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11&rec=64&run=13

【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围绕服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 制定《
“服务型检察机关建设年”实施意见》等17项服务措施,组织服务型检察机
关建设论坛、“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和“公诉问效”等活动。在整顿和规
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中,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56件465人。突出
查办破坏改革发展、阻碍政令畅通的职务犯罪,立查土地批租、工程建设和
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7件27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77次,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保障投资安全。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严惩刑事犯罪、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查
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8人,起诉3281人。严厉打击黑恶邪和黄赌毒犯罪活
动,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203人,净化社会风气。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规定,依法对429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
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捕、不诉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刑犯罪,实行专人办理、
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99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了宽
缓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通过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妥善处理群众
信访760件次。市检察院和薛城区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峄城区检察院分获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结
合办案加强类案研究,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留守儿童犯罪、毒品犯罪、交通
肇事犯罪等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防范对策建议19项,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有效
解决。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服务“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严惩破坏环境资
源犯罪,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中,依法批捕24人、起诉66
人,从快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都明成等7人在山亭区境内非法倾倒废盐酸导
致居民饮用水严重污染案,白茂华等8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开采矿山案等破坏、
污染环境案件。严肃查处环境监管失职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嫌疑人8人。认真分析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建议有关部
门堵塞监管漏洞、切断污染源,加大了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

【查办职务犯罪】 注重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惩防并举。共立查职务犯罪案
件131件131人,其中突出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大要
案113件。立查了省院交办的山东省国际贸易集团副总裁陈瑞斋(副厅级)特
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兖矿集团兖州煤业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黄显华
(正处级)受贿案,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峰受贿案等大要
案。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审批、讯问全程同步
录音录像、看审分离、证人送回等制度规定,确保办案安全。同时,不断完
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
制度的建议89件,对143项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进行现场咨询
服务和监督。对“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等活动62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278场次,受教育人员达15900
余人次。

【强化诉讼监督】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
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督促立案、监督撤案48件,追
捕、追诉107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着力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
动和监外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建议对9名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对不需要
继续羁押的1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
社区矫正检察室,纠正脱管漏管等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行为23人次。民
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案件156件,依法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办理调
解监督、执行监督、诉讼违法调查监督等案件57件。

【检察保障民生工作】 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和侵农害农
犯罪。与公安、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切断制假售假渠道,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犯罪
嫌疑人109人。 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件,为64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676万余元。用心做好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及时为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害人争取救助金6万余元。开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和帮扶解
困等活动,共走访群众8000余户、企业200余家,提供法律服务300余次,帮
助解决各类困难问题180余件,实现了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全市派驻基层检
察室充分发挥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好保障服务民生的一
线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2件465人,发现职务犯罪、诉讼违法等线索67
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化解矛盾纠纷55件次,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医疗、
低保、维权救助等问题139件次,帮扶困难家庭105户。

【检察院作风建设】 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40项,作风建设取得了
明显成效。在省院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95.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
督,积极构建“阳光司法”体制。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业务工作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
和监督,对1756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和网上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
题1 98个。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组织明察暗访11次,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执
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40余个。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预约系统,开通
“枣庄案管”等微信平台,实现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由职能职责为主向案
件信息为主的转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公开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
查、重要案件程序性信息2469条,法律文书104份。在两级院及派驻检察室设
立检察宣告庭,公开宣告案件59件71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全市有1 1个单位(部门)、23名检察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时钧宇同志被
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个单位和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市“人民
满意十佳政法单位”“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