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10&rec=189&run=13

【老年法宣传】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
障法》正式施行。为确保宣传效果,市老龄办及时下发学习宣传通知,确定
“集中宣传月”,并于6月27日,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光明广场开展“集中
宣传日”活动,印发《老年法》单行本2.3万余册。为了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7月中旬,举办全市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邀请省老龄问题专家对《老年法》
进行认真辅导和解读。紧紧抓住“敬老宣传月”和“敬老文明号”创建的有
利时机,把宣传《老年法》与宣传“十大孝星”等敬老先进典型事迹相结合,
努力拓宽《老年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
《老年法》的高潮。

【老年人关怀工程】 一是“失智老年人关爱工程”助老解困。为缓解全市
失智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切实提高失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013年,市老龄
委着力实施以“情暖失智老人,弘扬敬老风尚”为主题的“失智老年人关爱
工程”。工程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写入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
“2013年市政府100件惠民实事”。在“敬老月”期间,工程各项约束性指标
全部完成,共向100名特困失智老年人赠送价值10.5万元的多功能护理床,解
决失智老年人的护理不便问题;向1000名困难失智老年人发放救助金50万元,
缓解老年人的生活困难;与中国移动枣庄公司合作向10000名老年人赠送爱心
“黄手带”,并赠送老年手机4100多部,为儿女联系父母提供方便。整个工
程共计花费资金103.3万元,惠及万余名失智老年人,得到老年人的普遍好评
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二是银龄安康工程扎实推进。年初,召开枣庄市“银龄
安康工程”工作会议,对2012年度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及先进个
人进行表彰奖励,对2013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2013年以来,通过扩大
宣传、会议督促、及时调度等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力
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投保积极性。据统计,全市全年共收取保费331.03
万元,投保老年人总数16.08万人,参保率达30.13%;赔付案例755件,赔付
金额164.67万元,赔付率49.74%,为老年人构筑了又一道坚实的助老屏障。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2013年初,下发奖励扶持通知,完善扶持标准。按
照工作部署,对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统计,摸清相关情
况,掌握实际信息。2012年5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会议,市长张术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
明确要求。2013年3月19日,市中区涝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式投入使
用,是全市第一个集生活照料、膳食供应、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于一体的
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台儿庄区将社区建设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
密结合,全方位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全年全市新建高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5处,中心均建有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等设施,具有午间休息、就餐的多
项功能,能够充分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各项文化娱乐需求。2013年,全市2处养
老服务机构通过省老龄办、省财政厅的评估验收,分别得到20万元的省级财
政奖励扶持;7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市级财政奖励扶持。省、市财政的
资金扶持大大提高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市中区年内新增民办养老
服务机构4处,滕州市安康老年公寓等一批大、中型老年公寓相继建成并投
入使用,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法定老年节庆祝活动】 2013年农历九月初九,是全国首个法定老年节,
为搞好庆祝活动,10月10日,召开枣庄市庆祝老年节暨第二届“十大孝星”
表彰会议。会前,枣庄市委书记陈伟、市长张术平向全市老年人和老龄工作
者发出慰问信,充分肯定全市老龄事业取得的佳绩,肯定广大老年人坚持老
有所为,在推动全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鼓励全市
老龄工作者,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龄工作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勇
于开拓创新,更好地履行为老年人服务的职责,努力实现“五个老有”的工
作目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枣庄市第
二届“十大孝星”和提名奖获得者;市老龄办联合市文明办向全社会发出向
“十大孝星”学习的倡议书,号召全社会要学习“十大孝星”,做继承孝亲
敬老传统美德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在与会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10
月1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老年法,关爱造福老年人”为
主题的“敬老月”活动。老年节当天,滕州市举办首届“九九文化节”启动
仪式,薛城区在临山广场举办“庆重阳展风采”健身操展演活动,山亭区组
织区直部门和全区企业家开展为敬老院和困难老年人献爱心活动。“敬老月”
期间,全市通过召开庆祝会,走访慰问养老服务机构和高龄、贫困、空巢老
人,举办老年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开展宣传咨询、助老解困、志愿服务
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为老年人办了大量实事、好事,丰富
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和谐共享的社会氛围。

【基层老龄工作】 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
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居)老工委组织、制度、队伍及活动场
所建设,使基层老年组织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工作队伍更加充满
活力。积极创建全国、省“敬老文明号”。在全国、全省首次开展的“敬老
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枣庄市及时下发通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创建
活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让老年人更
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予以统筹安排。全市各涉老部门、服
务窗口、服务行业以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以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为老
服务创优为重点,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
果,涌现出一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
良好氛围。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有11家单位荣获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称号,
滕州市金色老年乐园老年公寓、峄城区中医院和市BRT公交分公司等3家单位
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创新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2013年,首
次将“老龄工作规范化乡镇(街道)”列入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创建范围,
成功创建6个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乡镇(街道)和57个规范化村居,其中“十
佳”村居10个。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规范化村居543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
23%,基层老龄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完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在
完成上一年目标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市老龄工作要点,调整考核标准、
细化考核项目,制定下发了2013年的目标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做好考核工作
提供了保障。

【老年文化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
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市老龄委名义印发了贯彻《意见》,对加强老年文
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评选活动影响广泛。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第二
届“枣庄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成功评选10名“十大孝星”和10名提
名奖获得者。其中,峄城区阴平镇菜园村谢绍爱还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孝星”。
市电台、广播电视台分别为“十大孝星”拍摄制作专题片和专题新闻,并连
续在“敬老月”期间进行集中播放。《枣庄日报》设立专栏,对“十大孝星”
事迹进行全面刊发。宣传信息工作成绩良好。年初,召开全市老龄宣传报道
和信息工作表彰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老龄工作影响力得
到进一步提升,《枣庄通讯》全文刊发枣庄市老龄工作,《山东老年》《善
者》等省级宣传媒体也多次就枣庄老龄工作进行集中报道,《老年生活报》
设专版对枣庄市老龄工作进行全面刊登。在全省孝德文化与健康长寿论坛论
文征集中,枣庄市上报论文11篇(其中有10篇获奖)。全市宣传报道信息工
作取得新成绩。据统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稿件260余篇(条)、宣传
报道稿件400余篇,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分别获得全省三等奖。文化体育工作
轰轰烈烈。市老龄委于9月份启动“文化敬老进乡村”活动,期间,枣庄市
老年艺术团深入全市偏远乡镇和村居,为远离城镇的农村老年人进行了多场
演出。下半年,举办全省银龄风采艺术节枣庄赛区决赛,24个节目获得省老
龄办表彰,其中4个节目荣获全省一等奖,舞蹈《运河绣娘》还获得优秀创
作奖,并参加山东省庆祝老年节文艺汇演。峄城区64家庄户剧团编排创作学
习宣传《老年法》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老年法
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枣庄老龄工作得到全国、省老龄办领导的充分肯定。6月20—22日,全国老龄
办副主任吴玉韶来枣庄调研,评价枣庄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等多个方面创造
了很好的经验,特别是对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给予很高评价。11月14—15日,省政府重点民生工作督导组来枣庄市检查、
督导,也对全市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王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