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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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枣庄市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
点,狠抓落实,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科学
发展中做出新的工作成绩,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在创新创优方面取得
新成果。年度内,系统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
单位”、1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窗口”、1个
单位被评为“中国民族宗教网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后两次组队参加全省
少数民族体育比赛,均获得良好成绩;市民宗局被评为“平安枣庄建设先进
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民族宗教工作继续保持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和群众满意度,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连续获得较好成绩。

【民族工作】 一、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在认真调查论
证的基础上,确定7个2013年度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并按期完成各
项申报手续。物色推荐4个“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
展名录项目。筛选申请省财政扶持的11个民族事业发展项目、10个宗教事业
发展项目,并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做好枣庄市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扶持项目的审查和扶持资金的分配工作。年度内共落实省、市、区(市)
三级专项扶持资金300多万元(扶持项目16个,带动基层配套或项目主体投资
2143万元(惠及全市8个民族村(居)、部分宗教场所,受益群众近5万人。
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意见》,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全
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重要的指导推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少数民
族开展传统体育活动。组队参加全国传统武术比赛、全省少数民族武术邀请
赛和全省少数民族毽球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举办全省(山亭区)少数民
族农村实用技术星火科技培训班,邀请省林科院专家现场讲授核桃栽培技术
与管理课程,来自全市各民族村的从事林果种植的村民100多人参加培训。
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多项主题活动:编印《枣庄市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手册》,及时下发到基层单位和群众手中;市委宣传部、市委
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评选命名2013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
位;举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题文艺展演。组织100多名各界爱心人士
到山亭区米山顶回族村进行走访慰问,赠送大宗的粮油食品、全新的衣服、
群众爱读的书籍。枣矿集团中心医院的10多位专家带着先进的医疗器械送医
上门,为村民进行义诊和健康咨询服务。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创建活动,研究制发《关于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提高创建
工作的层次,重点指导市中区搞好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
作;着力推进基层创建活动,专门制作70块宣传版,分送到各个少数民族比
较集中的村居、社区;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维护民族团结工作
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和指导
推动,全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滕州市位庄回族村、山亭区城头镇、市中区、
薛城区陶庄镇、峄城区坛山办事处等5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示范单位。与此同时,对上年度示范单位进行复审。在此基础上,筛
选推荐市中区等4个省级示范单位,全部通过省里验收,受到省委宣传部、
统战部和省民委联合命名表彰。圆满完成枣庄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
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表彰大会于1月18日如期召开。大会总结了五年来全市民
族事业取得的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20个模范集体、60名模范个人,
对下一步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四、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年初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活
动。检查组深入重点清真食品企业、各大超市、清真餐饮服务网点,宣传政
策法规,进行实地查看,指导整改提高,及时消除了生产、流通、服务等环
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清真食品经营管理水平。10月份,开展市驻地重点
学校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同时,注重将清真食品安全关口前移,探
索长效保障机制。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于9月份与
山亭华宝公司签订清真食品监制协议。支持和鼓励少数民族市场主体大力发
展清真饮食服务业,年度内引进了“派乐汉堡”“东来顺”等2个清真品牌
项目,进一步增加全市清真食品门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行业服务档次。

【宗教工作】 一、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
月”启动仪式和“教风建设年”推进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各
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教职人员和重点活动场所负责人200余人,进
行集中培训,并特邀市委讲师团教授作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邀请省有关宗
教团体负责人作了教风建设主题演讲,提高参会人员对加强教风建设重要性
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加强教风建设的任务、要求和措施。
着力搞好督导整改。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以及
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听取信教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查找场所
在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市民宗局和各区(市)局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教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地约谈部分团体、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搞
好整改,取得明显效果。
注重形成长效机制。引导各级宗教团体、各类宗教场所把解决个案问题与加
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指导各团体和重点场所设立普法联络员,赋予联络员协调带动、宣传教育、
督导服务、信息传递等多项职能,切实发挥他们在推进依法办教、加强教风
建设中的宣传员、信息员、督导员的作用。
对已经命名的“和谐场所”进行回头复查,进一步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在基
层推荐、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向省宗教局推荐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窗口”。
到2013年底,全市已有80处场所被评为市级、61处场所被评为省级“和谐宗
教活动场所”。
二、宗教慈善公益活动。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枣庄实际,积极指导全市宗教
界深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先后在山亭区佛教灵芝寺、市中区基督教
福音堂举办2场较大的公益慈善活动。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承办山东省基
督教公益慈善经验交流会。会议于11月1日在台儿庄举行,来自全国、省基督
教“两会”的负责人、基督教界部分知名企业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省宗教局副局长岳富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三、认真组织开展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国家宗教局制作的
新版软件,对原有信息数据进行补充采集和更新校正,按照全面采集、科学
梳理、准确录入、严格审核、逐级上报的流程,高质量地完成了这一基础性
工作。通过这次系统的数据采集和整理,进一步掌握全市宗教工作机构、宗
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形成较为系统、
详实的信息数据,为继续深化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全面、准确、可
靠的依据。
(贡允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