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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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解决了市直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通过加大征缴力度和财政
补助的办法, 将市直2005年9月19日前破产的45家企业2717名退休职工纳入了医
疗保险。对以后破产的企业,将已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列入第一清偿顺序解
决;对还未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解决。以解除退休人
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二是调整提高了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最高支
付限额。 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将个人缴费的大病救助金由每人每月3元提
高到5元,将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05年初的9.2万元(含基本医疗)提高到
2006年20.2万元,减轻了参保职工大病医疗单位、个人负担。三是落实了公务员
医疗补助。将公务员缴费工资基数4%列入财政预算,其中2.5%划入公务员医疗补
助个人帐户, 其余划入医保基金统筹使用,用于报销个人负担3000至10000元部
分的50%, 保障了公务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四是通过了国家审计署对枣庄市医疗
保险工作的专项审计,国家审计署对枣庄市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就地审计后,对
枣庄市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枣庄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
和经办机构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控
制基金支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