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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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深化“巾帼创业
行动”,积极扶持创业,努力促进就业。加大资金扶持。妇女创业小额贷款
担保金由5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比例由1:3上升为1:5,总计可为创业妇女提
供4000万元贷款。 2013年前三季度共为513人发放小额贷款1909万元, 贴息
29.69万元。加大技能扶持。举办第二、三期巾帼星火科技带头人培训班,培
训女经纪人126人;与工商联联合举办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济管理培训班;
与YBC联合举办年度新增扶持青年(巾帼)创业培训班;开展新型女农民培
训、家政服务业调查及家政服务员培训等系列活动,帮助更多创业女性提升
技能。 加大岗位扶持。开展2013巾帼春风送岗位活动,各级妇联组织招聘会
24场,成功推荐就业2324人;举办大中专女性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560名
女大学生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女企业家、巾帼创业者短信平台,通过创业者
网站、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加强交流。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市、区(市)、
乡镇(街道)三级妇女创业组织机构,在枣庄市创促会成立巾帼创业办公室
(工作站、服务站),为青年创业女性提供全方位帮扶。在义乌成立枣庄市
巾帼来料加工义乌代表处,为来料加工女经纪人提供服务。二是组织妇女参
与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巾帼增收倍增”和“巾帼科技枣庄行”活动,扶
持培育近百个“妇”字号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妇女合作社。召开全市“巾
帼增收倍增行动”现场推进会,开展培训、观摩、技术指导,带动妇女进入
产业化经营。加强科技支持,26000余名妇女参加“巾帼科技枣庄行”活动,
发放科普资料51500份,开放科普基地39个,举行培训班59次,放映科普电影
114场。与农业局联合将女农民培训纳入政府阳光培训工程,为女农民定期培
训提供保障。开展“百名农技专家牵手千家巾帼农业示范户”活动,进行一
对一技术帮扶。三是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联合市旅服委在全市旅游系统
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结合导游员年审培训班进行培训表彰,激发广
大女导游员在助推枣庄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联合市建行举办全市
职业女性公务礼仪和形象设计大讲堂,丰富职场女性精神生活。召开“迎三
八·谋发展”枣庄市女企业家、巾帼创业者座谈会,加强女企业家、巾帼创
业者的相互交流。在省十大女企业家评选活动中,成功推举朱清华、刘珊当
选最具生态力女企业家。全年共表彰市级巾帼文明岗20个、巾帼建功标兵51
个。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两个规划”实施。加大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月活动,设立宣传站点20多个,展出展板30余块,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市委党校挂牌设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
培训基地”,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市各级党校教学
内容。4月份协调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统计等相关
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对“两个规划”实施进行中期检查,深入五区一市先
后召开6场座谈会,检查12个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并重点就未达标项目提出
具体要求,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年底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组织的
对枣庄“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枣庄规划实施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
定。二是重视源头维权工作。加大对妇女法律知识宣传,联合市司法局、市
律师协会举办“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认真
做好以维护妇女权益为主的村规民约修订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作
为山东省示范市,枣庄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模式,即召开一个动员大会、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出台一个实施方案、确定一批示范点、开展一系列辅导
讲座、实施一轮又一轮的检查督导,在全省率先完成修订任务,得到省民政
厅、省妇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省民政厅在全省推广枣庄经验。完善权
益保护政策,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以稳定为重点,切实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高度评价。三是完善维权
工作机制。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召开“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
现场会,积极推进在全市基层派出所、警务室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有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推进基层维权站点的全覆盖,
全市设立2228个“妇女维权岗”。重视示范引导,命名表彰81个市级“优秀
妇女维权岗”和一批“110报警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
等维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创新机制提高法
律援助维权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保护妇女权益案件837件,未成年人维权
案件111件,接待有关妇女离婚、赡养、土地权益纠纷、劳资纠纷和未成年人
身意外伤害及青少年刑事犯罪等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60
万余元,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全市
妇联共接待处理来电来访451起,处结率100%。

【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一是多种形式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与市委
宣传部、市文明办、计生委、老龄办联合在全市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表
彰一批幸福家庭和优秀家庭角色,弘扬文明新风。举办“工行杯·幸福在我
家”摄影大赛、“幸福家庭”女性大讲堂、妇女健身骨干培训班、妇女广场
舞展演大赛等活动,全年共举办以健康生活方式、反邪教、家庭教育为主题
的各类讲座18场、听众3600余人,培训健身骨干109人,命名市级妇女健身示
范站点50个、省级妇女健身示范点6个。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先后组
织市老龄办、市供销社、市地税局、市妇幼保健院、市联通公司等单位的巾
帼志愿者,走进社区、村庄、部队和敬老院慰问演出、为社区居民免费体检、
给孤寡老人送温暖、开展“扮靓幸福枣庄展现巾帼风采”创卫迎检巾帼志愿
活动,倡扬志愿服务精神。二是关爱弱势群体。认真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滕州、山亭、台儿庄作为国家两癌筛查项目县,各级妇联积极履行职
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圆满完成项目确定任务。共为126413名妇女
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4000名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投入资金320余万元。
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各级妇联争取民政局、慈善总会、计生等部门
资金111万元,救助患病贫困母亲287名,计生贫困母亲350名。整合社会资源,
动员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全力打造“爱心妈妈”品牌。举办2013情暖枣庄
全民健身舞大赛暨“爱心妈妈”公益在行动和“唱响中国梦·情暖儿童心”
2013幸福枣庄全民合唱大赛暨“爱心妈妈”公益在行动两项活动,救助留守
儿童。2013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募集救助资金608400元,救助贫困、留守
儿童5678名,全市新建留守儿童活动站74个,留守儿童活动站达265个。各活
动站积极开展心理关爱、学业辅导和生活帮扶,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三
是丰富少儿精神文化生活。与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共同开展“我与小树共成
长—爱我家园共建森林城市”行动,号召全市中小学生每人种3棵树,争做
绿色小天使。联合市关工委举办全市少儿手工制作和书法绘画大赛,并举办
“少年梦童心飞扬”庆“六一”文艺晚会,为全市少儿手工制作和书法绘画
大赛获奖选手进行颁奖。开展“圆梦行动”,“六一”期间,各级妇联组织
积极发动全社会奉献爱心,为2423名贫困、留守儿童征集善款及物资352600
元。

【组织建设】 一是抓好家园建设。争取省专项资金28万元,建设第三批省
级妇女儿童家园4个。全市现有省级妇女儿童家园9个,场所面积4140平方米,
专职工作人员17人,志愿者262名。已建成的妇女儿童家园均有固定的活动场
所、完善的设备和健全的规章制度、专门的管理人员,常年开展各种活动,
成为妇女儿童的温暖家园。各级妇联通过建家、管家、用家,增强基层妇女
工作活力,使妇女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作用发挥有舞台。二是加强对
女干部的教育引导。 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科级女干部培训班, 举办
“我与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女干部赴临沂接受党性教育,提升女干
部能力和素质。加大女大学生村官培养力度,为她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搭建平台,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女大学生村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工作。全市
现有女大学生村官248名,其中兼任乡镇(街道)妇联副主席7人,村妇代会
主任1人,其余人员均担任村妇代会副主任。她们为基层妇女工作增添了新
的生机和活力,是基层妇女干部队伍的有生力量。三是做好妇联经费保障工
作。以省妇联推动落实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为契机,积极争取,加大工作
力度, 使全市妇女工作经费得到较好落实。 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确定从
2014年起按照全市妇女人均一元钱的标准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
区(市)、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也全部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为妇联
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邵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