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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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9332件,审执结37333件(中院受
理4822件,审执结4685件);33个集体和3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最高
法院、省法院多次转发简报,推介全市法院的工作经验;省、市领导先后18
次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
后6次在头版头条,宣传报道了全市法院的经验做法。

【刑事审判】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98件,判处犯罪分子2939人。审结新汶
矿业集团原董事长郎庆田等人系列贪腐案,郝飞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坚持
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严格证据裁判,连续多年无冤错案件;准确把握死刑
案件定案标准,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推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
审判,落实社会调查和前科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强刑
事和解、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撤率、附带民事调解率均在80%以
上。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落实开庭审理、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审
结案件2174件。职务犯罪大要案审理、预防刑事冤假错案、参与社区矫正等
经验做法,均在全省推介。滕州法院少年审判与社区矫正无缝衔接的做法,
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中院未成年人案
件综合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名法官被表彰为“全
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民事审判】 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一审民事案件19261件。
通过辨法析理、说服教育,近60%的案件调解撤诉结案。加强疑难案件业务
研讨,不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的适用,提高
了审判效率;加强与人民调解、劳动仲裁的衔接协调,促进了纠纷的及时解
决。

【商事审判】 审结买卖、租赁、借款等一审商事案件4029件,涉案标的额
41.2亿元。依法宣告14家市属企业破产,涉及资产2.66亿元、职工4149人,并
妥善做好后续工作,为工业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建立知识
产权司法保护网络,提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防范金融风险等司法建议,受到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副省长
夏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等奖”;防范金融风险的司
法建议被转发全省金融系统和监管部门。

【行政审判】 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33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56件。妥善审
理了涉及市妇保院迁建项目的系列关联案件,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得到市
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等
制度,提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司法建议,相关制度和
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意见》吸收,促进了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依法救济了合法权
益。

【执行工作】 执结各类案件7404件,标的额24.25亿元。认真开展“转变执
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和集中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
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了“点对点”金融查控平台;加大对逃避、抗
拒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28人,限制高消费106人,
司法拘留、罚款161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
行活动,执结旧存案件81件,标的额400余万元。峄城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先进集体”。

【审判监督和信访】 中院审结二审案件1521件,改判、发回重审222件;全
市法院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5件,审结再审案件121件,改判、发回重
审66件。加强信访工作,接待来访群众4800余人次;推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
制度,中院副县级以上干部接访1100余人次,协调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400
余个;在全省法院中较早地启用了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四级法院的互联互
通;围绕重要节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维护重要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审判管理】 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和信息集控中心,深化流程管理,强化节
点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控,严格
控制审限延长、中止的审批,落实提示、催办、督办制度,规范卷宗移送,
加强审判效率管控,推动了审限内提速,全市法院个案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1
天。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合议庭全员阅卷制度、落实合议庭评议规则,加强
合议庭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强化审级监督,全市法院一审裁
判正确率达99.9%。着力提升办案效果,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和服判息诉工作,
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2.8%, 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了
93.4%,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9.9%。

【司法改革】 扎实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滕州、市中两个
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异地行政诉讼案件198件;中院加大指定管辖力度,对当地
行政机关的涉诉案件,指定另一法院管辖,保证了行政争议的公正、及时化
解。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枣庄样本”,指导基层“海选”人民陪
审员,陪审员数量达到678名,为基层法官人数的1.6倍,提前一年完成了最
高法院“倍增”计划;落实“双随机”参审机制,保障陪审员的参审权利,
基层法院和中院的陪审员参审率分别达到93.3%和48.6%;陪审员协助执行436
次,协助化解信访案件51件次,协助送达法律文书1037人次,参与执法执纪
监督210人次,参与人民调解2158件次,实现了“多员合一、一职多能”;强
化履职保障,在全省率先做到了陪审经费单独列项、财政全额保障。着力建
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案件信息即时录入,当事人凭查询密码可以查询
自己案件的信息;审务信息及时公开,社会群众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庭审;
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网上发布,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72.1%,位
于全省法院前列;推进执行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拍卖信息、限制高消
费信息等全部上网公布。

【法官队伍建设】 加大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力度,开展了3轮突击督察、
多次暗访督察,对2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3名干警入选“全市人民满
意十佳政法干警”,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1名干警被最高法
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滕州法院姜屯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
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信息集控中心和远程接
访系统,审判管理、政务运作全部网上运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被表彰
为“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周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