气” 和6.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2015年, 我市环境空气四项主要指标
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1%、5.9%、23.1%和18.2%,
其中NO2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
到172天,获得省级环境空气生态补偿资金483万元,居全省第11位。全市7条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
别改善26%、34%,调整划定了2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持续加强。

【营造生态文化氛围】 全市共建成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镇(街)
45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5个、湿地公园12个。举办枣庄市纪念第44个“六
·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型企
业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
校”43所,省级“绿色社区”11个,环境友好型企业15个,枣庄环保政务微
博在2015年第三季度人民日报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中,位居全国十大环保系
统微博第七位。
(张崇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