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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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宣传】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广泛普及《保障条例》知识,提高全社
会敬老爱老养老助老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依法推进老龄事业发
展的良好社会氛围,11月21日,在市中区光明广场开展了《山东省老年人权
益保障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宣传日当天,共印发《老年法》单行本2
万册、《保障条例》单行本1万册、各类老年优待政策明白纸2万份,并征订
《老年法》、《保障条例》宣传挂图各100套发放给近2年创建成功的老龄工
作规范化村居。通过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掀起了学习《条例》、落实《条
例》的高潮。在此基础上,举办了“老年法律法规优待政策知识竞赛活动”,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
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进行命题。到竞赛截止日,共收到
答题卡13500多份,并分别抽取老年组和非老年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
予了物质奖励。

【老年人关爱工程】 一是组织实施“高龄老年人关爱工程”,向百名高龄
特困老年人赠送多功能轮椅,集中帮扶千名高龄困难老年人,为7000名困难
老年人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向万名高龄老年人赠送爱心手杖。此项
工程和“提高低保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一并列入2014年市政府“百件
惠民实事”。经不懈努力,该项工程各项任务指标在“敬老月”期间已经全
面完成,共支出资金120余万元,使近2万名困难老年人受益。二是组织实施
“银龄安康工程”。为实施好2014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先后召开了“全
市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会议”和“全市首季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现场会议”。通
过扩大宣传、会议督促、及时调度等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实施“银龄安康工
程”的力度,充分调动了全市社会各界的投保积极性。2014年,全市共收取
保费474.49万元,较2013年增加了43.3%;投保人数23.73万人,覆盖率达43.72
%,与2013年相比,提高近1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由于
工作突出,枣庄市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工作荣获全省二等奖。

【优待政策落实】 一是做好普惠制高龄补贴发放工作。2014年,继续对全
市80、 90、10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分别发放不低于360元、720元、
3600元的高龄补贴。为了确保高龄补贴能够足额、及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在发放过程中,采取“由老年人申请、村(居)公示、镇(街)及区(市)
老龄办逐级审核、银行转账”的形式,有效避免了挪用、冒领高龄补贴资金
等问题。2014年,各级财政共为8.4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3730余
万元。二是为低保高龄老年人增发高龄补贴。按照省统一部署,自2013年10
月起,为辖区内80-89岁和90-99岁低保老年人在每人每年发放高龄补贴360元、
720元的基础上, 每年再分别增发1200元、 2400元。 2014年,各级财政共为
14300多名低保高龄老年人增发高龄补贴1860余万元。三是减免参加医保个人
缴纳费用。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0岁以上及60—69岁列入低保
范围的老年人,免交个人费用;60—69岁的普通老年人减半缴纳。据统计,
全市约有39万老年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减免优惠政策,每年减免资金达2740
余万元。由于工作突出,枣庄市在全省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基层老龄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检查验收,
全市新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镇(街)”4个、“老龄工作十佳村(居)”10
个、“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38个。按照年初制定的以奖代补方案,共
筹措资金近17万元,分别对创建成功的镇(街)、村(居)给予单反相机、
大屏幕液晶电视等物资奖励。通过5年的创建活动,全市共有582个村(居)
成功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占全市村(居)总数的23.4%;10个
镇(街) 成功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镇(街) ” ,占全市镇(街)总数的
15.6%,同时命名50个“老龄工作十佳村(居)”。二是继续实施年度目标管
理绩效考核。按照市考核办的要求,在历年对各区(市)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的基础上,根据全市老龄工作要点,调整考核标准、细化考核项目、增加考
核分值、规范考核方式,制定印发了2014年度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为进
一步做好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奠定了基础。12月中旬,市老龄办组成考核组,
对各区(市)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2014年
度老龄工作任务的区(市)给予了通报奖励。全市已形成市考区(市)、区
(市)考镇(街)、镇(街)考村(居)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基
层老龄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老龄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民政等部门的争取下,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指明了方向;枣庄市社会福利(养老)中心开工建设,规划总床位数2000张,
计划投资1.65亿元;峄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设计
床位数460张,总投资2100万元;山亭区与银光集团联合兴办的山东银光福源
健康养老中心一期主体工程竣工,该项目规划床位数2860张,计划投资3.9亿
元;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在枣庄市职业学院建立,一期培训班培养中级
养老护理员128人。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业扶持力度。2014年,老龄系统有2个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省级财政扶持,每个扶持资金20万元;有8个民办养老
服务机构得到市级财政扶持,每个扶持资金10万元;民政系统争取省级专项
资金4400余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近800万元,分别对13个新建项目、6个运营
项目、64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8个农村幸福院和4个区(市)养老信息平
台进行了资助。通过各级的大力扶持,推动枣庄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蓬勃发
展,使养老机构的床位数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目标。三是积极参
加老龄产业博览会。2014年,枣庄市发动和组织了枣庄祥和乳业等12家涉老
企业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通过组织参加此次博览会,不仅大力宣传了枣庄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产业,营
造了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关注老龄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也拓宽了枣庄市老
龄产业发展的视野。

【敬老舆论氛围】 一是各项评选表彰活动影响广泛。2014年,市老龄委在
全市命名表彰了“敬老文明号”60个,联合市人社局表彰了“枣庄市敬老模
范”40名、“枣庄市模范老人”20名。市老龄办积极协助山亭区委、区政府,
成功创建枣庄市境内第一个“山东省长寿之乡”;1名同志被评为“山东省
十大孝星”,1名同志获提名奖;全市有6名同志获得“中华孝亲敬老之星”,
1名同志还获得“中华敬老楷模”提名奖。二是“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20
14年,枣庄市印发了《2014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敬老月”
活动、隆重庆祝全国第二个老年节进行了安排部署,分阶段集中进行了文化
敬老进乡村、走访慰问、老年维权、加强敬老爱老宣传教育等活动,并于9
月25日召开了枣庄市庆祝老年节暨表彰会议。三是老龄宣传调研工作成绩斐
然。在首届全国敬老文化论坛论文征集活动中,枣庄市推荐的3篇论文,其
中1篇荣获一等奖,2篇荣获二等奖;在山东省老龄工作政策调研工作中,枣
庄市共上报调研论文7篇,其中由市老龄办撰写的《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改革
的几点思考》荣获全省一等奖、市老龄办荣获组织奖;在全省第三届老龄健
康和长寿论文征集活动中,枣庄市共上报14篇论文,其中1篇荣获一等奖,1
篇荣获二等奖,3篇荣获三等奖,其余均获得优秀奖。《山东老年》、《善
者》等省级宣传媒体也多次就枣庄老龄工作进行集中报道,《老年生活报》
设专版对枣庄市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刊登。2014年,枣庄市老龄宣传信息工
作分别荣获全省老龄系统二等奖。四是老年文化工作轰轰烈烈。枣庄市“文
化敬老进乡村”活动持续进行,枣庄市老年艺术团深入全市偏远镇(街)和
村(居),为远离城镇的农村老年人进行了多场演出;下半年,举办了全省
银龄风采艺术节枣庄赛区初赛,在推荐参加演出的节目中,有3个节目获一
等奖、8个节目获二等奖、7个节目获三等奖,新创作的节目《幸福像花儿一
样》还获得创作一等奖,市老龄办获得组织奖;全市有264家庄户剧团活跃于
社区、厂矿、敬老院、老年公寓,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
(周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