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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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市老龄办在全市开展了创建老龄工作示范村(居)活动。从建立健
全基层老龄工作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入手,制定了“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
到位、养老保障水平提高、精神赡养落实、为老服务体系健全、活动场所建设好、
老年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老年人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档案
管理规范”等十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标准。要求每个街道至少创建1个示范社区、
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个示范村,全市共有150个村(居)参加了创建活动。对不
同经济条件、不同区域、不同工作基础的村(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进行分类指导,实施典型带动。将此项工作与全市广泛开展的“经济强村”竞赛、
文明生态村创建、经济薄弱村帮扶、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等紧密结合,既争取了各
级党政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又调动了方方面面共同推进老龄事业的积极性。7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老龄工作示范村(居)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对首批42个
市级老龄工作示范村(居)进行了表彰奖励。
2006年,在老龄组织的积极争取下,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将老龄工作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五区一市都设立了老年事业发展基金
和高龄老人健康补贴专项资金。其中,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分别
将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以上。2006年,区
(市)、乡镇(街办)老龄办和村(居)老工委制度健全,办公用房、设施得到
了改善,有固定的老龄工作专(兼)职人员,基本做到了有人办事、有章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