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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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态品质】 2014年,枣庄市环保局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理念,积
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四城
同创”。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按照“科学规划、一步到位、分步实
施”的要求,积极构建道路、水系、山地、平原、城市和镇村“六大森林体
系”,共实施重点绿化项目584个,新增造林绿化面积63.5万亩,市域森林覆
盖率达36.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1%,比创建初期分别提高6.8、2.8个百
分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实施重点园林绿化工程119项。全市
共建成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镇(街)45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5个、
湿地公园12个。全面完成82处露天开采矿山关闭任务;加快推进破损山体、
塌陷地等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治理项目16个。

【抓好节能减排】 2014年,枣庄市环保局严格执行能耗前置审批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十二五”以来,
累计关停立窑水泥生产线264条,淘汰落后产能2600万吨,结束了50多年立窑
水泥生产的历史; 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20处,小石膏矿12处,露天采石场
222处,整治储煤场195处;淘汰落后造纸产能24万吨,印染产能1.4亿米、铅
酸电池产能110万千伏安时。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十一五”末降低18.5
%,提前超额完成预定目标;改造完成建成区燃煤锅炉305台,淘汰黄标车、
老旧车辆3.6万辆,完成100项脱硫脱硝治理任务,大力推进水污染减排工程
建设,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削减,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其中化学需氧量
(COD)、二氧化硫(SO2)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稳步改善环境质量】 2014年,枣庄市环保局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
系,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位居全省前列,代表山东省参加迎淮核查,取得淮
河流域和全国九大流域“双第一”,夺得迎淮核查“七连冠”,开创了“枣
庄标准”,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能见
度≥10公里) 为171天, 较2013年增加27天,大气四项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
(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
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了16.81%、7.14%、9.89%和8.33%,获得省级大气环境
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229万元。

【营造生态文化氛围】 2014年,枣庄市新创省级生态镇(街道)5个,生态
镇(街道)总数达45个,占全市应创建乡镇(街道)总数的70%以上。薛城
污水处理厂等4个省级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稳步进行。开展全民环保“百
千万”活动,利用网络媒体、政务微博等宣传新《环保法》,政务微博粉丝
在山东省17地市环保系统政务微博中位列第五,在市直部门政务微博中位列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