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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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市民政局围绕“惠民民政、效能民政、和谐民政”建设
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努力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
展,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平安枣庄建设先进集
体,全市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
体、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消防工作先进集体等。

【救灾救济】 2014年,枣庄市先后遭受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干旱为
主, 灾情与往年相比较重, 属自然灾害中度年份。 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
101.5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1.2千公顷,成灾面积36千公顷,绝收面积4千
公顷;倒塌房屋51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其中农业损失3.67亿
元。枣庄市积极有效应对灾情,累计投入救灾资金1067万元,保障了受灾群
众基本生活。成功创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5个“全省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有效提升了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城乡低保】 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枣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
高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截
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6068人、农村低保对象130755人,全年
支出城乡低保金3.5亿元。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4】4号),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全面
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扎实
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低保对象100%入户复核,清退不符合条件
的低保对象4692人,将核查中发现的298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了
保障范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进一步健全跨部门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清理检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
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实行备案管理,组织民
政干部职工签订不干预低保的承诺书。

【五保供养】 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枣庄市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
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截至2014年底,
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9663人,其中集中供养13855人,分散供养5808人,集
中供养率为70.5%,全年发放供养资金5539万元。投入1633万元建设资金,对
30处乡镇敬老院实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了五保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

【医疗救助】 进一步扩展救助病种,继续提高救助比例,城乡低保和五保
对象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5%以上,最高救助资
金达10000元。2014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3
万人。

【社会养老】 截至2014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63.57万人,其中80岁以
上高龄老人10.1万人。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共有106家(其中:市
级社会福利中心1家,市级荣军康复医院1家,县级光荣院1家,区(市)社会
福利中心3家,民办养老机构40家,乡镇敬老院60家),养老床位共计1.75万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7.6张。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业的意见》(枣政发【2014】13号),将市级新增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由每张1000元提高到2000元。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
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标准发放补贴,市级承担25%资金比例,
落实75万元补助资金。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1.65亿元,设计
床位1600张,一期工程于10月25日开工建设。全市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
照料中心90个,农村幸福院78个,区(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个,新增养老
床位3000余张。联合市人社局在枣庄职业学院设立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128人,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

【社会福利】 对101名机构供养孤儿和1547名社会散居孤儿按照基本生活费
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全年共发放孤儿保障资金1478万元。建立困境儿童基本
生活保障制度,对397名困境儿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
生活费。继续开展低保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活动,对87名患儿
成功实施手术,免除患儿家庭200万元治疗费用。通过争取“神华爱心行动”、
“爱佑童心”等救助项目,将低保家庭以外的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列入帮扶
救助对象,使患儿得到最大条件的救助,已成功为535名患儿实施手术,免除
1500余万元治疗费用。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联系孤儿活动,全市355名民政
干部职工联系帮扶405名孤儿,落实帮扶物资折款16.54万元。

【社区建设】 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60个农村社区服务
中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9%。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出
台《关于推行“四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以社区为
平台、 社会组织为载体、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
“四社联动”机制,推动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选择10个社区开展了“四
社联动”试点。

【基层政权】 配合组织部门深入开展“部门延伸到村、社区公共事务”、
“软弱涣散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
加强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了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水平。认
真做好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程序把关,严肃纪律要求,
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社会工作】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枣庄和谐使者” 选拔管理办法》,
“枣庄和谐使者”每2年评选一次,在管理期间,名单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
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600元。枣庄市有2名社会工作者获得“齐鲁和谐使
者”荣誉称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标志着枣庄市社会工作者的组织与
管理进一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双拥优抚】 深化双拥共建,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资金达400多万元,
顺利通过省里双拥创城工作年度考核。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
准,完成2897件新版《残疾军人证》、200件新版《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
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265.32万元,为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金和报销医药
费2150万元。组织69名1-6级残疾军人赴泰安荣军医院疗养,65名患慢性病重
点优抚对象赴省荣军总医院疗养。为420名“三老”优抚对象、54名在乡复退
军人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巡诊,建立健康档案。

【烈士褒扬】 全面实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市中、山亭、薛
城烈士陵园建成使用,枣庄高新区烈士陵园基本完工。9月30日,枣庄市首个
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在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开展对越参战烈士“魂归故里”
活动,将安葬在台儿庄烈士陵园的14名市中籍对越参战烈士集中迁葬到市中
烈士陵园安葬。滕州烈士陵园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
址名录。市中、山亭烈士陵园被市政府批准公布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
位。出台《枣庄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
护管理工作。

【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 2014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886人,其中自主就
业1590人,留城安置296人。为168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2916.7万元。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培训”原则,统
一培训退役士兵1764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原则,将安置考试考核成绩、
安置计划、挑岗选岗全面公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排名自主挑选岗位,较好
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配合组织部门清理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
(任职)的相关人员132人次,督促辞去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领导干部290人
次,市管社会团体注销4家、撤销15家、认定年检不合格73家。建立社会组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社会团体领导班子数据库,确保清理整顿后的社会
组织更好发挥服务社会功能。孵化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22个。落实社会组织
党建与登记管理联动机制,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

【区划地名】 组织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完成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
检任务。推行地名标准化,依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枣
庄市最后两个乡(市中区西王庄乡、永安乡)撤乡设镇,至此,全市乡镇级
行政区划为46个镇,18个街道。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婚姻登记】 指导婚姻登记机关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婚姻文化建设,
峄城、山亭、枣庄高新区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
称号,至此,全市共有6处婚姻登记处通过“全国3A级”等级验收。认真做
好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收养法规政策办理收养登记,全市共办理收养登
记199件。

【殡葬管理】 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
推行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责任
追究办法》,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党员干部带
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1414人免
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73万元。市殡仪服务中心、薛城殡仪服务中心建成投入
使用。完成12处公益性公墓基础建设。

【流浪乞讨救助】 完善救助服务站、街头救助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
牌的布局和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在街面救助中的基础作用,
构建“群防群助”的救助保护服务网络。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
清凉救助”活动,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00多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
认可,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2014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以“安全运行、
健康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促销活动,优化创
新服务管理模式,在高位运行基础上,销售额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全年销
售彩票5.9亿元,居全省第9位,同比增长8.84%;市场占有率63.79%,居全省
第2位,进一步巩固了福彩的市场主导地位。筹集福彩公益金1.57亿元,投入
到各类社会公益和救助活动中,使广大受助群体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在
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萧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