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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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
市法制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
题为重点,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出台了《枣庄市农村五
保供养工作办法》、《枣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枣庄市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优化经济环境、保障农民权益、
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枣庄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
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2006年,共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36件,已出台23 件,办理
市人大、 市政协提案3件,省大人、省政府转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
10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中,着重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审查程序。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坚持立、
改、废,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严把审查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
是充分发扬民主“立法”。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
会的形式,多方面征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合理、适应发展要求。三是认真开展“立法回头看”。
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向管理相对人和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政府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四是积极参与省人大、省政
府“立法”活动。对省人大、省政府转交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
例》 、《山东省政务大厅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及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9月
份,参加了省人大组织召开的《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立法座谈会, 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五是编纂《枣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书》
(1962-2005年)。根据工作需要,在3次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
员对建市以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筛选、整理,编成《全书》。
此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共收集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
政策性措施266件,约100万字。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
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省
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精神要求, 7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
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崔朵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
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06]39号)。市法制局
作为牵头单位,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 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
熟悉业务流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法制局制定了《关于推行行政执
法责任制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全市的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提供了参考意
见和标准格式。抽调专门人员,加班加点,及时调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帮
助解决。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梳理结果,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逐项审查,对审
查不合格的在《审查意见书》 中提出完善意见。经过3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枣庄
市的梳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市级56个行政执
法部门共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90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4个,法律法规授权
组织30个, 依法受委托组织6个;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共1507部,行政执法职
权共7663项。通过梳理摸清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家底”,为全市建立权责
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基础。

复议应诉
一是及时依法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市法制局代市政府接受行政复议申请
30件,其中受理22件,不予受理3件,转送和作其他处理的5件。经审理,已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18件, 依法维持16件,撤销2件。在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
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做出复议决定,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
护了政府的形象。经过认真研究,先后妥善处理了当事人不服市人事局在事业单
位招考中的行政确认案,几经周折、历时多年的土地确权等重大疑难复议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仲裁指导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代理市
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23件。通过行政案件的办结,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化解
了社会矛盾。三是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工作。解答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各
种行政复议工作请示和咨询120余人次,其中书面答复工作请示2次,街道群众来
信来访200余人次, 促进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省
法制办安排的《案例分析》征集整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重点行政执法部
门和区(市)法制办报送的28篇案例分析进行认真修改,从法律方面进行严格把
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五是当好政府的参谋、顾问和助手。
在协调行政执法争议、解决政府涉及经济、民事纠纷等领域,积极发挥参谋助手
和法律顾问作用,协助政府处理了大量的行政事务和法律事务,为政府的重大行
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2006年承办市长、
副市长批办件共9件, 涉及经济合同的签约、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商人员的投诉
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认真的工作使每份批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受到政府领导
充分肯定。其中对于市领导批转的枣庄宾馆托欠枣建集团工程款一案,市法制局
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出合理化、可操作性强的建议,被市政府领导采
纳并妥善解决了纠纷。

法制宣传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市法制局起草并下发
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枣庄政府法制》通讯
员队伍,涉及全市49个部门共54人,该项措施对于确保稿源畅通,提高办刊质量
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为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知名度,扩大宣传范围,《枣庄政府
法制》的发行延伸到各区(市)乡镇、街道以及其他省、市,有效地促进了枣庄
政府法制工作的全面发展。 全年共编辑出版《枣庄政府法制》6期,刊登文章90
余篇,印发2700册。市法制局领导多次深入区(市)和其他有关部门讲解《行政
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9月17日,在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
讲解了依法行政等相关政策,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将枣庄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进行备案,
审查区(市)及市直有关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6件。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干部
队伍建设, 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00个,强化执法人员档案管理,重新核对执法人
员档案,确保执法人员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文件档
案,将各部门的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整理归档,并建立了电子档案,为推进行政执
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尹晓琳)