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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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20.97万户,同比增长13.84%;
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75.71万人,同比增长6.24%,新增就业岗位4.45万个;
民营经济注册资金达到714.02亿元, 同比增长17.81%;民营经济纳税额完成
123.56亿元,同比增长0.6%,占全市税收总收入的74.4%。
全市实有私营企业23186户,比上年同期增加4421户,增长23.56%;注册资本
(金)总额为542.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99亿元,增长16.03%。从行业
分布看,第一产业增长最快,比上年同期增长41.16%,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最
大,为16027户,占比为69.12%。
截至2013年底,全市期末实有个体工商户185833户,比上年同期增加21052户,
增长12.78%;期末实有资金总额89.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97亿元,增长
36.72%。个体经济从产业布局看,个体工商户第三产业占优势,从事第一产
业2281户,从业人员0.8万人,注册资金3.48亿元;第二产业23008户,从业人
员7.02万人,注册资金14.35万元;第三产业160686户,从业人员35.77万人,
注册资金71.57亿元。从行业结构看,个体经济仍以批发零售业为主导,目前
已发展到107147户, 占总户数的57.65%;其次为制造业22434户,占总户数的
12.07%;第三是居民服务业19728户,占总户数的10.61%。随着人们消费水平
的提高,需求逐步精细化、多元化,呈现出行业发展随着市场需求自行调节
的特点。
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233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01户,增长51.64%;
出资总额63.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82亿元,增长78.17%。

【镇域经济】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产业集群发展。滕州市设立2000万
元机械制造业专项扶持资金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峄城区每年财政设立500万元
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
群区域品牌知名度。滕州机床、现代玻璃、城头豆制品等区域经济品牌,随
着产业集群的不断提升,知名度越来越高,成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靓丽名
片,提升了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选择级索镇新能源(太阳能)和古邵镇港
航物流两个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在齐鲁晚
报“走进产业强镇”专版栏目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两个新兴产业集
群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制订《枣庄市市级产业集群认定暂行办法》 、
《枣庄市特色产业镇认定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目前,达到标
准并通过认定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13个,其中省级5个;特色产业镇15个,其
中省级5个。2013年,重点调度的13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650亿
元,增加值190亿元,实现利税65亿元,分别增长13.1%、12.2%和10.1%。营
业收入过200亿元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2个(滕州中小机床产业集群、滕州现
代玻璃产业集群)。

【全民创业】 针对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少的问题,深入开展民营创业带头人
活动,以此带动全民创业,快速增加民营经济总量。一是为创业者提供资金
支持。为解决民营企业创业者资金不足的困难,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
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
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
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09年以来,累计支出
创业补贴578万元,扶持871名创业者创业。利用担保基金对创业者通过财政
贴息的方式给予一定额度的担保贷款支持。2013年,全市新增发放小额担保
贷款1.34亿元,同比增206.85%,直接扶持1916人创业,带动就业7664人;全
市担保基金达到12530.79万元,同比增8794.8万元,贷款回收率100%。二是为
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通过培育创业辅导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平台,制定《枣
庄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认定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达
到标准并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累计达到17个 (其中
2013年新认定6个),其中省级累计达到9个(其中2013年新认定1个)。三是
为创业工作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建立枣庄创业辅导师队伍,加大对中小企业
进行创业辅导。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要
求,结合工作实际,认定丁建国等64人为枣庄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2013
年,新设立私营企业5222家。

【企业成长】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百家优质中小企业的通知》(枣中
小企[2013]14号),对40家中型企业、60家小型企业发展达不到规定要求
的进行适当调整。二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申报2013年
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2013年共为
山亭区宏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滕州市天旋旋转接头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中
小企业争取国家、省扶持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450万元,为滕州现代玻璃产
业集群争取省扶持资金500万元。三是编印枣庄市重点培育“三四六七”企业
简介,主要介绍30家大型企业、40家中型企业、60家小型企业和70家科技创
新型企业的主要产品、技术创新成果、销售收入、税收、职工人数、研发机
构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各部门指导企业发展提供信息。通过对重点企业采取
融资服务、素质培训、项目申报等措施,有力推动一批特色成长型中小微企
业健康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民营企业整体规模阶梯型规模扩张明显,个
体转为企业的3617个,微型企业升为小型企业的254家,小型升为中型的43家,
中型升为大型的7家。

【科技创新】 一是出台政策,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转型振兴,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的意见》(枣政发〔2013〕10号)文件,市财政设立5000万元自主创新
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优势产业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自主创新
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示范带动全市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二是引导中小
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推进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市中小
企业局编制2013~2016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实施“育苗
扶壮”工程。选择重点培育的科技创新型企业160家、培育自主品牌10个、专
精特新企业80家、特色服务型企业100家,并报省中小企业局,作为今后重点
扶持对象,争取国家省重点扶持,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加快转调创步伐。2013
年,市局引发《关于认定“枣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枣中小企
[2013]64号),认定山东恒瑞磁电科技有限公司等302家企业为“枣庄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85家,科技创新型企业105家,自主
品牌企业12家,特色服务业企业100家。2013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拥有授权
专利数1334个(包括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同比增长
13.8%。三是深入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增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产品
研发能力。2013年认定市级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37家、“一企
一技术”创新企业17家。目前,全市认定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累
计达到60家(省级17家)、“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累计达到17家(省级17
家)。

