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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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4年2月19~21日在枣庄新
城会展中心召开。388名人大代表出席大会。大会听取审议市长张术平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枣庄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枣庄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
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所
作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惠
从冰所作的《枣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继祥所作
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年2月
1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会议。会议
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儒良受主
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
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永光所作的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
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会议执行主席分
组名单(草案)、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日程(草案),决定了
列席会议的人员范围;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年4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杜
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会议。蒋英建、陈爱莉分别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
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境内南水北调
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
情况的报告、关于枣庄市民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报告,审议表决通
过人事任免案。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年6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徐
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陈兆同分别主持会议。会议听取
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市政
府关于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工作情
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
决定》《枣庄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年7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
兆同、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永光作的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
定(草案)的说明。根据相关机关报请许可对涉嫌犯罪的个别市人大代表采
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
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年8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徐
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徐玲分别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
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4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关于枣庄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暨
市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试行)》。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年10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
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
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陈兆同、杜永光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要求;会议听取审议市
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的报告、关于全市露天开采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
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司
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围绕代表建议所涉及的“城市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工作”,以分组会议的形
式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
察院有关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职务。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年12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
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莉、陈兆同、
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蒋英建、陈爱莉分别主持会议。会议作
出《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向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枣庄市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作出《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
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确定对在代表建议办理
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审议并批准了市政府提交的关
于筹集枣庄市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
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视察、调研31项,作出决议、决
定7项,为推动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力服务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增长。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经
常深入政府重点部门和行业、企业进行分析研判,共同研究发展对策。以增
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着力点,加大对“十二五”规划实施、
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的监督,6次听取审议市政府的相关
专项工作报告,就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市级决算等依法作出决议决
定3项,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
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常委会还积极探索
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监督的途径,支持政府改革财税体制,缩减“三公”
经费支出,加强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
实,对做好全年经济工作起到促进作用。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旅游产业要
素发展、旅游法实施等开展调研,协调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台
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促进发挥文化旅游在转型中的引领作用。
着力推进深化改革开放。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台经济合作
情况的报告,对市南工业区改革和传统行业发展开展多次专题调研,积极督
促和支持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服务力度,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扩大
对外经贸合作,增强经济活力。强力助推市属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和行业整合
重组,推进工业转型振兴。着眼于创新驱动城市转型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推动两级财政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成果转化,切实以改革创
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支持政府完成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任务,常委会
先后深入20多个重点治污企业、部分河流断面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查看,
听取审议相关报告,督促加快重点环保工程建设,搞好流域综合治理,确保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如期通水。按照省人大安排,采取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
方式,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视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攻坚战,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高度重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委托有关专门
委员会对大环境绿化、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监
督。以露天开采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主题,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枣庄环保世纪行”活动,把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
结合,努力营造关注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关注“三农”发展,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
农村稳定,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综合开发、金融支农、现代
畜牧业发展、乡村旅游、夏粮收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完善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致力于推进农业发展
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生态农业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
报告,就高起点科学规划,加大政策、资金和科技投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
和支持政府制定关于生态农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措施,创新机制,强化
服务,促进全市农业逐步走上生态友好型发展道路。
致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常委会每年都把这项工作列为监督重点。
在深入多个现场实地查看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建
议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农民”转“市民”,
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积极构建枣庄特色现代城镇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针对群众关切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督促并支持
政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公共卫生管理模式,推进重点医院新建改扩建工程,
为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对事关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
保险、社会救助、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人防工程、市场物价、
供热管网建设和政府确立的100件惠民实事,常委会都积极关注,督促有关方
面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平安枣庄建设。常委会对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集
中检查,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宪法定位和法定职责,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依法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制约机制,规范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社
会治安工作,强化基层基础,搞好群防群治,化解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社
会稳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备案审查工作领导
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审查机制,依法对市政府和区(市)人大报
备的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注重改进作风。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坚持中心组读书、机关学习日和常委
会会前法制讲座制度,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理论武
装,增强推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责任感和履职能力。坚决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会风文风,简化公务接待,树立文明、精简、节约
新风。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群众来信321件,
接待来访402起913人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注重加强机关建设。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塑造团结和谐、务实进
取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
管事,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严格会议纪律,
强化责任约束,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
调研6项。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老干部服务。
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重视加强专门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
设,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门委
员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职责、依法履职、积极主动地
开展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保证了常委会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
规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在任免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
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完善对拟任命人员任职
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等制度。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6人次,撤职2人,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7人,使党委的意图通过人大的法
定程序顺利得以实现,促进了政权机关的组织建设。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代表补选、罢免、终止代表资格等有
关工作,补选了部分市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工作】 一是务求实效,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对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扎实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召开全市
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推广滕州市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验,搭建代表闭会
期间活动的新平台,总结、交流、研究、探讨人大代表工作。结合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培训工作,举办代表工作
培训班、协调驻枣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学习班、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市、区
(市)人大干部分别参加专题学习班和全省县级人大干部培训班。出台《枣
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和市人大代
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切实加强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
联系。坚持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代
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市纪委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经济发展环境热点对话
节目、部分新闻媒体直播节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采取听、看、
议相结合的方式,协调组织驻临沂省人大代表来枣跨区域专题调研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情况。协调组织驻枣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于
12月份开展了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和开好人代会奠定
了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办理,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及时分类整理市人大代表在市
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提出的104件建议,转交各承办单位,落实办
理责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各
专门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重点督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重点督
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印制征求意见表,调查了
解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对办理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
答复办理。10月份,常委会结合重点督办的建议,围绕城市建筑垃圾及渣土
管理工作首次启动专题询问。出台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强
协调配合、突出重点督办、创新方式提高实效和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是完善机制,不断提升代表履职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代
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继续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接待代表来
访、代表联系群众、代表接待日等制度,畅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渠
道。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利用代表信息服务平台,征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
会工作的意见,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
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履行职权服务。全面加强对《代表履职档案》的管理,
并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
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对被评为优秀的13个单位
和27名个人作出表彰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
述职活动。制定《关于办理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审查许可。加强对
代表工作和代表事迹的宣传,为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胡学鹏 马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