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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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建立了枣庄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枣庄市
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调整公布了枣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的稳步增长。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认真
做好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批,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争
议处理力度,全年共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21起,裁决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
%。开展了枣庄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
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 。全年共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16起,行政处
理89户,行政处罚49户,罚款70.3万元,促缴到位各项社会保险费6000余万元,
帮助职工和农民工追讨工资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