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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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发展】 完善服务机制。制定实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
营商环境、帮扶小微企业等17项新举措,增强了促进经济提速转型、跨越发
展的针对性;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严惩制假售假、串通投标、组织传销、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涉众型犯罪,从快办理
了陈波华等9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余万元案,夏而集团郭鹏等11人集资
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亿元案等重大案件;严惩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立
查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职务犯罪27件, 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1.48亿元。积极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对市立三院迁建等87个
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同步预防,保障了125.9亿元政府建设资金的投资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
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4
人,起诉2876人;探索信访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风险评估预警、下
访巡访、视频网络接访制度,推行一站式信访模式,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群
众来信来访972件次,实现了有责涉检信访“零增长”和赴省进京“零上访”;
化解基层矛盾,宽严相济促和谐。严格执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制度,促成
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和解182件,对25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
犯做了不捕不诉决定。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61名涉罪未成年人做
了宽缓处理。在基层派驻检察室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公开调解、宣告室,依靠
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就地随时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19篇调
研报告,对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殡葬领域犯罪等突出问题进行分
析、研判,提出有效治理对策。

【惩防职务犯罪】 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0件13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
97件101人, 渎职侵权犯罪23件32人。 提起公诉12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111人,实刑判决40人,1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查的新汶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郎庆田、原总会计师潘福华贪污、受贿案,二人一审
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
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查侵吞、骗取征地、
拆迁补偿款、新农合资金、农机和家电下乡补贴等职务犯罪56人,追回惠民
资金1000余万元;加强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着力预防职务犯罪,
撰写年度和专项预防报告16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向发案单位、预
防共建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3件, 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49次。 开展
“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市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120余家党
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基层单位86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被高检院命名为全
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3件,追捕69人,追
诉67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53人;监督撤案37件,决定不捕577人,不诉35人;
提出刑事抗诉16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21件,发现并纠正监管活动、社区矫正中的违
法问题55个;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4件,抗诉和
提请省院抗诉案件8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4件,再审改判、调解、发回
重审25件。办理民事调解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48件,支持起诉36件,办理诉
讼过程监督20件, 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10次,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
32件,发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30余份,帮助堵塞行政执法漏洞6个,为国家挽
回损失4000余万元;积极探索强化诉讼监督新途径。严格执行两大诉讼法规
定的简易程序出庭、庭前会议、民事执行监督等新增检察职能,确保监督效
果。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规范逮捕工作中社会危险性条件认定的意见》,
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二审开庭案件审查阅卷及办理时限、简易
程序开庭等事项。

【服务保障民生】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
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28人。开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
治和“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批捕、起诉此类案件12件41
人。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制
定《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意见》,搭建维权绿色通道,办
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件,督促发放农民工工资500余万元;积极搭
建服务保障民生平台。发挥基层院派驻检察室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作用,打
通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里地”。全市18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受理
群众来信来访862次,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90件,收集举报线索38件,依法
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7件,审查社区矫正案件207件,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
员脱管漏管等问题24次,开展专项预防153次,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用
心构建和谐检民关系。坚持群众路线,通过建立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民生
检察联络员、畅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忧。深入
开展检察人员联系困难家庭和“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联系群众2240人次,走访农村428个、社
区166个、学校102所、企业220家,受理、提供法律咨询826人次,帮助解决
实际问题419件,化解矛盾纠纷463起,受理、移交犯罪案件线索86件,向党
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检察建议40份。

【强化自身监督】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开展“执法规范
化建设推进年”活动,重新编辑《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制定检察人员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覆盖每一个办案环节的执法规范
体系。规范执法场所,在看守所建立专门讯问室。建成标准化案管大厅,制
定《检察机关案件查询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律
师接待室,接待律师阅卷、会见433人次。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创
建活动,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检务督察58次,查找解决执法不规范、不
文明问题90余个;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内部执法监督规定,对办理
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和第一审判决上下级检察机关
同步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133名职务犯罪
案件嫌疑人和136名证人的讯(询)问过程进行了“全面、全部、全程”同步
录音录像。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实现监督全覆盖。
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强制入轨、单轨运行、运行顺畅”的要
求,对所办案件实现全部、全程网上运行和实时监控。共受理分流各类案件
4439件,接受、评审卷宗5623册,发出办案期限预警186次,对533案进行案后
评查,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避免执法办案
的随意性;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集中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活动,虚心接受监
督建议。向人大、政协常委会作法律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项报告及通报
9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公诉案件庭审活动29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
以“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32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营造人民群
众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重视舆论监督,及时收集、研判和处理
涉检舆情50余次。加大宣传力度,在市电视台播出《枣庄检察》栏目26期,
参加市电台《市民热线·法制版》栏目15期,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