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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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底,全市市级保险公司3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4家,人身险
公司17家。从业人员1.61万人(不含保险专业中介公司)。全年实现保费收
入43.51亿元,同比增长33.57%。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94亿元,
同比增长9.71%;人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3.57亿元,同比增长42.74%。财
产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人寿险公司的个险新单和银保业务等主要业
务均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市场运行平稳。2013年,全市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
保障3877亿元。全年理赔结案119445件,共赔(给)付8.96亿元。其中,财产
险支付赔款4.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6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机动
车辆保险赔款4.05亿元,同比增长15.71%;农业保险赔款1868万元,同比增长173
%) ; 寿险公司赔(给) 付快速增长,赔(给)付金额4.3亿元,同比增长
73.38%。全市保险业缴纳税金10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3万元,代收代
缴车船税9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9万元。

【行业自律经营】 2013年,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履行和发挥《章程》
规定工作职能,围绕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重视加
强市场调研,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自律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理性市场竞争环
境。把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和银邮代理业务作为自律工作重点。在机动车辆保
险自律工作中,广泛听取各会员公司意见,开展市场形势调研和分析,进一
步完善自律公约,采取自律检查和举报检查相结合方式,全面检查各公司自
律执行情况。通过落实自律公约,各公司自律经营意识普遍提高,使车险承
保费用率、综合费用率下降,保费充足率提升,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在银行
代理业务方面,严格按照各省行、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手
续费标准执行,规范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市场秩序。

【宣传信息工作】 充分利用协会平台,加强正面宣传,为行业发展营造良
好舆论环境。一是办好专题栏目,建立稳固的媒体宣传渠道。利用协会行业
优势,整合行业宣传资源,宣传保险基本知识、保险作用、保险业地位和对
社会贡献。 在《枣庄日报》 设立“保险时讯”专栏,在枣庄广播电台开办
“保险之声”栏目,在枣庄大众网建立“保险频道”,在《齐鲁晚报·今日
枣庄》刊发保险专版。二是编辑《枣庄保险信息》,有效宣扬行业和服务会
员。全年编辑《枣庄保险信息》6期,发布协会及各公司动态新闻300余篇。
除发给会员公司外,发往山东保监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区
(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以及全省各市及苏北五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三是
开展集中性保险宣传活动。2013年组织两次大型集中性宣传活动。以“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全市保险业广泛开展“保险知识进万家”保
险知识宣传活动。7月8日,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组织全市保险业开展“全
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保险知
识、保险作用,以及保险业对社会贡献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风险管控工作】 2013年,是枣庄市人寿险公司银保业务满期给付较为集
中的一年。协会针对部分公司因满期给付和集中退保暴露出来的问题,从维
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予以高度关注,及时组织人员对满期给付、集中退保风
险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向市政府金融办提
交《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金融安全与防范工作情况的报告》,主动加强与有
关银行及新闻部门沟通,分析面临形势,作出准确分析和判断,研究应对处
置措施,配合各会员公司做好满期给付和集中退保风险防范工作,维护行业
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抓好其他方面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加强风险监测预
警、完善风险苗头处置机制;加强营销人员流动管理,促进营销人员有序流
动;强化会员公司内控制度,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合同纠纷调解】 加大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力度,减少诉讼案件,减轻会员
公司压力,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一是贯
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在市消费者协会支持下,
成立枣庄市保险合同纠纷维权服务站,负责保险消费者信访、投诉工作,为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搭建起处理合同纠纷新服务平台。2013年共处理信访投
诉或咨询62件。其中,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5件,协会按照《信访投诉处理办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投诉
客户做到热情接待、详尽记录、认真协调,积极追踪涉案公司处理情况和回
复,使投诉案件处理率100%,客户对投诉受理情况满意率100%。二是认真总
结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仲
裁办法,发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省时、省力、便捷,效率高、效果好的优势,
以避免因保险合同纠纷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为维护保险合同双方权益,化解
行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营造行业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为有效打击保险领域
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山东保监局和省公安厅要求,市保险行业协
会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枣庄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站”,负责在枣庄市境
内发生的“三假”(假保单、假赔案、假机构)等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受
理查办工作,共同构建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行为长效机制。二是启动全市轻
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为依法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保
障枣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保险快速
理赔,切实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
律规章,山东省公安厅、山东保监局联合文件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市公
安局联合制定《枣庄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成立枣庄市轻微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负责机动车与机动车在枣庄市境内道路上发生
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是认真贯
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为促进市
农业保险发展,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召开银保合作深化农业保
险座谈会,研讨大力支持保险行业开展农业保险的举措,积极争取政府对惠
农保险扶持政策。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 认真贯彻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
人员监管办法》、山东保监局《关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
通知》、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
项的通知》,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保险代理人基本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工作。
进一步改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职场硬件设施,进行职场升级改造,改善考
试环境条件,新增配考试用机器10台,由原来每场参考30人增加到40人,提
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全年共组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418场, 参考人数
12162人,考试合格7632人,及格率62.75%。
(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