【企业培训】 一是开设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围绕中小企业政策、管理、
融资、创业等热点难点问题,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枣庄讲学,为企业授业
解惑。2013年,共举办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16期,为中小微企业培训4200余
人。二是筛选优秀民营企业家参加高层次培训。选拔25名优秀企业家,参加
北京大学面向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招生的财富智慧高级研修班,帮助学员迅速
达成改善和提升企业管理经营水平;同时,通过互动游学,与来自全国各地
的优秀企业家们交流、交友,实现携手合作,互补式发展。三是开设企业家
论坛、行业专业培训普惠企业。北京大学组织全国企业家30余人,与本市50
余名企业家,在台儿庄古城举办北京大学-枣庄中小企业财富智慧合作发展论
坛,通过学习交流,企业家们之间结下深厚的友谊,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氛
围,达成重点合作项目意向5个,协议金额4.6亿元。举办全市中小企业法律
知识讲座,特邀知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和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冯克法,为100多
名企业管理人员讲授中小企业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

【融资服务】 一是全国首创土地使用权封闭贷款业务,成效明显。为开展
土地使用权封闭贷款业务,盘活土地资产,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
小企业健康发展,助推工业转型振兴,联合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
源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制定《关于开展土地使用权封闭贷款业务促进中小
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采用“先贷款、后置换、再抵押”和“专款专
用、封闭运行的方式,为21家企业发放贷款15530万元,有效破解土地购置和
企业融资的“死扣”。二是市财政设立过桥还贷资金,保证优质中小微企业
资金链安全运转。2012年8月份,市财政设立过桥还贷资金1亿元,作为企业
续贷周转金,减少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2013年累
计滚动拨付过桥还贷资金90笔5.239亿元,为企业节省融资费用近1000万元。
滕州市和山亭区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已累计为87家企业提供2.863亿元助保
金贷款。三是加强政银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从枣庄实际出发,
市中小企业局和市建行、市工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
中小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等领域加大投入。
2013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228.2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37.85
%。四是加快担保机构发展,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全市1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注册资本总额13.93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4.87亿元,实收资本总额达到13.28
亿元,累计为594户企业提供贷款(含票据承兑)担保,累计担保金额21.67
亿元,在保余额15.88亿元。

【市场开拓】 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中博会取得丰硕成果。第十届中国
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于2013年9月25日至28日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枣庄市组织四家企业的40多种产品参展,参展的产品均为名牌产品、绿色产
品,充分体现枣庄特色,各企业尽展所长,凭借资源优势和自主创新,取得
不俗成绩。滕州市英伦中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新型墙面装饰材料,深受中
外客商喜爱; 本届展会本市参展企业共签订合同6580万元, 签订意向合同
17650万元。

【服务平台建设】 在枣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中小企业特色服务区,区内设
立创业辅导、政策咨询及融资、培训信息化、法律服务和品牌专利服务等5
大服务窗口。2013年,共开展120多次专项服务,300多家企业受益。其中,
民营经济创业带头人评选考核活动、过桥还贷资金和全市工商管理总裁研修
班最具特色,成果丰硕,受到全市中小企业的一致好评。随着中小企业服务
平台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其影响越来越大,服务平台进入高速、高效发展
阶段。

【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会议,营造环境氛围。2013年,市委、市政府
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市长张术平明确要求把枣庄打造成为全省
审批项目最少、效率最高、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地市之一,为提速转型、
跨越发展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对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市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3]32号)文件,对
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审批制度、涉企收费管理等事项进行改革和规范。二是
设立“一站式”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项目设立服务窗口,公开
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三是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集中对市
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梳理,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项(其中国家和省直接
取消14项),下放到区(市)级审批的事项81项(其中省直接下放3项),调
整(转变管理方式) 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 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10项
(其中垂直管理部门保留16项),成为目前省内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市,同
时市政府出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大幅提高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
四是建立行政服务工作台账制度。市经济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
《关于在市直部门(单位)建立行政服务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在办理审
批、执法、检查、收费、处罚、办证等事项时,建立行政服务工作台账,对
办理事项名称、受理时间、办结时间、承办人、服务对象联系方式等事项逐
一登记,并由服务对象本人签名确认,市纪委对服务情况进行督察。五是引
入“民考” 机制。 定期开展百家企业千名群众评议市直部门百个科室活动
(简称“百千百”评议活动);开通枣庄廉政网、枣庄市优化经济环境网,
随时听取企业群众对政府部门服务的意见建议。通过“评议—整改—再评议
—再整改”的循环模式,使评议的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推动经济环
境进一步优化。六是建立完善考核表彰机制。制订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
发展考核办法,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对各区(市)发展民营经济(中小微企
业)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七是创新工作,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各级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探索
和实施为企业减负的新办法,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
业形势,在保障参保职工退休待遇不变前提下,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单
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调整为18%,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
财政补贴和养老保险扩面补齐,共为企业减负6.9亿元。

【政策扶持】 一是制订政策。为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市政府出台《关
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枣政办发〔2013〕38号)。二是抓好政策落
实。开展送政策服务企业活动,加大政策贯彻落实力度。印发《中小微企业
政策百问百答》优惠政策汇编,汇总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的财政、税收、金融、人才、认定等方面的政策,便于附合条件的中小微企
业申报申请各类扶持项目和资金。2013年,全市减少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7
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为企事业单位减负3700多万元。严格贯彻落实
国家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的规定,自2009年至今免收税务
登记工本费189万元,自2011年至今免收小型微型企业税务发票工本费1200余
万元。2011年11月起,8583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上调税收
优惠政策,月减免税额174.17万元,纳税户数减少了51%,税负切实减轻;积
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自2011年以来共为328户民营企业办理出口退税93653
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市、
区(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市级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700万元;不断增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份额,2013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中,实际由小微企业完成的采购达5.31亿元,
占比21.94%。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力度,用于小额担保贷款促创业的市级
担保基金增加到1亿元。2014年至2018年,将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
不少于2000万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区(市)也将设立扶
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隋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