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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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枣庄市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确保价格总水平低于3.5%的
预期控制目标。 全年枣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为101.9%,比上年上涨
1.9%,涨幅比2013年高0.1个百分点。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核心居
民消费价格(扣除食品烟酒和能源)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2.3%。分季
度看,一季度上涨1.0%,二季度上涨1.5%,三季度上涨3.2%,四季度上涨1.9
%。分月度看,4月份CPI涨幅为0.4%,为全年最低值;8月份为3.4%,为全年
最高值。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全线上涨”格局。其中,食品
价格上涨3.5%,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4%,家庭设备用
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
讯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上涨1.0
%。2014年,食品价格上涨3.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个百分点,
拉动率63.2%,是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动力。其次为工业消费品和服务项目
价格,2014年枣庄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1.4%,拉动CPI上涨0.57个百分点,
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拉动CPI上涨0.17个百分点。

【价格调控】 密切跟踪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先后启动粮食、蔬菜等农副产
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成品油价格应急监测,重点对小麦、玉米、生猪等10
类农副产品进行专项调查,对597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无缝隙、不间断
监测,认真分析引发价格波动的因素,科学预测变动趋势,稳定通胀预期。
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强化调控。全市使用价格调节基金1.59亿元,在补贴
城市居民低保、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中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
导价格合理预期。加强新闻媒体、网络通讯和热线电话的价格政策宣传、咨
询答复工作,积极采取舆论引导、矛盾疏导、诚信倡导等方式,有效解决群
众关心的价格问题。

【价格管理】 认真梳理本级管理的价格和收费项目,能放开的坚决放开,
能下放的坚决下放, 还权于市场, 赋权给基层。对现行市级管价项目推进
“立”“改”“废”,制定项目清单,清单以外的价格与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价,激发市场活力。代政府起草《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制定
服务价格的行为,使定价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公布市、区(市)
管价目录,分清定价权责,防止越权定价,将区(市)有权定价的项目一次
性全部下放,充分调动区(市)工作积极性。出台《枣庄市污泥掺烧发电项
目电价补贴有关事项核查办法》,严格核查枣庄市6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确保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落到实处。争取脱硫、脱硝、污泥发电优惠电价政
策,实现企业增效、环境减排的效果,全市脱硫加价执行率100%。扶持服务
业发展,落实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对自110千伏安以下用电的商场、超市、
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落
实城乡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福利场所、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
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类
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其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执行当地居民价格政策。

【收费管理】 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变更7个项
目,注销2个项目,注销收费单位66个。联合财政部门,经政府同意,暂缓及
减半征收8个部门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千万元,其
中市物价局取消收费项目2个,实现部门“零收费”。适时降低公共交通票
价、血液透析收费,疏导价格矛盾。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
经市政府同意,出台《枣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幼儿
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幼儿园收费管理,解决部
分空白区域的价格矛盾。

【价格检查】 制定《枣庄市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将18类价格违
法行为按违法数额、危害程度等的不同,将违法程度细化为轻微、一般、较
重、严重、特别严重等五个等级,相应细化量化不同的价格处罚标准,最大
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延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将检查
范围扩大到住建、交通、环保、工商、消防系统下设的站、所等相关涉企收
费机构。全市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30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224.94
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422.18万元。开展“明码标价实价店”创建活动,评选
出7家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单位,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突出价格诚信建设,对评选出的首批78家“枣庄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
动态管理,建立诚信档案,树立品牌效应。加强“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
枣庄市“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使用移动4G网络,为举报
人提供电话、传真、网上、移动终端等多种价格咨询和举报方式,形成网上
投诉、电话投诉、热线投诉、来人投诉四位一体的价格举报投诉体系,畅通
群众维权渠道,及时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全市价格举报机构受理价格咨询举
报101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8.53万元。

【价格服务】 一是搭建价格公共服务新平台。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
创建“枣庄·价格通”网站和“掌上价格通”手机客户端。通过“枣庄·价
格通”,消费者可以方便地查询所需商品和服务实时价格,并能够进行同类
同款商品(服务)价格的比较,在查询商品(服务)价格时还可以提供商家
地图导航。网站还为商家提供促销专栏,为企业提供展示企业形象的平台,
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及民生的全部价格信息可以从网站方便查询,
实现物价门户网站与“枣庄·价格通”信息共享。网站与超市、医院、药店
等单位数据后台对接,实时更新30余万个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涵盖民生需
求的各个方面,填补山东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信息网站的空白。二是丰
富公共服务活动内容。在以往价格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价格服务
面对面”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现实的价格问题,抽调专业
人员成立价格政策、知识宣讲团队,以诠释民生价格法规、讲解价格政策、
剖析价格违法案例、现场答疑释惑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和进社区宣
传两种方式,将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延伸到社区居民,将价格监督管理
的阵地推进至千家万户。价格服务面对面活动已进入80个社区,发放宣传材
料20000余份,参与群众近6000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千余件,办结率100%,
实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三是对供热、供水、幼儿园、教育、
中成药等22项收费项目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审计金额33.97亿元,监审核定成
本30.07亿元,审减金额3.9亿元,核减率11.49%,有效抑制不合理涨价。四是
扎实开展价格鉴定和认证工作,涉案、涉税、价格鉴证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办理鉴证案件2935件,鉴证标的额7.3亿元。
(钟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